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目出的太差。任何类似的给定主体,不加限定的辩论都很容易导致胡打,除非主体选定的极其巧妙,才有博弈的价值。随便改下“啤酒对于大学教授的利弊”;“皮鞋对于小白领的利弊”;“电单车对于老年妇女的利弊”……真是不知所以。
我参加过的辩论,二辩一般都是强调核心输出的。这问题咋输出?咋输出都是一堆漏洞。对方一记左勾拳“适量”,你们就败了。同理,他们咋说,你们一记右勾拳“过量”,正方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