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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造假很正常吗?

119 2024-03-16 04:10 admin

一、上市公司造假很正常吗?

这种状况肯定是不正常的,是股市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制度监管不太完善和上市公司融资动机不纯造成的,有的还是上市公司和相关投资机构互相勾结,特意为了在二级市场制造噱头,收割韭菜造假的,随者市场的不断完善,国家对这样的公司造假行为将严厉打击。

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怎么处罚?

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也非常严格。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即会对上市公司给与一定的处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投资者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

三、上市公司的股东户数会造假吗?

不能作假,因为证劵交易所明确规定,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总股本5%的,需要呈报给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在证劵报上传给证劵交易所,否则会予以严重处罚,所以这一规定可以防止大庄作假,关于散户和小股东则无法确定是否有作假违规操作。

四、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处罚规定?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或者舞弊容易吗?为什么?

2016 年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财务造假」事件? —— wifs P 的回答 里提到过,光是2016年就处罚了6家农林牧渔行业的公司,占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一半。之前的Live里也讲到过为什么农业领域多见造假的问题、而难以被审计师所发现。从农业领域的审计难点来说,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大量的现金交易,难以通过资金流来印证业务

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就是一张张实实在在的纸币,而不是广义的货币资金的概念。现金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可追溯、不可还原、也不可验证。举例来说,同样一笔销售收款,如果是由银行转账或者汇款之类的方式收取,那么通过查看银行收款记录,可以复核付款方的账户信息、付款时间、付款说明等等,进而可以和财务记录进行比对。但对于现金收款则无法获取到这些信息,无论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会计师等机构进行事后核查时,至多只能看到业务层面的单据,而从资金流痕迹的角度则完全无法验证这些现金的真实来源。

另外大量的现金交易经常还伴随坐支的情况。财务规范上要求现金收支两条线,所谓坐支就是收到的现金在没有任何缴存动作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对外支付,那么在财务痕迹上充其量只能看到一个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没法从现金流的角度来印证收入和支出分别的情况。而且一般来讲,存在大量现金交易、乃至现金坐支的企业,其他环节的内控和流程管理也比较差,意味着从其他路径获得可信证据的可能性也会较低。现金交易不但会造成收入成本难以复核,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也会产生问题。我曾经看过一家做中药的上市公司,他们在西南山区包了块地种草药,账面上有一块巨额的长期资产,实际上就是这家公司为这座荒山修筑的一条山路、以及各种配套的基建设施。如果去盘点,你看到的就是一条窄窄的水泥路,外加一些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水池、水槽、棚屋之类。但是据公司讲,修这条路时每一包水泥、每一块砖头、每一根木料都是雇佣当地农民靠人力背上山的(因为没有第二种运输方式可用),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巨额资产价值正是来自于大量支付给劳工的人力成本——而这些自然又是没有任何痕迹的现金。当时这家公司的审计师也是四大之一,我跟他们的合伙人聊过这块资产,实际上审计师也没有什么办法来衡量账面价值的合理性,对于当初有没有花这么多钱、这些钱被花到哪里去了也难有十足的把握。此外每年做减值测试也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明知道没什么真正有用的测试办法,还是要做一套看起来完备的表面功夫,然后给一个没有减值风险的结论。也许有人要问能不能评估呢?——且不说评估价值和历史成本入账价值是两码事,就算只是为了做减值测试的目的,也没法做评估,因为全中国找不到第二条类似的具有可比意义的山路,没有任何标尺可以对照。

二、大量面对个人进行的交易

个人客户的问题,第一是往往同时伴随着上面所说的现金交易,第二是意味着巨大的交易量和极其分散的客户群体,从审计技术来说很难从客户那里取得直接的审计证据(比如无法通过传统的函证程序获得确认),也难以通过对数量有限但总额很大的重点客户执行程序来覆盖大部分风险。就算能够接触到一些个人客户的样本、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信息,可信度也远远低于从企业客户那里获得的信息。从审计角度来说,这类企业需要很大程度地依赖对内控体系的评估,要设计非常严密的符合性测试,但国内很多农业企业的现状又是内控极度薄弱、不可靠,审计工作最后就会演变成大量烦琐而低效的实质性测试工作,工作量很大、但结论又不可靠。

