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产假安排如下: 1、女职工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即二孩以内)=128天; 2、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3、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没有晚育假和独生子女产假。 5、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