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飞行员、空乘人员、空、地勤人员伙食费标准如下:
飞行员伙食费标准:130元/人·天,
空乘人员伙食费标准:100元/人·天,
空勤伙食费标准为80元/人·天,
地勤伙食费标准为50元/人·天。
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增资额在成本中列支,并在工资总额基数外单列。
空、地勤人员调离本岗位从事其他工作,不得再享受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