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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89 2024-01-12 00:50 admin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六)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八)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九)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十)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十一)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十二)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十三)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十四)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这个问题全部在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中,你应按相关规范逐一对照执行,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中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工程及验收规范等,设计到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大型管道工程等工程的验收,不仅可以减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也根本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四)《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五)《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六)《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八)《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十)《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十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十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8-2008

  (十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十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十五)《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十六)《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十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十八)《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十九)《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二十)《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装饰涉及的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非常的繁多,除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两个基本的国家标准外,很多的施工项目都有单独的国家规范及标准颁布。

  二、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三、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三)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五、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人,检验人,审核人,数量,是否有合格证,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报告日期

六、公路质量验收规范?

1、实测数据或偏差值的数据栏,评定表与检查记录表应一致,或通过几个工序检查记录资料汇总合并后的检测数据;对外观检测项目,按评定时间现场检查后作出合理判定;资料是否齐全应按要求对所有原始记录、检查和试验资料进行查阅后作出真实判定。

  2、表中“检验负责人”签字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复核”由质检负责人签认,“检测”、“记录”由经授权的现场质检人员签认。

  3、评定日期填写应为具备评定条件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对资料查阅的日期或现场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的日期。

  4、评定表实测项目得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2.1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5、各评定表实测项目权值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不得修改。

  6、分项工程实测项目得分为所有实测项目加权平均分,即由加权得分合计值除以权值合计值(不包含不检查项)得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外观鉴定评判、扣分依据,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给定的条款,不应增加评判项目,扣分也应在给定的标准范围内,不得超出。表中应填写扣分原因及扣分值,不扣分的直接填写“合格”。

  8、质量保证资料减分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2.4条规定进行,扣分项目及扣分值不应超出规定范围。表中应填写扣分原因及扣分值,不扣分的直接填写“齐全”。

  9、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栏中评分应为分项(工序)工程得分扣除外观减分和质量保证资料减分后得出,质量等级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3.1条规定评定。监理单位在签署意见时,应对质量等级和外观进行必要描述,不应对施工单位自我评定进行扣分处理。

七、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1、承建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国家或者行业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

2、承建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能擅自更改图纸或者权威部门批准的水电燃气等等设施。

3、承建的施工单位应严格国家制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规范。

4、施工材料应保证质量,施工工艺应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八、安全通道验收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中2.1项要求:(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不小于0.60m,高度应不低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门应该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制定要求的主要目的

机房通道门是电梯使用单位、维保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入机房的防线,为了防止被随意进入,门应配备钥匙才能打开的锁,钥匙一般由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人员持有,其余人如顶楼业主等不得持有,并在门上张贴或印刷警示标志。为了方便人员进入机房,其最小尺寸为0.6×1.8m。为了再紧急情况下让机房内的人员逃离、从机房内可以不用钥匙就可以打开锁,同时门要朝机房外开启、以方便逃离人员迅速撤离。

电梯通道门检验方法

(1)测量机房门尺寸,查看门锁配置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门高度达不到标准的情况较多。门锁的配置在老旧小区中问题比较突出,如采用合页、明锁等形式,均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查看警示标志

在安全技术规范中,警示标志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进行限制,只是提出:“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或者类似警示标志。因此,即使是别的标志、只要内容符合警示要求,也是允许的。

九、广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各市、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包括哪些?在验收中如何使用?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一本书籍,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八易其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2002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内容涉及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浙江省建设厅主编的关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是以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为重点,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作出控制和验收的规定。同时也适当地规定了少许外观质量要求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