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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规范?

181 2023-09-28 03:54 admin

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规范?

11.2.1 当直线段钢制或塑料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伸缩节;当梯架、托盘和槽盒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1.2.2 梯架、托盘和槽盒与支架间及与连接板的固定螺栓应紧固无遗漏,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外侧;当铝合金梯架、托盘和槽盒与钢支架固定时,应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梯架或托盘或槽盒的固定点数量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2个点。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2.3 当设计无要求时,梯架、托盘、槽盒及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宜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与各类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2 配线槽盒与水管同侧上下敷设时,宜安装在水管的上方;与热水管、蒸气管平行上下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下方,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上方;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3 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应有防火隔堵措施。

        4 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梯架或托盘,其固定支架不应安装在固定电缆的横担上,且每隔3层~5层应设置承重支架。

        5 对于敷设在室外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当进入室内或配电箱(柜)时应有防雨水措施,槽盒底部应有泄水孔。

        6 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7 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宜为1.5m~3.0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应大于2m。

        8 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有防晃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0.3m~0.5m处应有固定支架。

        检查数量:第1款~第5款全数检查,其余按每个检验批的支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并应覆盖支架的安装形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卡尺检查。

11.2.4 支吊架设置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支吊架安装应牢固、无明显扭曲;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膨胀螺栓固定时,螺栓应选用适配、防松零件齐全、连接紧固。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支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并应覆盖支架的安装形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2.5 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求做处理。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金属支架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二、建筑涂料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涂料施工属于表面防护处理的基准层,主要是遮挡住建筑主体的丑陋裸露部分。通过涂料填充找平基础面,用不同的色彩来绘制出建筑物的立体感和层次感。

建筑物表层涂料层的验收需要注意表层的垂直度平整度立体感观上的视觉效果,涂料层有可能存在厚薄不一样只要色彩搭配协调就可以了。

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是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实施;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2016年8月1日实施。

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是以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为重点,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作出控制和验收的规定。同时也适当地规定了少许外观质量要求的条款。

四、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五、民用建筑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2.术语、代号;

3.供配电系统;

4.配变电所;

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6.自备应急电源;

7.低压配电;

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10.电气照明;

11.民用建筑物防雷;

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6.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17.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

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9.计算机网络系统;

20.通信网络系统;

21.综合布线系统;

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

24.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六、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第24.2.2 条是这样规定的: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浸镀锌处理。  但在建筑桩、梁、柱内的跨接可不采用镀锌圆钢,因为在混凝土的圆钢是不会腐蚀的,采用同样大小的圆钢即可。其他在砌体、土壤内跨接用圆钢就要采用镀锌圆钢

七、建筑电气验收规范谁有?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浙江省建设厅主编的关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是以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为重点,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作出控制和验收的规定。同时也适当地规定了少许外观质量要求的条款。

八、建筑消防电气验收规范?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02

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0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

九、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现行的为GB50210-2018<<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十、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有:

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