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城市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
编号:036
提案者:民盟长春市委员会
提案内容:
随着国内城市间的竞争日趋加剧,以提高城市竞争力为根本目的的城市营销愈演愈烈,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成为最有效手段。效果最明显的是大连,通过十余年的经营,树立了崭新的城市形象,使这座原本并不发达的城市一跃成为名牌城市,其竞争力在全国位居前列。近年来,广州、重庆、杭州、长沙等城市相继以各种形式,对城市形象重新进行科学地研究、准确地定位,通过城市形象的塑造,实施自己的品牌战略。长春作为东北重镇,其自然环境、区位、产业、文化都有着自己的特色。代表着长春产业、自然和文化形象的汽车城、森林城、电影城大学城等称谓,曾经蜚声海内外。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金字招牌灿然生辉。但是,目前我市尚缺乏一个能够综合地体现我市现代化发展和独特城市文化的形象,这些可圈可点的城市闪光点远没有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一种强势的城市产品。我市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一轮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效提高城市竞争力,对现有城市资源进行科学研究、规划、整合,创立富有时代气息、最能体现长春特色、富有感染力、竞争力的新的城市品牌,迫在眉睫,而这项工作的核心与灵魂就是对城市形象进行准确定位。
城市形象是人们对城市的综合印象和观感,是人们对城市价值评判标准中各类要素如自然、人文、经济等形成的综合性的特定共识。通俗地讲,城市形象就是个城市包装问题。不同点在于,这种包装要求比较高,它的形象不仅表现在外表,而且要具有内在的精神。城市形象是一种外部性极强的城市公共产品,对外具有展示作用、对内具有凝聚作用,其经济价值是各种广告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够转化为无法估量的经济推动力。
城市形象定位是一个在城市现实基础上,通过自我的深悉锋指刻反思和研究,确立形象目标的过程。定位工作通过对城市形象现状分析和对城市形象资源调查,达到城市形象的设计与确立。
我市开展城市品牌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长春市近年来在城市定位、形象设计等品牌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睁配,但步子进行的比较缓慢,作用还不是十基芦分明显。通过对有关部门的走访得知,我市在城市形象定位方面思考和酝酿得比较早,有些工作在2001年左右就列入了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以实施。直到2004年初,市委外宣办和有关媒体筹划了向长春市全体市民征集城市形象设计方案的活动,许多市民踊跃参与,征集稿件和方案几十件。这项活动从一定程度上唤起了广大市民对城市形象和城市发展的关注,取得的社会效益是明显的。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远达不到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我市在开展城市形象定位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
一、重视不够,投入不大
我市对城市形象在打造城市品牌、增强环境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的作用持肯定态度,但对具体的形象定位工作还不够重视,投入的人力和财力十分有限。据了解,这方面工作一直由市委外宣办负责,这个部门只有几名工作人员,而城市形象定位这样的工作量十分巨大,他们的力量显得比较薄弱。
二、城市形象意识不明确
一是有关部门对城市形象定位、功能定位和城市品牌的认识模糊、混淆,或是认为三者并无实质性差别。二是许多人对城市形象的认知割裂开来,停留在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其他方面的因素,或是简单地认为城市形象的定位只是一两句漂亮的口号。三是对城市形象的默守陈规,认为几十年的发展树立的长春城市形象没有必要赶潮流去刻意更新它。
三、城市品牌研究工作滞后
我市的城市形象定位研究工作目前依然停留在单纯地为宣传服务的层面上,缺乏系统、深入、权威的研究。同时,在对外宣传上口径不一,众多政府部门、企业和有关组织在对外宣传长春时没有统一形式和内容,宣传材料和标识的版本很多,比较混乱。
四、城市文化思路不清晰
城市与文化如影随形,它反映着城市的精神风貌,一个杰出城市的诞生,必然反映了一种杰出的文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有着非常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色,而我们长春的城市文化相对中庸,特色的东西太少。不是我们的城市没有深度,而是这方面的尝试、挖掘和探索太少。
关于加强长春城市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重视,加大投入,力争在短时期内使我市的城市形象定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城市形象建设是软、硬都要抓的工作,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展等工作是硬件,城市形象定位、设计就是软件。我市硬件建设比较快,而软件工作则较为滞后。重庆、昆明、长沙等地动作比较快,与我们毗邻的沈阳和哈尔滨也在进行相关的研究。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积极投入,正确引导,通过科学、准确地定位,塑造新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城市竞争力。
二、城市形象定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的研究、周密地部署。建议市里相关部门聘请经济、社会学专家在科技局立项进行软科学项目研究,在坚持高起点性与可操作性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市发展的脉搏,并在短时期内完成研究工作。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社会意见,确立长春市独特的宣传语、代表建筑、城市标识、标准色、吉祥物。
三、在我市城市形象定位工作完成后,要通过人大立法等形式确立它的权威性,充分体现它的对外宣传、对内凝聚的积极作用。在对外宣传上,要确保市内各企业、组织在对外招商、联络、宣传时,统一口径、统一形式,不能各行其是,以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同时,对我市的窗口行业、标志性建筑、政府机关等作出相应的规定,达到一个整体的效果。
四、唤醒全体市民的形象意识,文明意识
应当继续开展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形象征集活动,并把活动细分化,并结合汽车展、亚冬会等契机加强对市民的形象教育。在我市的形象定位确立后,应当考虑出台新的市民守则,强调维护城市形象的意识,强调融入城市文明的意识,培养市民作为长春人的自豪感。塑造、维护城市形象是一个需要多年才能达成的目标,必须坚持不懈,毫不动摇。
五、充分利用城市形象定位提升长春的城市文化水平
黑土地文化是长春城市的灵魂和个性所在,东北人热情、奔放、豪爽的特性在我们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在现代科技、现代教育、现代工业和环保、会展、旅游等方面的长足进步使我市发展呈现阳光之势,这是长春不同于大多数城市的特性,完全可以大做文章。市委外宣办曾以阳光都市为长春冠名,并有多重寓意,这个立意非常好,具有较为浓厚的文化气息。我市应当在结合城市的历史文化脉络基础上,刻画都市个性,弘扬我市的优秀文化精神。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时代特点,创造我市的新文化内涵,塑造富有个性的城市形象。
六、多方位着手,加强城市形象的宣传、推广
除了在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常规的媒体加强我市形象推广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他媒介的推广作用。长春市的出租车在全国小有名气,不能小视这个环节。目前我市的出租车颜色、样式并不统一,红白绿蓝各色都有,标识五花八门,发票也不是打印的。其实只要统一规划,长春的出租车可以成为宣传城市形象的有力工具。关于城市广告,一定要打,但要注意不能草率行事,要在所有的相关工作完成以后,按照整体形象定位的要求,完成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