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讨薪的行为认定?
恶意讨薪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非法要求或者强迫雇主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合法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会采取以下方式:威胁、恐吓、诈骗、报复、堵塞、侵占财物等手段,对雇主进行非法的敲诈勒索。
如果雇主认为员工的行为属于恶意讨薪,雇主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二、工程分包中恶意讨薪怎么办?
你好!谢谢你在“头条”分享工作中的困忧或问题,“劳动者之哥”很高兴为您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与经验!如果您在工程分包中遇到恶意讨薪现象,阿哥的以下方法供您参考:
一、强化管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前很多工程项目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等现象,造成建筑市场管理较为混乱,出现一些包工头利用为民工讨薪名义恶意讨薪。为此,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堵漏洞”。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人进出管理人脸识别系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银行发放工资,每个工程必须设立农民工管理专员,负责农民工日常考勤记录和工程计量计价。如果你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管理,就不会存在被个别人利用劳务市场管理上的漏洞恶意讨薪现象,您说呢?
二、注意防范。在录用农民工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甄别农民工的素质,对个别有恶意讨薪案底的农民工坚决不录用。同时平时管理上,注意保留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材料,写清楚每次所支付的工资款的内容。此外,不要把工程层层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企业与个人,强化内部监管,形成良好的管理制度,就会更好地防范恶意讨薪现象,您说呢?
总之,只要用心防范与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措施,切实多方位防范于未然,“劳动者之哥”相信你的问题会得解决!如有需要,您可以关注联系之哥,阿哥会多想些办法,共同探索解决类似的问题。
#恶意讨薪#
三、需要什么证据定性恶意讨薪罪?
目前我国无恶意讨薪罪此刑事犯罪,与之最接近的为恶意欠薪罪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农民工恶意讨薪是否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你所谓”恶意讨薪“该如何理解?
是对方的讨薪方式不当么?如果已经偿还了农民工应得的薪金,农民工仍然以各种理由索要薪金以外的钱财,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 警方会依法处理。
如果农民工仅仅是讨要其应得的薪金,那么这是其合理合法的权利!
老板应当依约支付给农民工应得的薪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恶意欠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农民工在得到应得薪金后 还要求老板支付别的费用,那么涉嫌敲诈勒索 否则就是农民工在进行正常的讨薪活动 履行其合法的讨薪权利!
反而 如果老板符合以上司法解释中的任何一款 可能面临”恶意欠薪“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