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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主要作用?

142 2023-09-21 12:00 admin

一、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主要作用?

建筑高度不超过9层的住宅以及高度小于24m的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称为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低层建筑发生火灾,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消防水源抽水,接出水带和水枪,就能直接有效地扑救建筑物内的任何火灾。

因而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供扑救建筑物内的初期火灾使用的,这种系统的特点是消防用水量少、水压低。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所提供的水压和水量以及室内消防对水压、水量等要求,其系统常见的有三种类型:无加压消防水泵、无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有消防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有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二、没有高位水箱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该怎么设计?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吨;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吨;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吨。

现在知道了为什么要设高位水箱了吧,对于给水设备,你高位水箱的水用完了,你总不能拿桶打水把它灌满吧。不要忽视高位水箱,如果发生火灾,高位水箱里面的水就是救命的水,水泵启动要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就全靠高位水箱提供流量和水压,如果没有高位水箱,那这5分钟左右的时间,就没有办法对火进行有效控制,5分钟左右足够让小火燃成大火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三、建筑工程中的消防施工是否有监理?

一般新建工程和大的改造工程是有的,小的改造就没有了。监理是根据工程大小来的,太小的工程没有监理。

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是什么?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

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

五、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种类及各自的特点?

长高压给水一般给水系统在比较高的地方用水在低处利用水的自重特点造价比较低临时高压给水一般要有水源(天然水源要有沽水期保证消防用水的措施市政管网供水:一般压力不足消防水池供水)

消防泵组稳压系统特点造价比较高

六、常见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的缺陷有哪些?

感谢邀约

本文主要阐述了在消防设计过程中常见消防系统容宜出现的问题或者缺陷。

消火栓給水系统

1、消防水池

(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偏小

对建筑物火灾延续时间、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选用错误。老工程改造后,增设喷淋系统,水池容量没有增加。

(2)合用水池无消防专用的技术措施

有些工程的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用水池,以防止水质变坏;但未设计消防专用措施。合用水池的专用措施常用的有下面图示三种:合用水池的技术措施

(3)较大容量水池无分格措施

消防水池如超过1000m3的消防水池,所对应的建筑危险性或重要性比较大,消防水池有了分格措施后,消防水池清洗期间仍有一半消防水源,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2、消防水泵

(1)消防水泵流量偏小

消防泵流量偏小不能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扬程偏大

消防泵的扬程偏大对管网工作不利。

(3)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

有的工程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当吸水管检修时,整个系统瘫痪。

(4)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出水管

和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一样,如果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出水管,就会降低消防系统的可靠性。

(5)水泵出水管上无压力表、无试验放水阀、无泄压阀

消防水泵出水管装有压力表,试验放水阀,在检查站消防泵时,可使消防泵的出水不进入管网,使管网免受超压和水锤的影响。由于发生初期火灾时启动消防泵后管网会超压,且会产生水锤效应,停泵时也会产生水锤效应。出水管上设置泄压阀后能泄压且能减小水锤效应。

(6)引水装置设置不正确

① 吸水管设引水罐,

② 吸水管上设底阀,高位水箱补渗水。在消防工程检测中我们发现有三种不

(7)水泵的吸水管的管径偏小

有些设计选用管径偏小,水泵的流量达不到设计值。

3、增压设施

(1)增压泵的流量偏大

4、水泵接合器

(1)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离大于40m

(2)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偏少

(3)水泵接合器未分区设置

5、减压装置的设置

(1)栓口动压大于0.5Mpa的未设减压装置

(2)减压孔板孔径偏小 有些设计如某办公楼,B2-1F选用减压板为D/d=65/14,启动消防泵后,实测动水压力为0.12Mpa,充实水柱〈10m,不利于灭火。

6、消火栓按钮

(1)消火栓按钮功能不齐,常见错误有4 种类型。

a、消火栓按钮不能直接启泵,只能通过联动控制器启动消防水泵。

b、消火栓按钮启动后无确认信号。

c、消火栓按钮不能报警,显示所在部位。

d、消火栓按钮通过220V 强电启泵。

(2)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部分消火栓箱内未设置直接启泵按钮

7、消防水箱

(1)屋顶合用水箱无直通消防管网水管

(2)合用水箱无消防水专用措施

(3)消防水箱出水管上未设单向阀。

8、屋顶未设检查用的试验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水池(可参见消火栓系统)

2、消防水泵(可参见消火栓系统)

3、稳压系统

(1)稳压泵的选型 许多工程中稳压泵的流量偏大。

(2)稳压泵的位置

有些设计人员在高位水箱处设置稳压泵,就近接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立管顶部,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是:当喷头受热爆炸后,阀后压力降低,稳压泵启动后,仅能使湿式报警阀后的管网压力升高,故不能开启阀瓣,因此压力开关没有讯号启动喷淋泵。

4、水泵接合器

(1) 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2) 水泵接合器的设计数量偏少的也较多。

5、减压装置的设置 有些设计人员在设计高层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予考虑。

6、湿式报警阀

(1) 湿式报警阀的设置

许多工程在设计报警阀的地点时,考虑不周全。

(2) 供水控制阀

有些工程在设计时未设置供水控制阀。

7、水流指示器

水流指示器前应安装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大部分工程中均未设计信号阀。

8、末端试验装置

末端试验装置包括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试验管径不小于25mm。许多工程中末端试验装置管径<25mm,

