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最低工资标准:
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注:新标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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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拨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12345举报投诉或者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