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等级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二、水利泵站工程等级划分?
按照工程等别及规模、 分等指标、 装机流量、 装机功率进行分类:
I 级,大(1)型:装机流量 ≥200 m³/s,装机功率≥3000kW;
II级,大(2)型:装机流量200~50m³/s,装机功率3000~1000kW;
III级,中型:装机流量 50~10m³/s,装机功率1000~100kW;
IV级,小(1)型:装机流量10~2m³/s,装机功率 100~10kW;
V级,小(2)型:装机流量 <2m³/s,装机功 <10kW。
三、水利灌溉项目等级划分?
一般规定
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
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3、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3.1 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表4.2.1确定。
3.2 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按表4.2.1规定为2级、3级,其校核洪水过闸流量分别大于5000m3/s、1000m3/s,其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4、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4.1 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照表4.4.1确定。当经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4.2 涉及保护堤防的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堤防级别并考虑损毁后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但不宜高于其所影响的堤防级别。
4.3 蓄滞洪区围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蓄滞洪区的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确定。
4.4 蓄滞洪区安全区的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宜为2级。对于安置人口大于10万人的安全区,经论证后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为1级。
4.5 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5、治涝、排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5.1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排水渠(沟)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表4.5.1确定。
5.2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道、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表4.5.2确定。
四、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
2、拦河闸工程分等
3、灌溉、排水泵站工程分等
4、引水枢纽工程分等
5、永久分级
6、大坝分级
7、堤防分级
8、围堰分级
9、洪水频率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五、大型水利工程等级划分?
一般按照工程规模和功能划分为以下等级:
1.超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大型引调水工程、大型输水工程、大型河流治理等。
2.大型水利工程:水利枢纽工程、中型引黄工程、中型引江工程、抗洪工程、灌溉工程、排涝工程等。
3.中型水利工程:中型引汉工程、中型修江工程、中型引渭工程、小型水库、农田水利工程等。
4.小型水利工程:小型引水工程、局部河道整治、山林水库、小型灌溉工程、下垫面工程等。
六、水利设施水毁等级划分?
(一)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七、水利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和C三等五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综合得分X分别为:
AAA级:90分≤X≤100分,信用很好;
AA级:80分≤X < 90分,信用良好;
A级:70分≤X < 80分,信用较好;
B级:60分≤X < 70分,信用一般;
C级:X < 60分,信用较差。
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评价结果公开后,进入动态管理阶段。
八、水利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一般按照工程规模和功能划分为以下等级:
1.超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大型引调水工程、大型输水工程、大型河流治理等。
2.大型水利工程:水利枢纽工程、中型引黄工程、中型引江工程、抗洪工程、灌溉工程、排涝工程等。
3.中型水利工程:中型引汉工程、中型修江工程、中型引渭工程、小型水库、农田水利工程等。
4.小型水利工程:小型引水工程、局部河道整治、山林水库、小型灌溉工程、下垫面工程等。
九、水利工程等级如何划分?
水利工程等级通常可以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等五个等级。 其中,特大型水利工程包括著名的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包括黄河、长江等大型河流的治理、水库修建等;中型水利工程则涵盖了一些洪水调节、灌溉排干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小型和微型水利工程则主要指一些山区、乡村等地区的水利设施,如小型水库、沟渠等。水利工程等级的划分主要与工程的规模和影响范围有关,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十、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口诀?
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
2、拦河闸工程分等
3、灌溉、排水泵站工程分等
4、引水枢纽工程分等
5、永久分级
6、大坝分级
7、堤防分级
8、围堰分级
9、洪水频率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