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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

252 2024-05-17 23:49 admin

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也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对人民生活和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确定的“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资源能源消耗者和环境污染制造者,实现绿色发展需要企业明确自身的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绿色生产行为,以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社会大众了解企业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么?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如果符合上市条件,可以通过独立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的股权关系需要清晰明确,并且涉及到的财务和法律问题需要得到认真的处理和解决。

此外,子公司上市需要满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需要进行严格审查和审核。

三、上市公司子公司如何混改?

一、 制约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混改的两大难题

混改,无论谁来投资,无论采用增资方式还是股权转让方式,本质是国有企业进行股权交易,一定会涉及到国有股东的利益。

相比没有上市的全资国有母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多出了一层国有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结构,而这样一种特点,会直接使这类企业的混改,面临两大难题:

1、 资本运作难题

混改的成功落地,取决于外部投资者的引入和市场化机制建立。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一家准备混改的国有企业,未来在收益预期方面是否有价值,是投资与否的决定性条件之一。

投资收益的价值,一方面体现在企业的利润水平;另一方面,投资人比较看重的,往往是这家企业未来能否有资本运作和独立上市的潜力和可能性。

对于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来说,由于母公司整体已经上市了,自己未来独立资本运作空间将大大减少(分拆上市可能性我们后面再说),特别是如果本企业是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又在收入、资产等关键财务指标上对上市公司有重要意义时,企业基本上失去了再次独立上市的可能性。

同时,因为你太重要了,所有的社会股东都在关注,上市公司不可能失去如此重要资产的控制权,因而混改中能释放出来的股比也会比较有限。

第一个难题就在这里。

如果这类企业启动混改计划,吸引外部投资者,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的投资收益,只能在每年的经营利润和分工中实现,缺少资本运作和上市的增值空间,另外,投资者也难以通过控股或者多占有股权的方式做到对企业的深度管控参与。

在收益权和管治权两端都受到制约的投资环境下,这类企业吸引战略投资者的进程势必遇到很大挑战。

2、 股权定价难题

第二个难题,会出现在混改股权定价这个更关键的节点上。

对于上市公司的广大流通股股东而言,买卖上市公司股权是通过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的。在国内,这个市场价格通常相对于企业的净资产或者净利润有比较高的溢价。

对于上市公司核心下属企业来说,本企业的股权不是上市流通的,股权的交易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通过国有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交易。

资产评估的价值标准,通常是由专业上所谓重置成本法或者收益现值法等两种方法综合确定。但无论采用何种结果,在国内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评估价值与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之间,一般会有价差,很多情况下这个价差还会比较大。

股票市场价格高,股权评估价格低。

问题来了,对于上市公司的核心下属企业股权来说,这两种价格偏偏有重要的关系。流通股股东购买的股票里,是有一部分这家下属企业权益的,同时对应的股票价格里,也有这家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因素。

如果下属企业按照资产评估确定的股权价格,采用增资或者股权转让方式,吸引投资者拥有了企业一部分股权,那么将会产生两个结果:

l 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被摊薄。由于下属公司增加了外部股东,当年归属母公司利润将下降,每股收益也会减少。

l 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本价值受到影响。由于两个价格不一样,外部股东用了一个相对低的价格拥有了上市公司下属企业的收益权。上市公司股东存在收益权不对等的问题。

那么这个时候,对于上市公司的广大股东而言,就面临一个判断,为什么要同意外部投资者用比自己低的价格来获取上市公司下属企业的股权呢?

仔细考虑,这个悖论还会继续扩大。

上市公司的股东,出于保护自己投资利益的角度,会期望混改下属企业的投资者,用尽可能接近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成本来投资混改。

但是从混改投资者的角度去看,如果要用这样的价格去混改一家难以独立上市企业的股权,为什么不直接去买上市公司能够流通的股票呢?

所以自己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价格成本的。

因此,在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混改的股权定价方面,上市公司股东和下属混改企业未来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差异,是影响此类混改成败的关键问题。

二、 破解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混改难题之策

既有资本运作空间受限的难题,又有混改股权定价悖论的难题,那么是不是说,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没有出路了?

非也。

我们的答案是,对于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来说,独立混改需要慎重思考,在满足一些条件时,仍有推动的可能性。

1、 政策环境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混改没有原则性障碍

能不能做,首先取决于政策空间。从现行国有资产交易和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综合分析,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推进混改没有实质性障碍。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简称“32号文”)是目前执行的国有企业股权交易的基本政策文件。

根据政策规定,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在内的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需要通过资产评估和国有股权挂牌交易等两个阶段完成增资或者转让。

资产评估要根据规范通过两种方法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挂牌交易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价格的90%。以上这些规定,没有特别的不同。

32号文也说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如果涉及到上市公司相关监管法规的,需要同时遵守。

四、上市公司市值包含子公司吗?

如果是全资子公司,那么就包含在里面

如果只是持有一部分股份,那么有可能就不算到里面

市值是指一家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总价值,其计算方法为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乘以发行总股数。

整个股市上所有上市公司的市值总和,即为股票总市值。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主要有:开市价,收市价,最高价,最低价。收市价是最重要的,是研究分析股市以及抑制股票市场行情图表采用的基本数据。

没上市的公司就没有市值。

五、上市公司人数包括子公司吗?

上市公司人数不包括子公司。一般年报上公布的是母公司的员工数量,如有全资子公司也会特别再注明子公司的员工数量和构成比例。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六、航天发展子公司有哪些?

10个。分别是: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京航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壹进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系统仿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凯威斯发电机有限公司、

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联创航天创新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

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润是否计入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润是需要计入上市公司的。

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是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的。

例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33条就规定了,上市公司子公司发生本办法30条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价格产生影响的,应当履行披露程序。

此外,在财务管理方面,子公司的收益利润也是要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

八、上市公司子公司放贷要公示吗?

需要的,因为上市公司信息要公开

九、上市公司子公司败诉要公告吗?

需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如何查询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如查询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其公布的财务报告查询,在企业公布的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要求其披露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面详细列示了控股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还有个子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以及利润实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