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 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丢失怎么补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可以补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丢失,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一个意思吗?
不一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应到哪个网站?
你就直接查该建筑公司的总公司网站,一般都可以的。
五、全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系统?
登录所在省市的建委网站(有的省市有专门的网站),可根据企业名称和证号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对照核对。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全国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网络地址;
2、注册帐户:登录首页选择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凭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密码登陆系统。
3.点击左边的申请表查询菜单,打开申请表查询页,输入需要查询的内容的关键字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查询。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怎么办?
补办步骤: 一、登报刊登遗失声明; 二、到当地建设局窗口免费领取《湛江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证申请表》; 三、到办证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报告; 3、提供该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局审批; 五、领证。
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规定?
电力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一式四份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司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
5.企业技术负责人员资格证、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7.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
8.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谢谢邀请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单位施工一定要办理建筑施工安全许可证,但是每种工程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材料都不是一样的。
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许可证怎么办?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建筑施工许可证怎么办?(市政工程)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建筑施工许可证怎么办?(装饰装修工程)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哪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可查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相同?
完全不同的两个行政许可,工程证是方案审批的法律凭证,施工证是建设活动的许可。工程证是办理施工证的前提必要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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