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有哪些制药设备厂
淄博华周制药设备公司
淄博祥诺制药设备公司
伊马新华制药设备公司
淄博奥泰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东华制药机械厂
山东双隆电站设备制药公司
博康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潍坊市北方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星火制药
二、珠海市比较有名的高新企业有哪些
格力、伟创力、信禾集团、联邦制药、佳能珠海、丽珠集团、松下马达、松下通信、碧辟化工、红塔仁恒纸业、飞利浦电子、飞利浦家庭电器、华发股份、及成通讯、中丰田光、中油塔鑫、广东烟草珠海、超毅实业、艾科电子、联成化学、新明珠表业、易方达基金、铭祥汽车、天之杰医药、长兴化学工业、许瓦兹制药、虹达电子实业、汉胜工业、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藤仓电装、健康药业、珠海可口可乐、麒麟啤酒、天虎电子、万邦药业、三美电机、BP集团、振威集团、裕华聚酯、中富股份、功控集团、卓夫、汪氏蜜蜂园、免税集团、天年生物、珠光集团、日东集团、明宏集团、丹田集团、华策集团、昌安集团、西海集团、富华集团、福尼亚科技集团、粤侨实业、天威飞马打印耗材、康健食品、益力味精、中油南方燃料、心华制衣、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美星制鞋、蓉胜超微线材、爱科电子、粤电集团、乐通化工、摩天宇航空发动机、威丝曼、格力磁电、青云酒业、华海进出口、青岛啤酒、美凌达制冷、珠海石油、美蓓亚精密马达、桃屋珠江食品、广发证券、广耀纸品、状态服装、交通银行、泓富企业、缘成电子、盛明贸易、艾德拉碳纤维、华冠电子、金海岸永南食品、敖东珠海药业、南金川金属、理想科学工业、泰奇食品、亿胜生物、许继电气、万国投资、欧玛嘉宝、信峰混凝土、市煤气公司、埃尔凯电器、乐星电子、新海能源、威尔医学、广通汽车、旭日陶瓷、卡西欧电子、智海混凝土、扬名广场、东之尼电子、诚成印务、进成电子、仓纺(珠海)纺织、罗西尼表业、金邦达保密卡、裕富通聚酯、兰吉尔表计、正卡锡药业、仕高玛机械设备、泰科电子、兄弟工业、新天际通讯发展、东信和平、纳思达数码、卡都九洲、德科化工、金碟数码、燃气集团、石头电子、好奇股份、宏桥高科技、振戎公司、安诚物业、爱琴数码、派诺电子、珠海高尔夫山庄、珍珠乐园、一统实业、通软阳光软件、亚强电子、健民药业、江海电子、德信行、诺比节能科技、龙狮瓶盖、汉胜工业、万禾技术、中普软件、珠海直升机、拓邦螺丝、元朗食品、一诺房产、泰坦、世邦装饰材料城、、勇达精细化工、莱维蒂、名家建材、姗拉娜、珠海机场集团、斯玛特彩印制卡、建安集团、侨基集团、伟迪捷、金山、圆明新园、海泉湾、御温泉、天大药业、银科生物、百奥生物、激发玩具、华尔美照明、铭晟机械、海港电器、鼎恩木器、香记食品
三、什么是工位起重机?高博工位起重机跟KBK起重机有什么差别吗?高博是美国独资的企业吗? ...?
高博的工位起重机可以完成比较最艰巨的高架起重任务,承担频繁的高架物料输送工作。它能安装在普通15cm厚的钢筋混凝土地面上,不会给建筑物的屋顶结构施加压力,使用预制标准的模组化设计结构,可轻松地随着工作单元中心的扩展而扩展。工位起重机一般安装简易,移装轻便,并且目前相较于传统梁式起重机,高博的专利封闭型轨设计,使其搬运所用力仅为传统梁式起重机的1/3,桁架式钢轨设计,使跨度更大,安装布局有更多的灵活性。相比柔性梁系统(又称KBK、KBK轨道、柔性吊系统等),刚性固定型轨尤其高博专利封闭型轨优点如下: ● 可提供更好的净空高度,无需额外的钢结构作为支撑,非常适合空间密集、净空高度要求严格的厂房; ● 紧固件松动的风险更小; ● 移动的部件更少,所需维护更少; ● 负载定位更为容易精准; ● 可真正地实现自立式安装(柔性梁系统多需安装一套单独的支撑结构,会大大增加成本); ● 需要更少的钢,因此更便宜,重量(自重)更轻; ● 无需安全索; ● 不会在固定型轨上出现“偏斜行走”; ● 有防卡死型轨小车; ● 使用桁架式固定型轨,可以起到支撑柱之间的支撑的作用,减少了对额外的结构钢的需求。 高博是美国独资的企业,在中国的总部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点击右边查看更多
四、扬州志同机械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企业简介BRIEFINTRODUCTION 广州/扬州志同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化妆品、食品、制药机械、储罐的生产和销售型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不锈钢储罐、反渗透水处理、灌装机和旋盖机、液洗搅拌锅、真空均质乳化机等。
法定代表人:孙志义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新25路东侧
五、什么样的企业用到不锈钢材料较多??
餐具厨具、卫生洁具、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食品和制药机械、化工设备、汽车配件、电子元件、压力容器、水箱、建筑装潢等
六、怎样才算侵犯了名称权?名称相似度达到了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九十算不算侵权?
一、举例说明一下:
有二个公司,重庆英格制药机械有限公司,1999年7月注册成立;重庆英格造粒包衣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8月注册成立。前者诉后者侵犯名称权。
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公司经注册成立后,对其名称享有企业名称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法《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因此,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是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能够获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诉讼中,英格制药公司并未举示有效证据证明其企业名称中的“英格”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不能认定英格造粒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或“英格”字号的使用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据此判决驳回了原告英格制药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