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出资和个人出资设立公司区别?
个人出资设立的公司属于企业非法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独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个人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营利性经济组织。
公司出资设立的新公司为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一人有限公司。子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控制,但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
二、医保基金是国家出资吗?
是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等五部分构成。
三、个人出资和公司出资的区别?
公司投资和法人个人投的区别:
一、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投资的结果是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是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成为股东。
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公司投资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投资限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作为投资人投资多家一人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投资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四、收益主体不同。公司投资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法定代表人投资产生的收益归法定代表人所有。
五、管理主体不同。公司投资的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投资的公司,由其任命产生。
四、哪些基金买到了中石油?
61家基金持有中国石油2.84亿股,占到总股本的0.18%,市值15.17亿。
持有最多的前十大基金分别是: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LOF ),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华宝资源优选混合 A,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 A, 景顺长城景颐嘉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 ,A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 LOF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 A ,华商可转债债券 A。
五、公司出资培训利与弊?
公司出资培训的有利一面是有主动权能体现公司意图,不利一面是有可能影响按照专业标准提高培训质量。
六、出资设立公司为什么不能用商誉出资?
不行。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七、公司出资注册是什么?
公司出资注册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八、怎样看公司出资类型?
名称上。
公司名称的选择是:地域名+字号+行业特征+企业出资类型
例如:北京国泰民康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表示这个企业是注册在北京的区域内、字号是国泰民康、行业是医药销售、出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企业是全国性的,地域就要经过批准用中国二字。
九、公司并购的 出资规定?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