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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防护半径?

239 2024-08-14 20:50 中山人才网

一、高空坠物防护半径?

5m。

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3m。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4m。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5m。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6m。

二、高空坠物立案案由?

要看高空坠物给受害人造成何种损害,如果是造成人身损害,那么案由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如果是财产损害,那么案由就是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坠物立案标准?

标准如下:

如果“高空坠物”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公安机关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有人重伤的,高空抛物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也必须要确定了具体的侵权人,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的,可能整栋住户都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四、高空坠物可以报警吗?

没有故意利用高空坠物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理。高空抛物导致伤害的,调查找不出主要负责人的时候,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人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扩展资料高空抛物其他规定: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一、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二、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三、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空抛物

五、高空坠物应急预案范本?

你好,高空坠物应急预案范本如下:

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有效应对高空坠物事件,保障公众安全,规范组织和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高空坠物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1. 预防措施

(1)建立高空坠物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巡查、维护、检修建筑物、设备,加强安全教育宣传等手段,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建筑物、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2. 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置。

(2)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确保人员和车辆不会进入受影响区域。

(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坠物不会再次伤害人员和财产。

(5)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及时送往医院。

(6)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应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

(2)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做好总结工作。

以上为高空坠物应急预案范本,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风电场高空坠物原因?

风电场是指风力发电机组所在区域,风电场发电机组依靠定向大风吹动风力发电机巨大的叶片转动发电。发电机的叶片阻力很大,当大风吹向叶片时会将自身飞行过程中携带的杂物吹到叶片上,杂物在叶片的阻挡下会自行从叶片上脱落造成高空坠物。

七、高空坠物改判什么刑?

法律规定高空抛物罪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高空抛物罪是故意犯罪,高空抛物致人受伤达到一定危害构成犯罪,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

八、30米高空坠物尺寸?

坠落半径与上层作业高度有关,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半径以外。若上层作业高度为30米,则坠落半径为5米。作业高度与坠落半径 上层作业高度h 坠落半径m2<=h<=5, 35<=h<=15 415<=h<=30 ,5 h > 30 6

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3m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4m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5m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坠落范围半径R为6m

九、高空坠物安全告知书?

高空抛物从空中落下,就是咱们物理上说的自由落体运动。 自由落体运动源于地心引力,物体在只受重力作用下,从相对静止开始下落的运动,叫做自由落体运动。譬如用手握住某种物体,不施加任何外力的理想条件下轻轻松开手后发生的物体下坠的物理现象。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现象都与自由落体运动有关,树叶飘落、苹果成熟落地、雪花从天而降、雨滴、冰雹降落地面等等。也有不少游乐项目利用自由落体运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乐趣,比如惊险刺激的跳楼机,带来速度与激情的蹦极和跳伞运动等等。

自由落体的高空抛物拥有强大的杀伤力,这些形形色色的“高空杀手”,无法确定,不可掌控,突如其来,闪击人命,对日常公共安全构成重大的威胁。

所以说什么是高空抛物上面对其作了详细的讲解,生活中高空抛物是很常见的,一定要预防高空抛物造成的危害,

十、高空坠物危害有多大?

这里所说的高空坠物,是指人为地将物体从建筑物上面抛下来。^果物体质量较大,将危及到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高空坠物不仅是道德问题,行为人可能因此涉嫌违法犯罪,导致一系列法律问题。对高空坠物的处理方法是:

一,对发生高空坠落物的体积质量足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I的,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立即了解情况,设法寻找投物者。

二,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要及时救治伤者。

三,对投物者进行调查,查清其动机目的。

四,对出于过失高空坠物未造成损害后果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五,对已造成损害后果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注意保护现场,固定保全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