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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60 2024-04-28 22:02 admin

一、事业编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可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有单位同意接收

二、国企分公司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国企分公司之间在人员或资源调动上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国企分公司之间可以互相调动人员或资源,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协调。具体的调动流程和程序一般由国企总部或上级管理部门规定,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动。在调动过程中,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确保调动符合国企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三、中建各局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中建各局之间是不可以互相调动的。中间格局他们都是独相对独立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当然不排除中建各局之间一些高层领导相互之间的调动或者人员的流动。然后这些高层领导要组建自己的团队,他就会把在原来格局之间的人员调过来。这个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调动。基本上算辞职后重新找一家单位了。

四、各地的银行之间可以互相调动么?

允许调动,但是不允许随便调动。如果员工在该行干满两年之后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上级反映,申请同行之间省内调动的,不过在申请调动的过程中,需要将申请手续到逐级上报到审批下达,中间极其繁琐,而且银行系统森严,所以调动的时候耗时会长一点。 但是并不存在跨行调动的情况,如果员工想要跨行,那就只能选择跳槽。

五、省级公务员之间怎么调动?

省级公务员之间的调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调动必须符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调动原因要正当、合理。其次,调动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调动需要经过组织部门的批准。省级公务员调动主要有两种方式:公开遴选和组织调动。公开遴选是指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调动。

组织调动是指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公务员进行调动。

六、区聘教师各区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可以

教师跨区调动工作难度是比较大的,在具体快去调动过程中首先要征得之前所在单位高层领导的同意,在跨区调动时需要与目的地人社局之间积极沟通,提交调动申请以及具体的原因,人社局将个人申请提交至上级办公室,得到批准之后,人社局向教师之前所在区县人社局出具调动函。

七、公务员之间可以互相宴请吗?

不可以。

公务员是不可以参加高档私人饭局的,参加了高档私人饭局,就代表着你自己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高档私人饭局,是老板和大企业的人参加的。公务员一旦参加的话,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即使自己为官清廉。也不能为自己辩解,毕竟公务员的身份特殊,任何事情都是以百姓的利益为先。

八、市直单位之间的公务员如何调动?

一,在本着互惠共利的情况下,接收地的一把手或者二把手点头同意调动,还要和组织部长沟通好。

二,接收地领导同意之后,由接收地组织部开出“商调函”,在本着互惠共利的情况下,然后就要搞定调出地的组织部领导,让他同意签字盖章,然后就可以把你自己的档案先寄去接收地的组织部,进行档案审查。

三,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接收地组织部就开出正式商调函,然后就有的跑了。拿着正式调函先去调出地组织部干部室换介绍信,再去你所在单位再换介绍信,并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还要去会计那里拿上工资介绍信。

四,拿好三大件之后,先去调出地组织部干部室再换“干部介绍信”,去组织室把单位的组织介绍信换成组织部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去人事局工资股把单位工资介绍信换成人事局的“工资介绍信”,然后去编办下编制。

五,到接收地之后,拿着上一条的干部介绍信,去接收地组织部办理报道,干部室办转入,并开出介绍信,介绍到你将去的新单位,顺便去组织室把党组织关系转入,然后去人事局办理工资转入,这几样办好之后去新单位办公室报道,把干部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工资介绍信,这三样分别给新单位所管理的人员。还有就是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都可以转入你接收地的新单位,也可以提现,看各人想法,去医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九、县和县之间公务员可以调动吗?

当然可以的,不过条件比较复杂。

调转的条件如下:

  1、选调生在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2、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选调生的跨县区调动应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报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向县(市、区)编办申报《控编通知单》,凭《控编通知单》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介绍信,县(市、区)编办依据人员调动介绍信和《控编通知单》办理人员编制调整手续。

十、省直单位公务员之间能调动嘛?

能,但必须有以下流程要走。

一、接受单位,必须有行政空缺编制并同意调入。

二、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并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

三、调入调出单位按公务员管理权限,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入调出的商调函。

四、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公务员交流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