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在政策上完全没有问题。不过现实中真正申请提前退休的公务员极少,我个人也主张能不提前退尽量不要提前退,毕竟提前退休会损失很多看得到的待遇。
比如各类岗位津补贴,提前退休后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待遇,二级主任科员提前退休要少几百元;公积金退休后不再缴存,二级主任科员一般双方扣缴额度在2000元上下(中西部地区标准,东部地区另当别论,下同),一年少两万多;年终考核绩效,退休后也没有,二级主任科员一般是2-3万左右,视地区财政差异上下有浮动;还有餐补、物业补贴、通讯补贴等,一年算下来也有小一万,林林总总的费用减下来一年保守估计要损失五六万。
这是常规收入的损失,除此之外,提前退休还有因为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缴纳减少造成养老金收入的损失,三十年工龄大概是五十二三岁左右,还有七八年退休,以此计算单位和个人至少要少缴十几万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最后折算下来的退休待遇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受损。具体的比例有相应的计算公式,在此不作解释了。
小公单位一月份有一个副处级领导干部工龄满三十年提前申请退休的。他在职时应发工资是七千多,到手是五千出头,如果正常退休,随着工资的增长最后也可以拿到5000元上下,相当于在职时的90-95%左右,而提前退休后他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只有4600多元,相当于正常退休的85%左右。以此比例计算,一个正科在职时到手工资大概在4700元上下,正常退休预计可以拿到4400-4500元,如果提前退休只能拿四千不到,比正常退休少五六百块钱。西部三线城市,大概就是这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