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项目规范实施时间?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07-26发布新的这住宅设计规范什么时候开始实施。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对于电梯一条的规定从“宜”设置担架电梯改为了“应”设置担架电梯,这对公摊部分的影响比较大。
规定新《住宅设计规范》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此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2021住宅建筑规范?
6.2.1 建筑层高应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版并符合专用权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6.2.2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
6.2.3 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2、超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超高层建筑设计要点
一、结构部分
1.1超长桩、
桩基,承载力必然很大,桩长应该相对较长,会有超长桩的问题
1.2深基坑支护
基础埋深必然很深,地下室会有好多层,需要做深基坑支护。
1.3、高标准人防工程
地下室面积较大,一般会做要求做人防工程,搞不好还会弄个核五级。
1.4、大体积混凝土
一般200多米的超高层,剪力墙厚度都会做到1米以上了,要考虑混凝土浇筑的问题。
1.5、高标号混凝土应用
底层的混凝土标号必然相当高,如何保证强度也是问题。
1.6、型钢混凝土应用
可能要涉及到型钢混凝土的问题,型钢混凝土节点的施工,相对也是比较复杂的。
1.7高层建筑抗风
风荷载取值,按照什么标准,尤其是300米以上部分的抗风设计
1.8超高层顶部位移控制
1.9抗震设计
规范管理超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
从3月1日起,新建的高层建筑、体型不规则的建筑等,都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专项审查。。
三、住宅建筑规范条例?
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四、住宅建筑用电规范?
国家规定的电费价格: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62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48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提示:每个地区的水电费收费都不一样,是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分收费,具体价格要咨询当地的水电管理部门。
五、住宅建筑地坪高度规范?
房屋的地基高度是根据房屋类型、用途而具体设计的。根据中国制定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规定,在基础宽度小于3米, 埋深0.5至1.0米的条件下,粘性土主要根据孔隙比、天然含水量、相对含水量考虑。砂根据饱和度和紧密度决定,也可按标准贯入试验及钻探试验锤击数确定地基承载力。
当基础宽度大于3米,埋深大于1米时,必须按下式校正:P=[σ]+ k1r0(b-3)+k2r(h-1)。式中P为计算承载力(吨/平方米),[σ]为按表查得的承载力(吨/平方米),r0及r为地基土持力层的天然容重(地下水位以下取水下容重,吨/立方米),k1及k2为安全系数,取2到3之间。
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建造前,先在拟建场地上施加或分级施加与其相当的荷载,使土体中孔隙水排出,孔隙体积变小,土体密实,提高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堆载预压法处理深度一般达10m左右,真空预压法处理深度可达15m左右。
六、住宅建筑直通屋面消防规范?
住宅建筑在27-54米之间,一个单元设置直通屋面的安全出口,采用乙级防火门,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七、住宅建筑防水规范门口做法?
1、首先将地面砖和墙体下部约30cm的墙面砖全部敲掉。(注意事项:敲以前先用切割机进行切割,这样做是为了在敲的过程中不影响其他面层上的瓷砖)。
2、接着将过门石贴好,内部卫生做干净,等地面干透就可以做防水了。(注意事项:在做防水时特别注意所有下水管周围和墙地面接缝处要仔细做好,所有敲掉的部位防水要做到)。储水试验24小时后确认没有问题就可以贴墙地砖了。
八、住宅建筑电缆设计规范?
结合最新国家标准《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城镇普
通住宅的电气设计施工中,总结出十项需要注意的事情。
1、照明灯具采用非节能产品和非节能敷设措施问题按照GB 50411-2007和JGJ16-2008的规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不能做竣工验收。镇流器自身功耗不大于光源标称功率的15%,谐波含量不大于20%;气体放电灯的整体功率因数不得低于0.9。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住宅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的人工照明均应安装节能型灯具或设带指示灯的双控延时开关。
一般房间优先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高大房间和室外场所的一般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室内外照明不宜采用普通白炽灯。当有特殊需要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或带有热反射罩的小功率高效卤钨灯。除有装饰需要外,应选用直射光通比例高、控光性能合理的高效灯具。室内用灯具效率不宜低于70%(装有遮光隔栅时不低于60%),室外用灯具效率不宜低于50%。
2、进户电源开关只控制相线问题工程实践中常见的配电控制方式是在相线上装设控制开关。近年来实行的住宅配电改造和住宅设计、施工中,普遍采用单相自动空气断路器(DZ型)作为入户2021年新版中文电气工程ei期刊总览-电气工程ei期刊电源控制。按照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的要求,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非保护线),
以保证在停电状态下住宅与电源之间电气的完全隔离。进基本户(一套住房)
的断路器也应该保证在断电时的隔离作用,即城镇普通住宅采用两极断路器作为基本户进户控制。对于其他类型采用三相电源的住宅(如大于12kW用电量的别墅型住宅)采用三极断路器。
3、剩余电流动作值设置不当问题剩余电流保护可以避免电气设备漏电造成人身伤害,在住宅建设中普遍运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剩余电流动作值设置不合理;剩余电流的动作值见表
1。120634grar0oylw2gt563w.jpg
4、电度表容量小,配置不到位国标推荐了相应类别住宅的最低标准,国标还规定每户进户铜线为10mm2。10mm2绝缘铜线穿硬塑料管敷设时,安全载流量为46A,可以输送的电功率为10kW。也就是说,普通住宅在不做电源改造、更换两极自动空气断路器、电度表的情况下,可以满足10kW的电力负荷需求。
住宅的楼梯照明、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等公共电源应单独装设电度表,公寓式单身住宅也应装设电度表。住宅与同建筑的商业设施应分别引入电源开关,商业设施的电度表与住宅电度表分别集中安装。
5、电源插座、开关位置问题
九、农村建筑规范及建筑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村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五条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十、建筑施工规范及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9、《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安技术规范》JGJ88-92
1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1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
劳工科的安全责任
一、凡新进单位人员,必须通知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和体格检查,否则不得直接分配工作,并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发放。
二、凡单位内的特殊工种(电工、起重要、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和公司内车辆架驶员、塔吊司机等),必须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工作,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便调动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职工技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职工转正、定级、评奖、升级的考核条件。
四、制订奖励制度时,应将安全方面的要求列入考核内容之一,对重视或忽视安全生产的集体和个人预以奖励、表彰或扣发奖金、批评处分。
五、要关心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尽量不要安排不宜于女工生理健康的工作,对女工应执行“四期”(即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保护的规定。
六、对不宜于高温或者有害物质操作的工人,或因病确实不适宜原工作的职工,应及时适当调离,并妥善安排工作。
七、合理分配劳动力,注意职工的功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节假日加班,要做好报批手续。
八、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伤鉴定工作,在发生职工死亡事故后,根据有关政策,参加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保卫科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有关安全消防的各项政策、法令、指示、规定,负责有关消防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
二、负责制订本单位安全消防措施,消防器材合理分配设置,组织专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三、参加本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有权对火灾、火警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
四、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发现有特殊情况或不安全时,有权暂时停止,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组织定期或专业性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对其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制止,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者要给予处罚。
六、对全公司节假日和平时值班人员进行安排时,要同时负责安全工作。
【相关延伸】
问:工程合同能贷款吗?
答:工程合同可以贷款的。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具备对外承包工程专业技术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