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建筑与环境保护是什么?
生态建筑就是把建筑融合到生态中去,使建筑更加贴近环境,贴近生活。生态建筑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二、建筑工程怎样做到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15d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3)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6)施工现场存放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水体。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
(7)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处理。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9)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0)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2)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3)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4)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5)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三、建筑公司应该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建筑公司应该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因此如果建筑公司施工活动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则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四、20 建筑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名词解释?
建筑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在建筑项目中用于防治与控制建筑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设施与装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62条规定,凡属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施等均属环境保护设施。
五、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与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的区别?
在于其侧重点不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主要是保护和修复历史建筑物本身的文化价值,包括修缮历史建筑物的地基、墙体、屋面、门窗等等。其目的是保持历史建筑物的原汁原味,使其在当今社会中继续发挥重要的文化和艺术价值。而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则更侧重于保护整个建筑遗产环境的生态环境和周围的自然景观,包括土地、水源、植被、野生动物等,强调保护建筑遗产所处的生态系统,尽量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保证建筑遗产的生存环境。所以,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和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虽然关联紧密,但具有不同的重点和目的。
六、环境保护方法?
科技改善生态
遵循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恢复被破坏区域的生态功能和自然属性,让其重新被人类利用,实现生态修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1.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包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及固废利用所形成终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 对被破坏区域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包括植被恢复、土壤改善、水污染治理和进一步的商业开发和利用。
七、环境保护名称?
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八、环境保护概念?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九、环境保护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环境保护中预防污染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
然而,根据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工业企业做到“零排放”也是很困难的,所以还必须与治理结合。
(3)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常也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其基本思想是明确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经济责任。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解决这种关乎全局、综合性很强的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解决这种关乎全局、综合性很强的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
十、环境保护职责?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