比如 @SeanTan又名旺财 的答案里提到的新大地案例,一方面其当时的现金交易占到收入的40%以上,比重相当大;另一方面其有大量的小型客户和个人客户,因此新大地的造假手法就是化整为零,把通过工程款名义套出去的钱、或者外面借来的钱、或者股权质押融来的钱,拆成数以千计的几万块甚至几千块的现金交易收款,再存回公司银行账户并伪造成收入。据说当时证监会调查组光是现金存款凭条就翻了四五千张,这种工作量和成本在常规的独立审计中几乎是难以想象的,造假成功的可能性也就大大提高。

三、农业行业本身的产品、生产环节特性,导致其业务既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又存在财务技术上无法精细化的特性

接触过林业项目的会计师们对“郁闭”这个概念不会陌生吧。照5号准则的要求,“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郁闭之后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基本上可以比较稳定地成活,一般只需发生较少的管护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因此在盘点时除了清点树木数量(且不说清点数量这个目标能不能完成、如何完成),还有一个重点是确认林木的郁闭度。那么郁闭度如何判断?按准则解释,“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达 0.20 以上(含0.20)。郁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它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定义是很清楚,但实际操作起来是难上加难。国内的林业企业多数要么采用极其粗糙的目测法(在有太阳的天气里到树林里转一圈,按大致的投影比例毛估估);要么采用所谓样线法或样点法(同样非常依赖主观判断,比如树冠冠幅怎么量,或者样点怎么选取,等等)。照西北某上市公司CFO的话说,公司里那些老法师也只能保证“程序准确”,至于结果偏差有多大,没有人真的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并非行业专家的审计师还能有什么发言权呢?你是能质疑公司采用的方法不对还是结果不准?公司轻轻松松就能把你怼回去。

此种情景下会计师所能做的,充其量也就是判断一下是否“程序准确”。比如其他答案中提到的獐子岛事件,尽管大家有很多猜测和传闻,但请注意监管部门至今也没有把它定性为任何意义上的财务舞弊或者造假行为。原因在于:其一,“冷水团”也好、其他什么解释也好,从业务本身来讲是存在这种可能的(无论发生的概率是大还是小),作为非行业专家的局外人,审计师即使有所怀疑也无法直接否定它;其二,从审计技术上来说,现有的手段的确没有什么好办法对这些海产品进行盘点,客观上做不到——通常使用的选定某些海域、捕捞样本来推算总体存货量的方法,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有多大的偏差谁也不知道。如果要死抠审计准则,可以挑剔审计师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出具报告、或应当对存货出具保留意见。但实际业务中审计师也要吃饭,不管审计程序的真实效果如何,如果足以撇清审计师自身的责任,就足够签报告了,所以像这种审计程序的效力如何真的只有看人品了。

这种业务上的不确定性、无法预测性,结合上面提到的现金开支和个人交易,就给了农业企业很大的财务操作空间。典型的就是调节利润,举一个种植业的例子:一家有机蔬菜种植企业某年度发生了一大笔劳务开支,公司对审计师的解释是年中的时候出现了病虫害,因为不能使用农药,需要雇佣当地的农民人工除虫,相应给这些农民发了劳务费。开支都是现金结算的、发给个人的,你要查证据,只有一堆和白条差不多的收条,上面有潦草的签名。从业务来说,审计师无法判断是否真的发生过病虫害、以及就算发生了是不是真的需要那么多人力支出;从资金流角度,由于是现金结算,看不到这些钱的实际最终流向;从凭证角度,这堆收条的证据效力虽然看起来并不足够强,但你也没有道理说他一定有造假。那么作为审计师你是信还是不信这个故事呢?再设想一下,假如这个钱没有发给农民,而是转到股东的私人账户里去派其他用处了;或者就存放在私人账户里作为一个账外的“资金池”,到了第二年如果这家公司收入下滑、股价撑不住了,股东把这些钱从账户里提出来,再以现金销售回款的名义存到公司账户里来充作收入,那么调节利润的目的很容易就达到了,而审计师依然很难认定其中有什么显著问题。

四、免税的农产品业务大大降低了造假成本

@Luo Patrick@王维 的答案都分析过明面上的税赋降低对造假成本的影响了,这里不再赘述。我提另外一点,同样一种农产品销售行为,以不同性质的法律主体身份来经营,承担的税赋是不一样的。比如同样是卖菜,你用农业合作社的主体经营就免税,你用有限公司去经营就不免税。即使是同一家农业企业,也并非所有业务都可以免税。因此除了在整体收入或利润规模上造假外,另一种常见问题是在业务结构上做文章来逃避税收。由于难以判断真实的收款来源,会计师也很难辨别这种税务风险。

六、上市公司帐目造假,股券会接受举报吗?

