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消防支队获悉,该支队以“清剿火患”战役为契机,起草了《达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统计,达州市现有高层建筑1107栋,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密度居全省第一位。由于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且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为此,《规定》要求;一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二是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和共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经费具体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是要求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居民住宅楼应依托统一管理机构,提高火灾防范水平;五是强制保险,明确高层建筑内的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应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六是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逐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进行信息化管理,高层建筑管理人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及时修订、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