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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一般规定有哪些?

103 2023-09-03 10:09 admin

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一般规定有哪些?

房屋建筑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2)个体设计的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3)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和项目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规范、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版本。

4)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作好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5)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二、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是什么单位?

施工图审查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其中施工图审查被列入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即从2004年开始由行政审批改为自律管理。

201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三条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三、非诉审查要点

包括以下五点:

1.重点审查看时效。

2.全面审查强制执行申请书。

3.全面审查被执行人主体资格。

4.全面审查卷宗证据材料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5.全面落实非诉执行方面的审执分离工作。

四、施工图审查的审查费用?

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收费: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收费总额的10%~25%另外加收,其中一星绿色建筑为10%,二星绿色建筑为15%,三星绿色建筑为25%。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不含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含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费调整系数:城市桥梁、隧道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项目为1.2。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多少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六、施工图审查技防审查什么?

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提供资料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全套施工图。

(二)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三)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四)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五)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批准书

1、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4、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5、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6、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七、招标评委审查要点?

一、审查招标文件 吃透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评判标准,专家评标前,首先要审查招标文件,吃透标准要求。实际评标中,因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评标时为节省时间,评委们急于完成评标,不耐心阅读招标文件,走马观花,极容易造成评标内容的疏忽和遗漏,影响评标质量。为杜绝隐患,评标前,评委会专门拿出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详解,使每位专家都能掌握项目的范围、性质、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条款等详细信息,尤其要清楚“废标”条款,做到有的放矢。

二、审查重要信息 拿准评标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通常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审核通过者)、图纸、可研性报告、立项批复文件、技术标准规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及围标串标情况、资格预审报告(如有资格预审时)”等内容,评委会应同招标人、监督员、代理机构等分工协作,合力完成重要信息的审查,为高效、便捷评标提供保障。

三、审查投标函及附录 确保不遗漏事项

投标函及附录在合同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实际评标中,一些专家只审查投标报价、工期和承诺等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常忽视对投标函中“项目经理姓名、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暂估价”等内容的审查,疏忽大意或顾此失彼会酿成大问题。因此,对“不起眼”部分的审查同样不可或缺。

四、审查预审情况 消除故障隐患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公开招标需要资格预审,尤其是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特殊行业工程或货物、服务采购,对有资格参与的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是十分必要的。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财务状况、同类项目经验、技术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入围者进行再审查,先一步解决潜在的问题,为项目评审奠定坚实基础。

五、审查围标串标杜绝弄虚作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二、五十一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招标方和监督部门的作用,利用“信用中国、全国社会保险综合查询平台”等信息查询系统,审查投标人各种资质、资格证明资料、查验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款单位证明材料,对存疑部分的内容采取澄清、说明或提交原件等方法进行确认,扎牢评标“篱笆”,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六、审查主材设备 防止出现偏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评委会要加强对各投标文件中的主要设备、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从“规格、参数、生产厂家、品牌、质量”等要素入手,认真进行审查,确保评审工作不出现偏差。

七、审查项目进度 提升科学化率

工期是合同条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评标时,一些评委只看总工期,往往忽视对工程进度合理性的审查,致使评标过程中有时出现违背项目建设客观规律,不科学、不合理的工期计划,为后期履约埋下“隐患”。因此,评委评标时,不仅要看总工期,还要审查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留“死角”。

八、审查评标报告 保证评标完整性

评标报告是全面反映评标委员会项目评审工作的重要文件,累计数小时甚至10多小时的评标过程,都要通过评标报告予以反映,因此,认真撰写评标报告不仅是对项目负责,也能反映评委的工作质量。现实中,评委会对评标报告的撰写过于简单,不仅不利于存档备案,还有可能引起质疑。撰写评标报告有规范模板,通常包含“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委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分一览表、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事项,此外,还应写明评委会认为应当说明的问题。

评标是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每一名评标专家都应端正态度,熟练运用“八审查”方法,树立“零错误”评标理念,评出令各方满意的结果。

八、洪水评价审查要点?

施工单位报审资料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报验A4表 ①提交内容:

1、报验资质清单;

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营业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近三年业建设业绩(分包单位);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

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4、主体不能分包;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验A2表 ①提交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②审查要求:

1、方案编制时间应在相应专业开工前;

2、审查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是否有过期标准、规范。

(对图纸、标准、规范,对监理规划、细则)引用规范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全面,是否和业主要求一致,并不得和监理部的质量控制点冲突。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有可操作性、合理。

(和业主、施工单位协商);

4、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5、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全面,是否将图纸内容全部包括;

6、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完善的HSE管理内容;

7、审查方案中各管理人员是否齐全,“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要与报验相符,要和工序资料中签字的人对应;

8、HSE方案内容要着重审查危险源分析和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为该公司的技术总工,施工方案的审批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管理人员资质A4表 ①提交内容:

1、SH/T3543-G106质量体系人员登记表;

2、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合同一致,要有任命书)、施工\技术负责人;HSE 2 经理、质检员、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

九、施工图纸审查规定?

1建设单位可以在范围内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简称审图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应当签订施工图审查协议(合同),明确审查内容、时间、审查收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审图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费,审查费计费基数应该按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2

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之间来往的文件、资料和有关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文字、数字清楚、准确。

3

审图机构应当依法和按照施工图审查协议的约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或者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通知单,书面说明不合格的内容和原因。并将审查的结果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规划的批准要求;

2、施工图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编制单位是否超出其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的范围;

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并签字;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详见“十”条);

5

审图机构不得任意增加和减少本章第5条的审查内容。对本章第5条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的情况,可提出建议性修改意见,并记入审查报告。

6

审图机构对送审的施工图、勘察报告及其相关计算资料应保密,不得转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十、施工图审查程序?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或复审)合格后的流程

1、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或复审)合格后,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2、设计管理办公室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签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3、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