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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2018年版

216 2023-07-19 09:26 admin

一、公务员法2018年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修改,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公务员法 201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 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十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三、2018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有哪些亮点

可以

       国家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给予处罚等。

        拒绝合理安排工作时,也可能会被辞退。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一般出现在机构改革的时候。

    连续旷工或者请假不归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人员。旷工无论是在企业还是公务员团队中当中都是很严重的行为,要么扣工资,要么就是直接辞退。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中也明确规定,对于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以辞退。

     公务员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不称职、基本称职、称职、优秀,一般情况下,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依公务员管理规定,将被直接辞退。

     被开除的公务员一般需要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终身不能再成为公务员。

四、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

新公务员法的修订原则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五、公务员法2018年最新修订版于

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编制。因为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版)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务员报名条件是: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