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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务员专业要求?

276 2023-12-14 02:19 admin

一、人社部公务员专业要求?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二、人社部又称?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组成部门,于2008年3月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三、人社部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最新规定?

没有补贴政策。

不论是公务员、参公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在每月领取的工资中包含的津补贴,连同职务工资、基础工资都与个人的工龄相挂钩,工龄35年以上,计发90%;工龄30至34年计发85%;工龄25至29年计发80%;工龄20至24年计发75%;工龄15至19年计发70%,公务员中的公、检、法、司中的行业性津贴退休后随之取消了。

四、公务员归组织部还是人社局?

科员级及以下的政府部门公务员:由人社部门的公务员局管理。

副科级及以上的以及党委部门公务员:由组织部门管理。

负责中央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录用人员的名单,负责审核各部门的工资计划和人员计划以及审核以党和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公务员;

还包括中央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的组织工作,管理公务员的工资,办理任免、调动、奖惩事宜,在公务员任职期间,对其进行考核,管理公务员的退休和退职工作,等等。

五、人社部面试一般会问什么内容?

人事一般会问你上一家公司做什么工作,工作经验学历方面以及工作岗位的匹配性,了解性格取向,主要是用人单位主管面试决定是否录用。

六、人社部举报热线?

人社局投诉电话是12370和12333。

根据《关于继续使用12333和开展12370全国统一公益服务专用短消息号码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为了便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社保账户查询等社会公益服务。

七、社管部面试自我介绍范本?

社管部面试自我介绍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个人信息介绍:

主要说说自己的名字,专业等这些基本的个人信息

第二:个人荣誉和经历

说说自己取得过哪些荣誉和业绩。如果没有,可以说说参与过哪些活动或者项目

第三:个人特点

可以说说自己有什么特长,有什么优点。有什么优秀的品质等内容

八、面试为什么报考人社?

1)从性格出发,觉得个人性格擅长且喜欢坐这类事情;

2)从岗位要求讲,个人比较符合要求;

3)可以再加一点实际的东西,比如这个岗位离家近等。

九、人社部最新退休决定?

建议延迟退休可以采取自愿原则。不要搞一刀切,即使目前的退休政策也不是完全固定的。

十、人社部是什么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