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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可托管几家券商?

141 2024-06-08 06:21 admin

一、上市公司股东可托管几家券商?

一参一控标准 所谓“一参一控”,即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为避免同一股东旗下的证券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后,证监会对证券行业提出了“一参一控”的政策要求。

鉴于一些大的企业作为控股方同时控股或参股多家证券公司的情况在我国比较常见,业内人士指出,“一参一控”规则无疑会令国内证券行业出现一次大刀阔斧的整合,也将改变我国证券行业的未来版图。

二、香港公司股东可以是内资公司吗?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内资公司。内资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股份的方式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这样可以带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香港公司的发展。内资公司作为股东,也可以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然而,内资公司在成为香港公司股东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因此,香港公司股东可以是内资公司,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三、上海信托公司上市吗?

目前没有上市!

上海信托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成立于1981年。1981年由上海市财政局出资发起成立,1983年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2年公司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制,此后历经四次增资扩股,现有股东共计13家,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25亿元。2007年7月,按照信托新规的要求,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上海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上海信托曾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对外融资十大窗口之一。

四、华信信托是上市公司吗?

华信信托不是上市公司,信托公司不可能上市。

五、上市公司股东可以按指印吗?

签字或者按手印都可以,但是如果银行要求的,必须按照银行要求做。

二、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XXX、XXX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2、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X、XXX、XXX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XXX的监事职务;选举XXX、XXX、XXX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XXX、XXX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选举XXX、XXX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XXX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XXX、XXX、XXX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XXX、XXX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XXX、XX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XXX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XXX为监事,选举(或聘任)XXX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XXX、XXX董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董事;免去XXX、XXX监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XXX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XXX监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经理职务,重新聘用XXX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3、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九)、同意公司股东(XXX)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XXX)。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其中由(XXX)担任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 新增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内部比较重大的事情,一般都是要召开股东大会的,然后是全体股东共同进商量下结果,才能确定该怎么做。不管股东是实质股东还有挂名股东,都有参加决议的基本权力,如果进行更换股东,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备案。

六、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全部变现吗?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变为现金。通过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

七、上市公司股东减少会退市吗?

上市公司股东户数减少,说明股票筹码集中,不会因此退市。

八、一公司股东可以是另一公司的财务吗?

可以的。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只有对于专业资格和从业年限进行限制,并没有对是否股东的身份进行限制,除此之外,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上也没有限制公司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而且事实上,因为财务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很多情况下,公司会主动让股东来做财务负责人,以确保可靠

九、新公司股东未注资可注销吗?

公司注销时股东需要补足未缴出资,且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应(在注销前)缴纳出资但未缴纳的,工商部门要求其缴纳出资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扩大为或理解为“公司注销时,必须缴纳足出资”。

因为虽然在结果上看,都是股东要缴纳出资,但其触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公司要注销,而是公司股东违反了章程,没有按期缴足出资。

从理论上看,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

(1)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

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

本情形应较好理解,不作多述;

(2)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十、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未来的子孙吗

家族信托是一种用于保护财产和传承财富的有效工具。它可以帮助家族在几代人之间保护和管理财产。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了解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谁可能仍然是一个迷惑的问题。有些人可能会疑惑,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否可以是未来的子孙。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家族信托的基本概念。家族信托是由家族成员设立的一种信托,旨在管理、保护和传承家族的财产。在一个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将财产转移到信托中,并任命受托人来管理和分配这些财产。受益人是那些从信托中获益的人,他们可以是现在或将来的家族成员。

那么,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未来的子孙吗?答案是肯定的。家族信托的设计灵活性非常高,可以根据家族的具体需求和愿望来制定。在设置家族信托时,委托人可以明确规定受益人的范围和条件。

控制权和分配方式

委托人可以通过家族信托明确规定只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或某些条件下才将财产分配给子孙作为受益人。例如,委托人可以规定只有在子孙达到一定年龄或完成学业之后才会分配财产给他们。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财产的延续性和家族的财务稳定。

此外,家族信托还可以授予受托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权。受托人可以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要求和条件,决定将财产分配给哪些受益人。这样一来,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维护了对财产的控制权。同时,也使得财产的分配过程更加灵活和适应家族的变化需求。

保护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灵活性不仅体现在时间和条件上,还可以涵盖不同范围的家族成员。除了子孙,委托人还可以将亲近的家族成员,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列为受益人。这种方式可以确保更广泛的家族成员能够共享财富,而不仅仅局限于直系子孙。

此外,家族信托还可以采取保护家族财富免于外部债务和索赔的措施。通过将财产置入信托,财产就不再是委托人的个人资产,而成为整个家族的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个别家族成员遭遇债务问题或诉讼纠纷,信托财产不受其影响,从而保护了家族财富的安全。

家族价值观和传承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未来的子孙,这也意味着家族的价值观和传统可以通过家族信托得以延续。当设立家族信托时,委托人可以将家族价值观和传承纳入信托的目标和条款中。这样一来,无论是现在的受益人还是未来的子孙,都可以从信托中获得对家族价值观的教育和指导。

此外,家族信托还可以为受益人提供教育和职业发展的支持。委托人可以规定信托用于支付受益人的教育费用或提供职业培训和资助。这样一来,家族信托不仅能够保护家族财富,还能为下一代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总结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未来的子孙。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可以明确规定受益人的范围和条件,控制财产的分配方式。家族信托的灵活性使得家族可以保护财产、延续家族传承、践行家族价值观,并为下一代提供教育和职业发展支持。

如果您正在考虑设立家族信托,并希望未来的子孙成为受益人,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财务规划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家族信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