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评正高的条件?
校长评正高级职称的条件和教师评正高级职称的条件是一样的。首先是任职副高级教师的年份,一般最起码五年。
然后是学历要求,一般是本科以上 ,再是对在德、能、责、绩等方面的考核,要达到要求。通过初审后,要进行公开辩论,最后要通过公示。以上都通过了,就等省级审批公布。
二、安徽省评特级教师条件?
条件如下: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原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教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教育教学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道德与法制教育,关心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学校治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实施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建设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近5年至少3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3)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学科核心素养,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教研员]
(1)具有系统的扎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近5年多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示范课、讲座或专题报告。
(2)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并有一项已结题。
(3)深入教学第一线,具有丰富的教研工作经验,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任现职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
参选者须参加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派员参加)的示范教学或教学法演讲,并提交示范课教案、详细规范的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四、教研科研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
2.在省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部(农村学校教师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三、评特级教师有什么条件或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四、小学特级教师如何评?
获“全国或自治区先进教师”荣誉。自治区课题,获高级教师资格。
五、成为特级教师的条件?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第一条 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 特级教师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第五条 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万之一点五以内。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六条 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特级教师的优秀事迹,推广特级教师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8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九条 特级教师要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提出改进办法;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提高年轻教师。
特级教师应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第十条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要积极为特级教师的学习提高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
可为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特级教师,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协助他们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帮助他们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特级教师一般不宜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特级教师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返聘继续从事教材编写、培养教师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一)在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
(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三)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十三条 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取消、撤销称号,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的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校长如何评课?
作为一校之长,听评课是教育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是抓好学习质量的保证。那么校长如何听评课呢?该怎样听?又该怎样评呢?
1.有计划地听评。学期开始,对于听评课有个合理地计划和安排,可以从被听课人、听课的内容、听课时间、参与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值得借鉴的经验、推出的典型等方面,有个统一的部署。然后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2.有目的地听评。校长听评课,不能单纯地作为一项常规内容去进行,而是应有一定地目的性,也就是为什么听、怎样听、听什么,比如:课堂改革、创新;新课题实施;音体美上课模式探索;上课组织管理情况;把握教材程度;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接受掌握情况等等。
3.分年龄段听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按照不同教师的年龄层次,分老、中、青三个年龄段分别去听评。校长通过听课,比较,总结,鼓励大家互相学习借鉴:中年教师大多是主要力量,要起带头作用,鼓励年轻的向年老的教师请教学习,年老的也不能默守陈规,要善于积极创新,共同努力提高上课水平。
4.分科目听评。组织带领某一学科的老师集体听课。这样,大家因为对这一领域更加熟悉,方能有所比较,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更善于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提高。校长本身也能从他们的评议中得到了解和启示,心中有数,对于以后的工作安排也能有的放矢。
5.有重点地听评。对于要培养和推出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科研先进等教师,要重点听、多听,并组织其他教师参与听评、指导,共同发现问题、抓细节、找准切入点、把握重点、调整课堂气氛、圆满完成教学目标,确实上出一堂高质量的课。
6.走出去听。校长不但要听本校、本镇教师的课,还要听外校、外乡镇乃至外省教师的课。这样才能把好的先进的经验带进来,反馈给自己的老师,为提高教师授课水平进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7.全方位评。不论何种形式和内容的听评课,校长都要有自己对这节课的中肯评价。从评教案、评老师、评课堂、评教法到评学生、评效果......不但要实事求是,还要商榷激励,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优化课堂教学。
8.及时反思。每次听评课后,校长都应对这次听评课做一深入细致的反思,以便总结、改进,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策略、解决问题,促进教师成长和发展,提高教师授课质量和课堂效率,让学生达到满意的学习效果。
七、农村特级教师的评审条件?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第四条 政治条件 1、依法执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成绩显著。 2、爱岗敬业,树立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志存高远,乐于奉献。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人格魅力,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声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成绩显著,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或近五年来获得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两次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秀。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1、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教师进修学校、师范学校、单独设置的中小学教育研究机构和其它教学机构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取得的合格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副研究员)五年以上。 3、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六条 业务条件 1、能够高质量地履行现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培养优秀生,转化学习困难生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水平与业绩在地区同级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得到广大师生公认,在本地区教育界有一定声望。 2、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能用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系统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并在市(地)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得到同行的认可。教学经验具有推广价值,能有效地指导本单位及本地区同行,形成骨干教师群体。做过市(地)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三次以上,是市(地)级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学能手。对于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者,必须是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 3、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理论及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始终站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其教改成果得到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具有推广价值。能有效组织和指导校本教研,是校本研修、校本培训活动的骨干力量,具备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 4、具有指导中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至少有两名青年教师经其培养后进步明显,并获得同行公认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能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以自己先进的教育思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影响、指导周围的同事,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了贡献。 5、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很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曾主持地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既有创新性又有实效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行为。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写出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对本学科教学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等,并得到有关专家的鉴定和认可。 6、能熟练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并能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工作之中。 7、中小学教师进修、研究机构中的教研员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1至6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教研员前,曾在中小学校任教6年以上,是所教学科的骨干教师。 (2)任教研员后,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教研活动,引领、示范作用突出,或经常上示范课、公开课,经常开展和指导本学科的校本教研活动,本人负责的学科教研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在该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特别是在中小学课程改革实践中,能针对教师在课改实践中的困难与问题开展教研活动,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其引领下取得显著成绩。 (4)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8、中小学校级领导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1至6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领导职务之前有丰富的任教经历,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并被所在市(地)同行公认。 (2)担任领导职务后,熟悉并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业务,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能力。 (3)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思想端正,重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法规观念和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掌握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坚持德育首位,管理措施得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群众反映好。 (4)在学校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本市(地)校级领导干部中出类拔萃,有很高的威信和声望。在本地区起示范作用,本人任职期间被评为市(地)级以上骨干校长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所在学校的教师专业化成长、教育教学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学校多次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单位。 第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优先。 1、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或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其相当荣誉获得者。 2、在师德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先进事迹特别突出,入选省级以上师德报告团及其相当荣誉获得者。 3、坚持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或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一年以上并表现突出者。
八、何捷特级教师如何评课?
何捷特级教师评课是根据一定的评课标准,对教师的授课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生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原因解释:何捷特级教师是中国教育部颁布的最高级别的教师职称之一,获得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较高的教学素质和水平。在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时,何捷特级教师需要根据一定的评课标准,对教师的授课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生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包括评价教师是否遵循教学大纲、是否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有启发性等。评课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和年级的教学特点而有所不同。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该注重课堂教学的设计和方法,以及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反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从而有机会获得何捷特级教师职称。
九、特级教师职称等级怎么评?
特级教师不是一种级别(职称),只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定对象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十、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一)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含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讲师职务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在当地教育界有良好的声望。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取得显著成绩,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卓著。
4.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