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三总分100分(90分过关) 1.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行人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驾驶等。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②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 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lO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km ②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lO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km, ③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Am,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①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②安全行车常识。 ③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④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⑤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⑥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⑦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品处置知识。 ⑧地方试题。 4.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是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5.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或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⑤发动机起动后,不及时松开起动开关,扣10分。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⑦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⑩起动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⑩起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不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超过20秒),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弯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瞪望的,不合格。 ②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③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人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⑤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⑥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7)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①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③未停车让行人行,不合格。 (8)会车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向来车的,不合格。 (9)超车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10)靠边停车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