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工程前期准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组织控制和成本控制等内容。其中,工程前期准备包括招标、投标、评标、签订合同、获得资金支持等方面;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对施工过程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编制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等进行安排和调配;工程实施和组织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要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和管理;成本控制则是在施工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其成功实施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发挥团队协作和管理能力。
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咋写呀?
给你个目录吧: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3 、施工部署
4 、施工进度计划
5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 、主要施工方案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 、进度管理计划
9、 质量管理计划
10、 安全管理计划
11 、环境管理计划
12 、成本管理计划
13 、其他管理计划
14 、附件
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有哪些?
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项目经理由公司技术总监兼任。项目经理选聘高水平的技术、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项目决策层由项目经理、生产项目经理、品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组成。
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物资等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决策。
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施工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八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1号修正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五、为什么要学习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这门课?
建筑装修工程是建筑业的一大领域,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这门学科应运而生,所以很多高校设置了施工组织和管理这么学科也是满足发展的需要。
六、建筑工程施工流程?
指工程项目整个施工阶段所必须遵循的顺序,从施工实践而发现客观规律,土方开挖,基础渠砖胎膜砌筑,承台,底板垫屋砼浇面等。
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保护措施有:
1、项目经理牵头建立“成品保护小组”,成品包括技术,质量,施工,材料,班组长,每项工序由专人负责,从每道工序的开始到完工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核实,做好记录,多成品有破坏的应报告和备案,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头,并于经济收入挂钩,对破坏成果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2、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
3、针对核心部位进行遮盖保护。专业工长技术交底时,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要求,由成品保护小组“实施落实。
4、交叉保护措施。
5、自身产品保护措施。
八、谈谈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认识与就业前景?
工程管理专业主要为建筑业、房地产业培养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管理型人才。当前,我国已进入现代化发展的中前期,各种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屋建筑的建设任务极为繁重。
同时,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为36%左右,而发达国家普遍超过70%,如果在21世纪中叶可以达到这种水平,则每年需要有1600万人口转入城市,这需要相应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商业设施,特别是住宅建筑。
因此,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业正面临着新的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对建筑类人才尤其是具有现代经济管理知识、行业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懂经营、懂开发的工程管理人才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
九、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现行的为GB50210-2018<<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建筑施工程序是指从接受施工任务直到交工验收所包括的主要阶段的先后次序。是工程项目在整个施工阶段必须遵循的顺序,它是经过多年的施工实践而发展的客观规律。 施工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地基与基础。开挖基坑(基槽)→做基础→回填。
2、主体结构。要看是什么结构形式,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砖混结构:砌砖→浇筑构造柱、圈梁→现浇(预制)顶板;钢筋混凝土简单:绑扎钢筋(柱、梁板)→支模板(柱、梁板)→浇筑混凝土→填充墙;钢结构:加工、安装钢柱→加工、安装钢梁、钢架→屋面板。简单来说就是这样。
3、屋面。分刚性、柔性屋面,水泥砂浆、混凝土属于刚性屋面;卷材、防水涂料等属于柔性屋面。
4、装饰与装修。分几部分:地面、墙面、门窗安装等。
5、设备管道包括:电缆电线、灯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器具;通风空调设备与管道安装;暖气;消防等。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建筑施工是人们利用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按照特定的设计蓝图在一定的空间、时间内进行的为建造各式各样的建筑产品而进行的生产话动。它包括从施工准备、破土动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生产过程。这个过程中将要进行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结构安装工程等工作。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的生产过程,需要建筑施工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应用材料、力学、结构、丁艺等理论解决施工中不断出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这一施工过程是在有限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上进行着多工种工人操作。成百上千种材料的供应、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因此必须要有科学的、先进的组织管理措施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方能圆满完成这个生产过程,这一过程又是一个具有较大经济性的过程。在施工中将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处处考虑其经济效益,采取措施降低成本。施工过程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始终是工程质量、安全(包括环境保护)进度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