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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社保死亡安葬费?

175 2024-05-01 08:11 admin

一、怎样办理社保死亡安葬费?

办理社保死亡安葬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投保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二、社保死后能领安葬费吗?

有的。丧葬费是受害人死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亲属用于料理死亡人的费用。该项赔偿项目的标准法律釆取了确定化的具体标准。统一以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基数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丧葬费总额。

三、土葬如何领取社保安葬费?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的领取: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四、个人社保死后安葬费补多少?

答:法律分析: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五、农村社保安葬费多少呢?

作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来讲,他的这个丧葬抚恤金的标准和比例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来说会比较低一些,因为职工养老保险是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发放的,但是我们的这个农村养老保险,它一次性给予一定的金额,比方说是1000元或者3000元这样的标准来给予发放的。

六、乡镇社保死后有安葬费吗?

有,交社保死亡后有丧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七、每个社保人员都有安葬费吗?

每一位参加社保的人员人身故以后都有安葬费。

八、个体社保户死后安葬费是多少?

个体社保户死后可以享受丧葬费5000元。

九、个人交社保死后有安葬费吗?

交社保死亡后有丧葬费,离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如有被供养亲属的,还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和丧葬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活补助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十、社保安葬费赔偿标准和时间?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2020年社会保障丧葬费用标准及征收, 大多数人会购买社会保障,如果他们符合要求,他们将能够获得养老金,这时候将会有丧葬费。那么2020年社会保障丧葬费用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收取?

一、2020年社会保障丧葬费用标准及征收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按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

(二)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价格补贴金额每人每月缴纳。

(三)单独供养直系亲属的,每月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计收。

二、丧葬费的征收过程

1.携带户口簿、死者身份证、两张证明和一张医疗保险卡(如果卡全部用完,就不退了),火葬场开具的三张收据将会转交给死者单位。

2.如果死者的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提供的文件给你一张绿卡,同时会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你可以凭绿班证明将个人档案转到当地劳动就业局(处)档案室。

3.如果孩子转移档案,他/她必须要求死者的配偶写一份委托书,然后他/她才能这样做。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会要求你将死者的身份证和火化收据复印到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你手里还有两张收据。其中一张由本人保管,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被带到死者所在的社区,以便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社区的圆形印章。你可以带着死者的火化证明、盖有印章的收据、个人档案和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的专门殡仪馆去结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4.员工会将您提供的个人档案中的工资数据与电脑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他们会打印出四张表格,内容是400元(地区略有不同)的丧葬费加上10个月的工资。处理此事的人会在四张表格上盖章,然后去社保大厅的结算处审核,再在审核人员的个人姓名上盖章,然后回到他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领导再盖章。处理后,将个人档案退回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格上加盖圆形印章。这时,表格上有三枚个人印章和一枚圆形印章。其中一个存储在文件中,另外三个发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所有的丧葬费将在处理后一个月记入死者的工资卡(注:工资将在当月正常发放)。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应一次性缴纳给直系亲属,以本市上一年度三个月和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