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方案与安置实施办法?
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慨念,1个是做好方案,1个是具体落实
二、桃杏府安置房安置办法?
桃杏府安置房安置是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实行先搬先按原则。
三、煤矿人员安置办法?
国企煤矿,之前在一个资源整合煤矿上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矿井缓建,至始员工放假,放假期间会发一千多元生活费,随后被分流至其他矿井上班。
一般煤矿关闭会出台相关文件及政策,可以终止合同获得赔偿,也可以让矿方继续安排工作。
四、单位合并人员安置办法?
第一、对无法安置在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符合国家退职条件的人员,会直接给办理退休,或者经单位审批提前办理提前内退或者退职手续。
第二、对于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者核减编制中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发放补偿金,由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事业单位合并后,属于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双向选择,继续留在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安排其他工作。
第四、对于单位被整编后无空缺转公务员行列而进入其他事业单位的,可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在新单位就职,执行新单位的工资职称和福利待遇。
第五、如果由原事业单位整编后转为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则由新企业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
五、驻马店安置房分配办法?
安置房的分配程序: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六、赵村补偿安置办法?
赵村全部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七、东莞安置房管理办法?
东莞市"三旧"改造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
●将通过摇珠、抽签等方式确定各户安置房
●无安置对象的安置房可作保障房或人才公寓
《东莞市“三旧”改造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公布,并公开征求各界人士意见。
《暂行办法》透露,东莞将通过摇珠、抽签等方式确定各户安置房,不得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无供应对象的安置房,可作政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公寓,只租不售,亦可申请属地镇街按成本评估价回购。
市民若对《暂行办法》有意见和建议,可于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市法制局。
政府统建的安置房只租不售
《暂行办法》明确,安置房是指因“三旧”改造实施土地和房屋的征收、收回或收购,保障被征收、收回或收购房屋所有权人(下简称被安置人)的居住需要而建设的安置保障用房。安置房建设用地将被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政府每年预留用于“三旧”改造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优先供应安置房建设。
《暂行办法》特别指出,开发单位不得将安置房作商品房对外销售。政府统建的安置房,由镇街政府根据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三旧”改造项目落实情况,编制安置房年度供应计划,统筹供应房源,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安置房建设可采取政府统建、改造主体配建、村集体自建或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进行。村集体自建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安置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供应本村“三旧”改造项目的安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只能供应本村“三旧”改造项目中本市户籍被安置人的安置。
如果是由政府统建的安置房,且安置房无供应对象的,经过批准后,可以用来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公寓供应,但只出租不可出售。
通过摇珠抽签来分配
安置房建好后又该如何分配?《暂行办法》明确,如果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则上按与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分配;未经批准改建、扩建的,超出登记发证面积的部分原则上不纳入安置房补偿,仅按建筑成本给予货币补偿。
如果是还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宗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下、层高不超过4层的部分,原则上按核定建筑面积分配;超出部分原则上不纳入安置房补偿,仅按建筑成本给予货币补偿。
如果实际分配的住宅总面积超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交房款;面积不足的,由改造主体按改造方案公示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补偿。
《暂行办法》还明确,安置房在分配前,改造主体制订安置房的分配方案,可通过摇珠、抽签等方式确定各户安置房。分配方案报镇街政府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八、甘肃省安置帮教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近期,定西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和风险隐患定期研判分析制度(试行)》《定西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西市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定西市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四项工作制度,各县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四项制度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201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是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11条。
十、海南省渔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管辖的行政区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以及与渔业有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省渔业生产实行捕捞、养殖、加工、流通并举,开发利用与增殖保护并重的方针,发展外海远洋捕捞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渔业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渔业法》、《实施细则》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公安、边防、海关、交通、海监、海洋、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水利、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渔业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 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执行渔业法规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渔政渔港监督检查人员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发证。
第七条 渔业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内陆水域及浅海、滩涂养殖水域的渔业生产,按照行政区划由所在市、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管理。
跨行政区划的渔业水域、滩涂的渔业生产,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其他海域的渔业生产,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渔政检查人员有权依法对渔业船舶、渔具、渔获物、捕捞方法、安全设施、船员证件以及有关从事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渔政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九条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检查船艇、车辆、通讯监测设备,经公安部门批准可以配置自卫武器。
第三章 养殖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对水域利用的统一规划,可以将规划用于养殖的国有水面、滩涂使用权有偿出让给生产经营者用于养殖生产。
国有水面、滩涂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使用证。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