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专业技术公务员怎么考?

197 2024-09-04 00:14 中山人才网

一、专业技术公务员怎么考?

公务员都是逢进必考,专业技术公务员也是参加国考或者省考才能进入体制

二、专业技术和公务员哪个好?

不能具体的说专业技术和公务员哪个好,要看本人哪方面更有优势,如果你有专业技术,那么你从事技术职业会发挥自己的特长,能更好的实现个人价值。

而你的综合素质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强,可以考公务员,工作起来更得心应手,为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论是从事专业技术还是公务员工作,都要勤奋努力,注重知识的积累,多观察,多思考,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是什么?

公务员是综合管理性岗位,执行的是职级工资,没有所谓的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职称和职称等级。当然,因为职责与职能发展,有些特殊岗位的公务员,是有专业技术等级的,比如法医。

也有一些发达地区,比如深圳等,为了吸引特殊岗位人才任职,采用“聘用公务员”制度,也会有专业技术等级或者专业级别要求。

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哪些?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以下几类:

1. 工程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的工作,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水利工程师、交通工程师等。

2. 科研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科研、技术开发、技术转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人员、专利代理人等。

3. 经济管理类公务员:主要从事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如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

4. 医疗卫生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医疗卫生、疾病预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如医生、护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等。

5. 农业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开发、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生产管理人员等。

6. 教育文化类公务员:主要从事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如教师、图书管理员、博物馆管理员等。

五、2021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指报考时限制专业的公务员招考岗位,比如法律、计算机、财会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有哪些?

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职位包括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等职位。

公务员中的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此类职位,在公务员考试的招考中,招考数量所占比例最小,一般还需要加考专业知识。

七、公务员考专业技术证书有用吗?

你是问这个证书对公务员的晋升和待遇是否有帮助吧?

没什么帮助,公务员是没有职称,不能评职称的,这点是和企事业单位不一样的。不过如果你在成为公务员之前已经有了职称,那么公务员评定级别的时候可能会做对应套改。

无论如何,能考取这个证书也是对个人能力的一个肯定啦!

八、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管理办法?

一条 为了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中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专业技术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在市地级以上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设置。经批准,部分县(市、区、旗)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较多的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县级以上机关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特设职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按照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和建立职级序列的要求,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调整为职级,职级序列分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职务与级别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总监以下职级;

(二)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总监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

(三)部分县(市、区、旗)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较多的机关设置二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15%,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5%。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其中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48%。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3%,其中一级总监不超过一级、二级总监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20%。

(四)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二级总监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3%,其中一级、二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0%。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一级高级主管以下职级职数,按照本项规定执行。

(五)县(市、区、旗)机关二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高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15%,其中三级高级主管不超过三级、四级高级主管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管不超过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数量的60%。

第六条 中央和省级机关垂直管理的机构、市地级以上机关的直属单位或者派出机构等,根据机构规格,参照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并核定职数。

第七条 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由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在规定的职位数量和职数比例内,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机关可以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在专业技术类特设职位上担任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其中突破规格、职数限额设置的职级,职数单独管理。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总监;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总监;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高级主管;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主管;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管;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管。

第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与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是: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督办,一级至四级高级主管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一级至四级主管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一级至四级主办,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一级行政执法员(见附件)。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拟晋升职级要求的资格条件,重点考虑其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审批权限等要求,根据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与管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对应关系表

职级层次

综合管理类

公务员职级

专业技术类

公务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职级

一级巡视员

一级总监

——

二级巡视员

二级总监

督办

一级调研员

一级高级主管

一级高级主办

二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主管

二级高级主办

三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主管

三级高级主办

四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主管

四级高级主办

一级主任科员

一级主管

一级主办

二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管

二级主办

三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管

三级主办

四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管

四级主办

一级科员

专业技术员

一级行政执法员

二级科员

——

二级行政执法员

九、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试内容?

公务员没有设置专业技术类,专技岗是针对事业单位的,公务员考试没有技术类考试。

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体有哪些?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以下几类:

1. 工程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的工作,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水利工程师、交通工程师等。

2. 科研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科研、技术开发、技术转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人员、专利代理人等。

3. 经济管理类公务员:主要从事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如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

4. 医疗卫生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医疗卫生、疾病预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如医生、护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等。

5. 农业技术类公务员: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开发、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生产管理人员等。

6. 教育文化类公务员:主要从事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如教师、图书管理员、博物馆管理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