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电房接地做法图集?
配电房防雷接地其实是有严格要求和规范设计的,在这里只能大概说说,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施工依据。
一般在配电房土建施工之前就要埋设接地网,首先,间隔5米左右打接地桩(直径10公分以上镀锌钢管,垂直打入地下2.5米以上),然后用5公分镀锌扁钢将接地桩焊接成网状结构,沿着配电房外围布设一圈。焊接要搭焊,不能对焊。接地网位于地面以下50公分。建筑物的钢筋安装规范和接地网焊接。配电房内部设备的接地线也和接地网焊接牢固。接地网接地电阻应该小于规定(好像是2欧姆)。大概就这样。
二、16g101图集适用于工业建筑?
16G101系列图集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制,并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构造详图,全称:“混凝土结构施工图 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适用于建筑工程各种基础结构;楼梯;框架、剪力墙等各种主体混凝土结构。
而桥涵工程所有(道路、桥梁)规范都属于交通部颁发,所以,16G101对于市政桥涵及交通桥涵的工程,只可以参考,当与道桥规范有不一致处,应以道桥规范为准。
三、配电箱的基座做法图集?
方法步骤:一级配电箱是落地安装,下面设置12号槽钢固定。 二级配电箱离地1.2米安装,有佰防雨措施,一般用砖砌固定。 三级配电箱离地1.2米安装,一机一闸!
配电箱底座是用水泥、砖砌成一道长形度,宽与配电柜厚度底沿略窄些的地沟,地沟上边沿安装两条槽钢,长度为所有安装的配电柜宽之和,以供安问放配电柜用。
配电箱的安装高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从箱体中心点距地1.4—1.6米;为满足这一要求,通常在配电问箱下面设置底座。
现有底座的做法是:用砖砌筑一个矩形墙,中间留有供电缆线穿过的空间,电缆线从中间壹进出与配电箱连接,并在中间空隙内填细砂。现有砌筑的底座形状不一,不能周转使用,浪费材料、人工问,配电箱与底座不能很好地连接固定。
四、配电箱离地高度国标图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规定,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1.5m,照明配电板不下于1.8m。
解析:“配电板”一般指电气元件明露而无外壳保护的小型箱体,所以要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关于“照明配电板不小于1.8m”之规定。至于照明配电箱,都有外壳防护,其安装高度应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不宜一概而论。
此外,当设计人未在设计图纸中交代上述箱体安装高度时,应提醒、督促工程施工者如实按照上述第6.2.8条执行。
按结构特征和用途分类:
(1)固定面板式开关柜,常称开关板或配电屏。它是一种有面板遮拦的开启式开关柜,正面有防护作用,背面和侧面仍能触及带电部分,防护等级低,只能用于对供电连续性和可靠性要求较低的工矿企业,作变电室集中供电用。
(2)防护式(即封闭式)开关柜,指除安装面外,其它所有侧面都被封闭起来的一种低压开关柜。这种柜子的开关、保护和监测控制等电气元件,均安装在一个用钢或绝缘材料制成的封闭外壳内,可靠墙或离墙安装。
五、户外配电箱基础做法标准图集?
设备要求
柜(盘)本体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柜(盘)内部检查:电器装置及元件、绝缘瓷件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安装前应核对配电箱编号是否与安装位置相符,按设计图纸检查其箱号、箱内回路号。箱门接地应采用软铜编织线,专用接
线端子。箱内接线应整齐,满足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2、作业条件
配电箱安装场所土建应具备内粉刷完成、门窗已装好的基本条件。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均应清理好;场地具备运输条件,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配电箱定位
根据设计要求现场确定配电箱位置以及现场实际设备安装情况,按照箱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
4、基础型钢安装
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做好防腐处理,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找平、找正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基础型钢接地: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应将接地线与基础型钢的两端焊牢,焊接面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然后与柜接地排可靠连接。并做好防腐处理。
六、谁知道明装配电箱暗配管图集?
