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置董事会与不设置董事会,区别?
一般情况下,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还可以不设经理。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可以设立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2名。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如何表决?
公司董事会通常通过多数表决来做出决策。每位董事都有一票,他们通过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决定。通常情况下,董事会需要获得过半数的赞成票才能通过任何决议。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赞成票,具体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而定。有些公司也可以通过委员会,授权代表或者电子表决来进行表决。
三、消防的四董事会?
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公司董事会职权特点?
我国公司的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公司或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杓。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决定,因此,公司的董事会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至十三人组成,规模较小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选择不设董事会,但设一人担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五、四创科技有限公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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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什么区别?
常务董事会是由股份公司设立的在董事会休会期间处理公司事务的常务决策机构。一般实行于董事会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中。常务董事会由常务董事组成,亦称执行委员会。由于董事会不经常开会,为保证公司业务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正常进行,公司可通过章程设立常务董事会,常务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通过集会方式执行公司业务。会议由董事长随时召集并主持,以出席会议过半数者的决议行事:常务董事会的权限通常只限于具体业务的执行,而不包括经营业务的决策。决策一般要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七、公司董事会架构是什么?
公司董事会架构是指董事会内部的组成以及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董事会结构的首要表现形式,是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构成情况。
董事会结构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董事会内部划分出几个二级职能委员会来,包括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等,这些委员会最终向董事会负责。
八、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九、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第一条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矩。
第二条 公司举办董事会,应严格恪守《公司法》等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举办董事会的有关规矩,认真、按时安排好董事会。
第三条 到会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会议,由董事长招集,于会议举办十日以前书面通知整体董事。
第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招集暂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以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六条 董事会举办暂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方法提早十天通知。
如有第五条第(二)、(三)、(四)规矩的景象,董事长不能实行其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许一名董事代其招集暂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实行职责,亦未指定详细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许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负责招集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址;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董事应于会议举办前三天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法告知公司是否参加会议。如自己不能参加,可书面托付其他董事到会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到会时方可举办。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抉择,必须经整体董事的过半数经过。
第十条 董事会暂时会议在保证董事充沛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能够用传真方法进行并作出抉择,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自己到会。董事因故不能到会的,能够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到会董事会。
托付书中应当载明署理人的名字、署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到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力。董事未到会董事会会议,亦未托付代表到会的,视为抛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抉择可采纳书面表决方法或举手表决方法,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三条 与会董事在对各个议题进行评论和表决时,应当恪守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忠诚实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原则。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假如对某一议题的评论和表决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别离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假如董事会的议题与董事存在相相关系,该董事应回避评论与表决,董事会抉择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对相关事项的表决,须经除该相关董事以外的其他参加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载,到会会议的董事和记载人应当在会议记载上签名。到会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载上对其在会议上的讲话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载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载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记载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举办的日期、地址和招集人名字;
(二)到会董事的名字以及受别人托付到会董事会的董事(署理人)名字;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讲话关键;
(五)每一抉择事项的表决方法和成果(表决成果应载明赞成、对立或放弃的票数)。
第十六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载上签字并对董事会抉择承当职责。董事会抉择违背法令、法规或许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丢失的,参与抉择的董事对公司负补偿职责。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标明贰言并记载于会议记载的,该董事能够革除职责。
第十七条 本规矩的解释权归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规矩经董事会经往后施行。
十、上市公司董事会架构?
董事会结构是指董事会内部的组成以及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董事会结构的首要表现形式,是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构成情况。董事会结构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董事会内部划分出几个二级职能委员会来,包括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等,这些委员会最终向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结构主要包括董事会规模、董事会领导结构和董事会成员的来源。具体包括:①董事会人数。②是否设置了审计委员会。③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④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即领导结构二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