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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高层划分?

274 2024-01-13 03:18 admin

一、公共建筑高层划分?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

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二、高层公共建筑定义?

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三、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

1、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2、高层建筑是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为-类高层公共建筑。比如: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寓、办公、酒店等。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其中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指建筑的楼板高度需要大于24m)建筑面积要大于1000m2;建筑功能为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前提条件是建筑高度大于24m,只要建筑高度大于24m就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大于24m就属于单、多层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前提条件也是建筑高度大于24m,只要建筑高度大于24m就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5、藏书超过I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与重要公共建筑和调度建筑等类似。

四、高层公共建筑疏散距离多少米?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2、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采用剪刀楼梯间时,应满足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规定的距离:

注:1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2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25%

五、三类高层公共建筑标准?

高层公共建筑没有三类之分之说。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公共建筑只分一类,二类建筑。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为高度大于50m的高层公共建筑(其它暂略)。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为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它高层公共建筑。

因此,高层公共建筑没有也不存在三类。

六、高层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

高层公共建筑属高层民用建筑的范畴。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分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又分一类与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计四级)。

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一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由此,如高层建筑属一类时,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如高层建筑属二类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七、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与二类高层区别?

一类高层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最大的区别就是高度,在分类的时候就是会根据相应的高度来进行划分,高层建筑的高度超过54米,那就是属于一类的高层建筑,而如果高度是不足54米,那就是属于二类的高层。

建筑当然整体的分类相对来说也会更加的复杂一些,像生活当中常见的高层房子,基本上都是属于一类公共建筑,而一些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也是属于一类高层,另外像一些省电视台也是属于一类高层建筑。

八、公共建筑一类高层耐久年限?

一般公共一类高层建筑耐久年限是5年,重要的和标志性的公共建筑耐久年限是100年。

九、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要求?

一类高层的建筑,要求每一层必须有防火门,楼顶有送风排风系统,每层必须有消火栓,必须建立有消防中控室启停设备

十、超高层公共建筑楼梯高度要求?

1.1一类公共建筑。

1.2塔式住宅。

1.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1.4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2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2.2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2.3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2.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3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3.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3.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3.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3.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3.9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3.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3.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