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6年度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各地区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
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