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层民用建筑消防规范?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七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才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六层的住宅可不设置消火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6.1.3条的规定,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时,需要配置一具1A(2公斤干粉)灭火器,每增加100平方米,增配1A灭火器。
一般的多层住宅消防设施比较简单,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一部即可。21米以下的住宅都可以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21米以上的住宅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一般多层住宅也不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但还是建议有条件的家庭自己配置一下,毕竟以防万一。
二、民用建筑单多层的区别?
1、单层建筑: 单层建筑就是只有一层的建筑; 2、多层建筑: 多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10米<多层建筑高度<24米),且建筑层数大于3层,小于7层(3层<层数<7层)的建筑。但人们通常将2层以上的建筑都笼统地概括为多层建筑。
三、低多层民用建筑分类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4.5 建筑高度
4.5.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和公共卫生,且不宜影响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建筑高度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红线的宽度及街道空间尺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的高度;
3 当建筑位于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及施工设备高度;
4 建筑处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按规划控制建筑高度。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5.2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标准第4.5.1条第3款、第4款控制区内建筑,建筑高度应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2 非本标准第4.5.1条第3款、第4款控制区内建筑,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坡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购买商品住宅时,喜欢住多层还是高层可参照此标准选择。
四、单多层民用建筑有哪些?
单多层建筑有供单身和家庭长期居住使用的建筑以及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比如:商业、服务、教育、医疗类的建筑。单多层公共建筑就是单层或者多层公共建筑。单层就是一层,一层到三层为低层,多层是指四层到六层。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五、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什么意思?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分别指的是只有一层或多层的供居住或商业等民用场所的建筑。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是根据建筑的高度和用途而划分的。单层民用建筑者一般是小型的独栋住宅,或者是一些商业用途的场所,比如说单层的店铺。多层民用建筑则是指高楼大厦、公寓楼等有多层楼高并用于居住或商业的建筑。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选择实际上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地理位置、城市规划、建筑成本、以及人们自己的居住或商业需求等等。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增长和城市化的趋势,多层民用建筑已经成为主流。而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单层民用建筑则更加普遍。
六、多层民用建筑雨水管属于安装还是土建?
我们这边是雨水管和冷凝水管在土建图纸就是土建的做,是安装图纸上有图那么就是安装的做。但是做预算土建和安装定额都有雨水的项目,但是安装定额的钱会多一些
七、多层民用建筑需要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吗?
高层建筑需要设置登高场地及其对应的救援面,一般设置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离建筑外墙介于5-10米间,坡度不大于3%,长与宽分别不小于15和8米(超50高建筑为15*15米)。
沿建筑的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仍不小于长边),连续布置,且此处裙房(若有)进深<=4米,设疏散楼梯。低于50米高层,可间隔布置登高操作面,但间距<=30米。
八、丙类高层厂房与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
按照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丙类厂房和仓库,耐火等级为三级,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三级)防火间距是最小14米。而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是8米。供参考。
九、一二级单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6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规定,一、二级多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为6米,但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体外墙,防火间距可减少25%,如果较高一侧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如果较低一侧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
十、对高层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有何要求?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同时废止。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类为1000M2,二类为1500M2,地下室为500M2。具体划分时注意: (1)除用防火墙外,可根据情况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带。(2)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增加。(3)高层中的营业厅、展览厅等设有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时,地上部分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为2000M2。(4)高层与裙房之间有防火分隔设施时,裙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一倍。(5)高层内有上下连通的开口部位时,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开口部位设有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6)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要采用本部分第10题的措施。(7)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当采用背火温升做判定条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小于3h,当采用其它防火卷帘时,卷帘两侧应采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时间不小于3h,喷头喷水强度不小于0.5L/s,喷头间距为2-2.5m,喷头距卷帘的水平距离宜为0.5m。(8)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其两侧设启闭装置,并具有手动、自动和机械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