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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规程编写规范?

171 2023-11-04 04:48 admin

一、工艺规程编写规范?

工艺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写格式一定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工艺技术要求要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能够保证产品质量,能够提高生产效率。

以机械加工行业为例,它的工艺规程编写规范是:标明每道工序的工序号、工序名称、工序内容和技术要求、设备型号、夹具、刀具、量具的编号和名称、切削用量三要素等。各工序之间要排序和衔接合理,必要时,要添加工艺图。

二、塔吊验收规范规程?

1、【JGJ59-2011检查标准】要求--关于起重器

①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②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2、JGJ196对塔吊安全装置的规定(强条)

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制器、行走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或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对小车变幅的塔吊,其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在小车向外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的速度运行

3、【JGJ59-2011检查标准】要求--关于限位器安装

①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②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③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④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⑤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三、土地复垦规程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

第四条 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第五条 土地复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在城市规划区内,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第八条 土地复垦应当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在征求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有土地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土地复垦的内容;设计文件应当有土地复垦的章节;工艺设计应当兼顾土地复垦的要求。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建设用地时不得批准。

第十条 土地复垦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

对利用废弃物进行土地复垦和在指定的土地复垦区倾倒废弃物的,拥有废弃物的一方和拥有土地复垦区的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收取费用。

利用废弃物作为土地复垦充填物,应当防止造成新的污染。

第十一条 复垦后的土地达到复垦标准,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复垦标准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

四、混凝土强度设计规程规范?

答:混凝土强度设计规程规范:GB 50010

五、井盖防坠落规程规范?

安装范围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广场)井加装防坠网,超过1.2米深则应安装双层防坠网。道路范围以外雨污水窖…●安装高度和位置安装于井室顶口下0.2-0.5米范围。单层防坠网选用弹性网,…

安装材质要求。

综合要求单层防坠网为弹性材质,双层防坠网为弹性和刚性材质,钢性防坠…弹性防坠网弹性防坠网采用耐腐蚀、高强度的聚乙烯材料制作。

建筑行业,例如: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六、规程、,规范、,标准的区别?

标准、规范、规程的区别和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较多的,是我们制定计划、实施、验收的依据。 那么,标准、规范、规程之间又有何区别和联系呢?

1、概念 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2、联系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

3、区别 只有在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事项做的规定时,通常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等。 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水泥企业工艺管理规程》、《钢筋气压焊接规程》等

七、规程和规范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规程和规范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它们的定义不同以及针对的对象不同,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

 规范指的是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具有明晰性和合理性,简单地说规范是对行为、条件的要求和规定;而规程指的就是对过程的要求和规定。

2、针对的对象不同:

规范是对行为、条件的要求和规定,规程是对过程的要求和规定。

规范简单地说规范是对行为、条件的要求和规定;规程,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简单来说规程就是对过程的要求和规定。

 规范与规程是汉语词语,指无法精准定量而形成的标准。规范是指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它们可以由组织正式规定,也可以是非正式形成。

八、法规和规程规范区别?

区别一、释义不同

法规: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规程:指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规范:对于某一工程作业或者行为进行定性的信息规定。

区别二、引证解释不同

法规:柯岩 《奇异的书简·船长》:“他重新挺起了胸,点燃了深夜的灯,通宵达旦地啃起了《海上保险》、《国际海商法》、《海上救助》和各种国际航运法规,各国港口资料来了。”

规程:唐 黄滔《南海韦尚书》:“昔者 石门 酌泉之事, 合浦还珠之风,日月迁绵,规程革易。”

规范:《书序》:“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规范也。”

九、高层建筑规程?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1.0.2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混凝土结构。

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混规是基础,所有混凝土均应执行,高规是针对高层的

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