9、系统联动试验 末端试验阀打开,压力表读数应不小于0.049MPa,许多工程最不利点放水试验时,压力表读数小于0.049MPa。这是因为设计时未考虑最不利点的动水压力。

10、喷头宽度大于1.2m的风管腹面下应设喷头。但多数设计单位在工种的会签中遗漏此项。设计人员在设计喷头布置时,除了考虑满足上述规范要求外,还应考虑喷头与大功率发热灯具和通风管风口的距离不应过近,以免系统运行后出现喷头被大功率发热灯具散发的热量引起误动作喷水;当喷头离送风口太近喷水灭火时,喷出的水被从通风管风口出来的风吹离正常洒水范围。所以设计人员在喷头布置设计时就应与其它专业设计人员共同会商。

11消防水箱

在消防水箱出水管处设置的止回阀与水箱底的垂直距离太小(通常不足 1m),使放水试验时,水流指示器不能报警。

12、泄压阀 某些工程在水泵的出水管上未装设泄压阀。

13、固定托座和固定支架

设计人员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同时计算出荷载,并依据此值设计出配水立管底部的专用承重托座,且同时还应会同建筑结构专业的设计人员验算建筑结构部件能否承受此托座传递过来的荷载

14、套管与所穿管道间隙密实填料的选择 设计人员在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就应把套管填充材料选定下来。选择玻璃纤维布代替石棉作套管间隙填充材料较好。

15、压力开关水力警铃误报警 ,有些误报问题往往是因为设计原因造成的

(1)直接由市政水作稳压 由于市政水压力波动大,而湿式报警阀本质上是一只止回阀,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动。当市政水处于低压时,湿式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那么在市政水压力升高,P1F1>P2F2时湿式报警阀即打开,引起误报。

(2)采用稳压泵稳压。 如果稳压泵补水平缓,始终使阀瓣小角度开启向管网补水,即不会发生"误报"。如果补水速率过大,一开始补水,阀瓣就冲至大角度开启,即发生误报。

(3)设置增压泵系统 增压泵增压引起误报的原因与稳压系统相同。

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混合液支干管道控制阀距储罐偏近,且不易操作。

2、混合液管道上未设置泡沫栓

3、计算混合液数量未将泡沫消火栓用量和管道容积考虑在内

4、管网最低处未设置泄放装置

5、路最高部位未设置自动排气阀

气体灭火系统

1、灭火强度及灭火剂量无准确计算书

2、对围构物件的抗压强度考虑较少

3、对防护区的分隔要求考虑较少

对于三层设置的防护区,对吊顶以上及地板下的防护区的分隔应按照大空间(天花板以下部分)的要求进行严格分隔。对于单层喷头布置:吊顶以上部位的分隔规范尚未明确规定,要看灭火剂量的设计量是否考虑到吊顶以上部分的空间。

4、对探测器的组合布置考虑较少

对于地板下的探测器由于空调送风后气流的影响,故探测器应向上安装。

5、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问题

系统设计时未考虑相应的联动控制,关闭开口,停止风机等功能。

七、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名词解释?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顶楼消防水池箱,地下消防设备机房,使用高压消防水泵通过各个消防水管和水阀到达各楼层和消防水池箱。

八、建筑室外宜采用什么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国家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其中

6.1.3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2 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6.1.4 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室外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场所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但当无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炮,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且在城镇消防站保护范围内时,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2 堆场等场所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但当可燃物堆场规模大、堆垛高、易起火、扑救难度大,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消防给水系统的规定有哪些?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5.3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的措施,并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确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建筑 火灾延续 消火栓用 每支水枪最小

面积之和 时间(h) 水量(L/s) 流量(L/s)

1000m2<面积≤5000m2 1 10 5

面积>5000m2 1 15 5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单体) 火灾延续 消火栓用 每支水枪最小

体积 时间(h) 水量(L/s) 流量(L/s)

10000m3<体积≤30 000m3 1 15 5

体积>30 000m3 2 20 5

5.3.7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3 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建筑高度、在建   火灾延续 消火栓用  每支水枪最小

工程体积(单体) 时间(h) 水量(L/s)   流量(L/s)

24m<建筑高度≤50m 或 1 10 5

30000m3<体积≤50000m3

建筑高度>50m 或 1 15 5

体积>50 000m3

5.3.10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5.3.12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应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

5.3.13 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3.14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5.3.17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5.3.1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十、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OL/s,应设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一l”原则进行(n为管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一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校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4)在设计企事业单位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将着火点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网的最不利点进行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秒流量。

  (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内的流速不宜大于2.5m/s.

  (7)在企事业单位内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分成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低压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可用连接管连接,或在生产管网上设置消火栓,将生产管网作为消防管网的备用水源。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时,启闭的阀门数不应超过两个,且不应超过5min.应该指出的是,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生产管网的水源不应作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网的流量仍应满足用水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