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事业编人员什么时间开始改革?
乡镇事业编人员从2019年初到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从2020年起,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年底前全部实现。取消事业编制已成定局,编制工变合同工,32种事业打破铁饭碗,两类人涨工资!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乡镇事业编改革可以提前退休吗?
乡镇上面的事业编制改革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现在国家的养老保险费用比较紧张,乡镇上面的事业编制退休以后也是到社保局领取养老保险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必须要符合条件(如生病了,不可以正常工作了等等)才可以提前退休的。
三、河南乡镇事业编机构改革方案?
(一)清理行政职能,大力简政放权。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授权和委托的具体依据,汇总形成目录。在此基础上,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能,及时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行政职能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行政职权事项虚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各级政府直属且编制规模不大的,并入相关部门;确需单独设置的,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探索通过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解决。部门所属的,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无相关内设机构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严控制、综合设置,所需行政编制由机关内部调剂解决。完全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清理职能后,可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市场中介服务和经营活动。
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凡是能够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的,原则上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后,重新明确定位、划定类别,公益服务任务饱满、本部门没有其他类似机构的,划入公益类;工作任务不足、职能萎缩或与其他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复的,将其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或予以撤销。对行政职能难以划归主管部门的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可将公益服务职能和生产经营活动剥离并相应核减编制后,继续作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依照国家现行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必须严格坚持“两个不突破”:不得突破各地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额。改革中涉及行政编制调整的,主要由各地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剂出来的空编及自然减员逐步解决;涉及机构调整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机构改革乡镇事业编怎么改?
乡镇事业单位,随了传统意义上的“七站八所”,还有乡镇卫生院和中小学校。经过历次乡镇机构改革,乡镇的事业单位,许多都成为了县局的派出机构,比如司法所、工商所、国土所等,和县局机构性质一样,都成为行政机构,想参加省考,只能考乡镇公务员岗位。而其他的事业单位,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林业站、食药所等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工资和人事关系在县局,受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真正属于乡镇的事业机构,只有民政、农技、公共卫生等有限的几个了。
乡镇的事业机构,基本上都是县局工作在县镇的延伸,由于乡镇级别限制,不能设立行政机构。因此,乡镇的事业单位,以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支持类为主,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划分为公益一类,除乡镇卫生院外,由财政全额供给。原来因编制限制,被划分为自收自支类的乡镇事业机构,如农技服务中心等,都要剥离生产经营职能,统一改革成为公益类事业机构。自收自支类编制撤销,今后不再成立自收自支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乡镇工作事务繁忙,需要应对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党政部门,同时还要承担涉及“三农”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能多,事情杂,工作任务量大。乡镇人员编制本来就极为紧缺,如果部分事业机构继续由县局派出或者垂直管理,对乡镇工作影响非常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一方面配合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试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统一行使乡镇行政执法职能;另一方面配合“放管服”改革,对应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并向村级延伸,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其他事业机构按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农业服务中心。前两个中心为固定模式,后一个中心为综合模式,试行“2+1”乡镇事业机构设置方式。改革后,乡镇事业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不再内设或者派出,以便事权统一,规范管理,更好发挥乡镇事业机构职能。
改革后,乡镇新成立和保留的事业机构统一划分为公益一类,除乡镇卫生院外,使用全额编制,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和保障。
五、乡镇事业工勤如何改革?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接近尾声,改革的阵痛中,不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随职能划转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剩余将全部取消编制转向市场。不少单位虽然保留了事业属性,但是人员将实行合同制管理。其实改革中影响最大的还是工勤岗编制的人员,随着工勤岗编制逐步减少,工勤岗终将成为“合同工”,今天给大家分享:没编制还有这2种晋升方式!
工勤岗均成合同工?
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是精简单位及人员,职能相近的进行大范围整合,省直、市直事业单位精简比例达到50%,县区级精简比例达到90%,乡镇七站八所就剩下三个中心。按这个比例计算,事业单位总额粗略估计,应该在30万以内。那么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将随之大幅度精简,除了按单位精简之外,也会按岗位比例精简,目前岗位可以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三大类。
其中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则属于干部身份,工勤岗属于工人身份。由于工勤岗的后勤服务、辅助职能替代性比较强,所以改革后正逐步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目前党政机关的工勤岗位已经取消,职能有机关服务中心代替执行。目前看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工勤岗的影响是最大的,工勤人员只减不增,工勤编制随有的工勤人员随退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也逐步缩减,工作职能由公益性岗位或者社会服务代替。
由以上内容我们能看出,改革结束后工勤岗将逐步成为合同工。后勤人员,招聘时的要求也是最低的,所以在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更多的单位选择了不再设立此岗位,而是进行选择外包,采用合同制。这类工勤人员该如何安排?毕竟不如管理人员处在高层位置,或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在身,即使被淘汰也饿不着。
工勤岗取消后,工勤编人员如何安置?
事业单位的工勤编的人员属于工人身份,是不能参公的,也不能分流到行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所以在工勤编的职工只能选择提前离岗或转岗两条出路。
如果工勤编的人员所在的事业单位转企撤销,工勤岗也将随之取消,这个时候如果企业安置得不理想的话,可以申请提前离岗,另谋生路,这样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
部分人觉得提前离岗不合适,想要工勤岗转管理岗,觉得转岗后晋升或提拔的机会会多一些,但实际上,转岗只是岗位的变换,工资待遇有所不同。而且转岗的前提是你想要转岗的这个单位正好有空余的名额,你才能顶上,这个时候还要看你的学历、职称、业绩贡献和运气了。影响因素比较多,等待的周期也会比较长,所以这也不是最好的选择。
六、乡镇事业编还能再考事业编吗?
可以的。只不过因为在乡镇工作的事业人员一般都会有五年的服务期限制。所以如果还想要报考其他地方的事业单位的话,就必须在五年服务期满后才可以开始报考。
否则的话,在乡镇工作的事业人员就会因为违反了服务期的限制规定,被处以三至五年内禁止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处分。同时还有可能药赔偿高额的违约金。
七、乡镇事业编退休规定?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是指除机关公务员编制及参公人员编制外的机关工勤岗人员以及农经、农技、水利、果业、林业等事业单位站所业务工作人员。
其退休年龄也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样,实行男性不论干部还是工人,年满60周岁退休;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
八、乡镇事业编提拔条件?
1、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
2、担任本单位的中层干部(股长或副股长)。
3、由单位一把手出面,到组织部和县委书记(或别的副县级领导)那里去推荐,而且还要事先找到下家,就是县级机关的事业副科哪儿有空缺,而且那里的一把手愿意接收你。
4、书记办公会酝酿人选,交给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5、到你现在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公示一周,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人社局代县政府起草任命文件。
6、组织部报到带你去新单位任职。试用期一年。
7、试用期满后(40岁以下)可以调任公务员副科级,身份变为公务员。
8、副科满两年还可以提拔为正科。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乡镇事业编提副科条件扩展资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九、乡镇有事业编吗?
有的。乡镇的事业单位包括常见的学校、卫生院等。同时,还有不为人所熟知的各站所,包括林业站、农机站、文化站等等。以上单位均为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包括全额编制、差额编、自收自支编,工资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者单位自筹,具体结合各单位情况而定。
十、乡镇事业编有哪些?
乡镇的事业单位: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由各个区域不同情况决定设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税务所、电力所、卫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由于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些所不一定都是事业单位,还有是公务员编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