会的。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行为,属于欺诈。既欺骗政府,又欺骗股民。降低政府和上市公司的公信力,给政府部门和整个投资环境造成伤害,带来恶劣影响。坑股民、坑国家、坑公司员工,违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这是不可思议,不可原谅的。

政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会立即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会对联合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处罚,除经济处罚外,还要有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在公开媒体上进行公示。

借此一并警告所有上市公司,不要抱侥幸心理,诚信、合法、公平、公正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民。

七、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进行收入和利润造假?

简单的说就是公司治理和公司运营分离的结果。上市公司将公司治理与公司的运营进行分离,股东会作为出资人和最高权力机构,和董事会组成治理层。委托由以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对公司进行管理运营。这样的话,就存在着一种代理的风险。就是管理层当自己的运营没有达到股东的要求的时候,可能进行造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市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当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利润连续2年为负,那么可能带帽子ST,之后还没有改观就可能退市

八、上市公司虚增净利润是财务造假吗?

A股财务造假的目的很明确,一般就是虚增净利润。那么只要有虚增净利润的需求,就有财务造假的动机。这么说的话,所有A股上市公司都有财务造假的动机。事实上我们在分析上市公司财报时,就应该带着这种质疑。

有几类动机属于明显的财务造假高发动机,需要我们给予重点关注。

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谁应当负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是实际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直接人员,也是公司财务造假的直接实施人员。公司的财务造都是一系列行为,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人就能完成的,理论上讲,除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是直接实施者以外,其他部门负责人也会参与造假行为。所以,公司的董监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最大。

十、东北上市公司排名?

1,长春高新

这家企业高居吉林省上市公司市老龙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成立,公司股票于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东北地区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以生物制药、中成药生产及销售为主,辅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源动力,成功实现由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向生物制药及健康产业的转型,目前已成为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一定技术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

现代制药

2,通化东宝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由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石油工具厂、通化白雪山制药厂三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东宝实业始建于1985年,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和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大型制药企业,是国内剂型较全的胰岛素生产公司。

胰岛素产品

3,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公司已经开展全面证券及与证券相关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研究咨询、私募基金、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体系。

东北证券

4,吉林敖东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1981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6年10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拥有种植、养殖基地,集医药、金融为一体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公司产品有“安神补脑液”、“注射用核糖核酸II”、“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血府逐瘀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等。公司是广发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参股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南京医药等上市公司。

吉林敖东

5,一汽轿车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汽集团发展自主品牌乘用车的主要企业之一。 一汽轿车于1997年6月10日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同年6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是中国轿车制造业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整车产能40万辆,发动机产能54.5万台,变速箱产能15.5万台。公司现有一汽奔腾、一汽马自达等乘用车产品系列。

6,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公司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并在吉林省、北京市、海南省设立60多家分(子)公司。公司完成了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向全省有线电视用户提供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高清宽带交互业务和集团用户专网业务等服务。

7,亚泰集团

亚泰集团组建于1993年,199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下设建材、地产、医药、能源、商贸五个产业集团,亚泰建材集团是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立足长春、沈阳、哈尔滨、大连,建设了4个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是“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亚泰地产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项目已经拓展到全国多个省市。

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

8,富奥股份

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我国大型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覆盖重、中、轻、微型商用车和高、中、低档乘用车系列车型。 富奥产品78%为第一汽车集团整车厂、主机厂配套。外配套市场包括广州风神、上海奇瑞、江西福特、云内动力、朝阳柴油机等30多家整车厂、主机厂配套。

吉林省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大省,虽然近些年跟东北一样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的困难,但是基础犹在,精神犹在,只要不折不挠只争朝夕的奋斗,一定能再次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