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专业设计规范有哪些
【遇有规范修改或新编规范出版进应以修订本或新编规范为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总图制图标准GB/T60103-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清羡版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J39-97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87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燃正孙规范JGJ39-87试行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试行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试行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试行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试行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皮链节设计规范GBJ19-8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BJ/T16-9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装饰设计规范有哪些?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第5.1.2条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1.3条
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
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运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4条
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锈;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5条
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现浇板或预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二、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道安装并试压完毕;
三、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四、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第5.1.6条
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汁无要求,宜由顶棚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墙面与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
第5.1.7条
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第5.1.8条搁置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第5.1.9条
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
第5.1.10条
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为支撑点。
第5.1.11条
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第5.1.12条
罩面板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
第5.2.1条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吊装不完整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5.2.2条
吊顶工程所用的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规行国家标准。
第5.2.3条
安装罩面板的紧固件,宜采用镀锌制品,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第5.2.4条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罩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第三节龙骨安装
第5.3.1条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5.3.2条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
第5.3.3条
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饥歼唯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改宽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第5.3.4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第5.3.5条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烂培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均匀饱满。
第5.3.6条
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白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第5.3.7条
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lmm。
第5.3.8条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第5.3.9条
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明龙骨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第5.3.10条
检查安装好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
第5.3.11条
吊顶本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按国家标准GB11981—89《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主龙骨称为承载龙骨,次龙骨称为覆面龙骨。
第四节石膏板安装
第5.4.1条
石膏板的安装(包括各种石膏平板、穿孔石膏板以及半穿孔吸声石膏板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
1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l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二、粘结法安装,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粘实粘牢。
第5.4.2条
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二、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三、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第5.4.3条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三、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面纸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四、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在南方潮湿地区,间距应适当减小,以300mm为宜;
五、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mm的部位另安螺钉;
六、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八、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九、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使纸面破损。钉眼应作除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十、拌制石膏腻子,必须用清洁水和清洁容器。
第五节其它罩面板安装
第5.5.1条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湿度大时不宜安装;
二、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它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三、安装时,应使吸声板背面的箭头方向和白线方向一致,以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四、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裂震动,并应保持房间内的通风;
五、采用搁置法安装,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第5.5.2条
胶合板、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O.5~1mm,打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二、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Omm,钉长为20~3Omm,钉帽进入板面O.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三、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跟不应大干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四、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五、带绒面的穿孔装饰板用螺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2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相同颜色的涂料涂饰。
第5.5.3条
装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5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二、钙塑装饰板的交角处,用塑料装饰小花固定时,应使用木螺钉,并在小花之间滑板边按等距离加订固定;
用压条固定时,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不得翘曲。
第5.5.4条
塑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粘贴板材的水泥砂浆基层,必须坚硬平整、洁净,含水率不得大于8%。基层表面如有麻面,宜采用乳胶腻子修平整,再用乳胶水溶液涂刷一遍,以增加粘结力;
二、塑料板粘贴前,基层表面应按分块尺寸弹线预排。粘贴时,每次涂刷胶粘剂的面积不宜过大,厚度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三、安装塑料贴面复合板时,应先钻孔,后用木螺钉和垫圈或金属压条固定;
用木螺钉时,钉距一般为400~500mm,钉帽应排列整齐;
用金属压条时,先用钉将塑料贴面复合板临时固定,然后加盖金属压条,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第5.5.5条
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龙骨间距、螺钉与板边距离及螺钉间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产品的要求;
二,纤维水泥加压板与龙骨固定时,所用手电钻钻头直径应比选用螺钉直径小0.5-1mm,固定后,钉帽作防锈处理,并用油性腻子嵌平;
三、用密封膏、石膏腻子或掺聚乙烯醇缩甲醛(1O7)胶的水泥砂浆嵌涂板缝并刮平,硬化后用砂纸磨光;板缝宽度应小于5mm;
四、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按产品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5.5.6条
金属装饰板的安装(包括各种金属条板、金属方板和金属格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
方板吊顶次龙骨分明装T型和暗装卡口两种,根据金属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
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
二、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空隙,用露明的金属压缝条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缝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5.6.1条检查数量
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第5.6.2条
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5.6.3条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第5.6.4条
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第5.6.5条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