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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公务员如何提拔?

246 2024-05-18 21:43 admin

一、县纪委公务员如何提拔?

有以下几种提拔方式:

一、资历年份的晋升

公务员晋升的其中一个途径就是可以通过资历和年份来晋升,进入体制班子越久,资历年份越久,就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往上走。

二、考试晋升

进入体制内以后,并不意味着就只能通过资历和年份晋升,还可以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晋升。

二、公务员选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才会成为选调生:

1、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2、必须通过选调生录用考试。选调对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1年来,部分省份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参加报考;

5、本科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报考,年龄方面各省份一般适当放宽。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三、公务员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指公务员选调或选调公务员,是党政机关在空编情况下,根据自身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调用外单位的公务员,是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解决用人紧缺问题的方法之一。

公开选调,就是公开的选拨调用公职人员。为满足工作需要,每年中共各省委组织部、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会组织公务员录用联合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录用公务员。

四、公务员怎么选调?

如果游戏有单位需要啊,选调公务员的话,你可以去查看一下他们的选调的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申请报名并且参加选拔和考核。

五、纪委公务员有国考吗?

有。

一般都是国考,但省考以及事业单位也会考,只是编制和岗位不一样。

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六、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生前景待遇?

第一、从培养目标方面来看: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近几年,各级党政领导队伍建设趋于年轻化,且大批高素质人才基本都是从基层党政部门工作的选调生中甄选出来的,这也为立足党政工作,具有远大抱负和理想的优秀人才提供了更高、更广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可谓前程光明。

第二、从管理机制方面来看:

由于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所以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一经录用后先下派到基层进行锻炼,并委托基层接收单位进行考评,其调动范围是全省范围内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等。所以选调生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国家干部,且有着多元化的遴选契机,可谓前程似锦。

第三、从工作分配与安置方面来看: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七、天津公务员选调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0、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公务员可以选调吗?

可以。公务员选调也是从基层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方法。公务员的招录、调任、晋升都有很严格的程序。公务员选调也是一种相对公开公平的选人方式。毕竟公务员是我们国家公职人员的精英,畅通基层公务员的晋升渠道,选调也算是其中一种方式

九、公务员定向选调条件?

公务员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11月4日);

②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

③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十、镇纪委书记是公务员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其他条例如下;

第二条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依法履行公职;

(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三条 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 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二)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九条 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十条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五)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六) 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七) 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八)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四) 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