没见过 ,但一般施工时先与管子同时预埋一只同材质的尺寸合适的盒子,高度比明装箱高 2-3cm,等装箱时先在明装箱背后开孔把电线电缆穿出来就行了。
孔径大于等于管径。
七、工业建筑有哪些?
工业建筑种类繁多,例如可分为钢铁厂建筑、机械制造厂建筑、精密仪表厂建筑、航空工厂建筑、造船厂建筑、水泥厂建筑、化工厂建筑、纺织厂建筑、火力发电厂建筑、水电站建筑和核电站建筑等。工业厂房按用途可分为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动力站,以及各种用途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滑道、烟囱、料斗、水塔等;按生产特征可分为热加工厂房、冷加工厂房和洁净厂房等;按工业建筑的空间形式可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类。
八、工业建筑验收规范?
1.0.1 为统一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配合使用。
1.0.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2 观察检查visual inspection
以目测结合实践经验,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检查。
2.0.3 100%检验 100% examination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目进行全部检查。
2.0.4 抽样检验 random sampling examination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目的某一百分数进行检查。
2.0.5 局部检验 local sampling examination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目的每一件进行规定的部分检查。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3.1.2 分项工程应按管道级别和材质进行划分。
3.1.3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子分部)工程。
3.1.4 当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一个或几个管道分部(子分部)工程亦可构成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
3.2 施工质量验收
3.2.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 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点数的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 除本规范第8章规定以外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当抽样检验(或局部检验)发现有不合格时,该抽样检验(或局部检验)所代表的这一检验批应视为不合格。可对该检验批进行全部检查,其中的合格者仍可验收。
3.2.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保证资料齐全。
3.2.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保证资料齐全。
3.2.4 管道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道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报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
5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
3.2.5 当管道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4 经过返修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3.2.6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应经监督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并应提供“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3.2.7 管道工程施工应在质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3.3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3.1 管道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并应做好验收记录。
3.3.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
3.3.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
3.3.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3.3.5 当管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文件和记录提交总包单位。
九、工业建筑分类标准?
1、按层数分
(1)单层厂房;仅一层,多用于冶金、重型及中型机械工业;
(2)多层厂房;二层以上,多用于食品、电子、精密仪器工业等;
(3)层次混合的厂房;多层和单层混合在一幢建筑中,多用于化学工业、热电站的主厂房;
2、按用途分
(1)生产厂房。进行产品的备料、加工、装配等,为企业主要车间;
(2)生产辅助厂房。为生产厂房服务的厂房,如:修理车间、工具车间;
(3)动力厂房。为全厂提供能源的厂房,如发电站、变电所、锅炉房等;
(4)仓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房屋;
(5)运输用建筑。
(6)其他建筑。如水泵房、污水处理建筑。
3、按跨度的数量和方向分
(1)单跨厂房。只有一个跨度;
(2)多跨厂房。由几个跨度组合而成,车间内彼此相通;
(3)纵横相交厂房。由两方向的跨度组合而成,车间内彼此相通;
4、按跨度尺寸分
(1)小跨度。小于等于12m的单层厂房。此类以砌体结构为主;
(2)大跨度。15——-36m的单层工业厂房;15——-30m以钢筋混凝土为主,36m及其以上的以钢结构为主;
5、按生产状况分
(1)冷加工车间。常温状态下加工非燃烧物质和材料的生产车间,如机械、修理等;
(2)热加工车间。如铸造、锻压、热处理车间;
(3)恒温恒湿车间。如精密仪器、纺织车间;
(4)洁净车间。如药品、集成电路车间;
(5)其他特种状况车间。如放射性车间、防电磁波干扰车间;
十、工业建筑抗震等级?
建筑抗震标准四个等级的业主非常多,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1.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上述各类建筑,且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一般指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建筑;
2.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筑;
3.乙类建筑,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及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4.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所以,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丁类抗震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可不降低;7~9度时抗震措施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采用,6度时不降低。
2.丙类抗震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用。
3.乙类抗震建筑,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抗震措施,当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提高一度采用,当为9度时应适当提高;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可采用抗震性能好,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并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乙类建筑的地基基础可不提高抗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