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在新一年度的战略目标及工作布署,御苑区在2010年工作计划将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提升年"来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
在原有基础上修定各部门工作手册,规范工作流程,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让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并规范管理,健全各式档案,将以规范表格记录为工作重点,做到全面、详实有据可查。
二、执行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以绩效考核指标为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职责,责任到人,通过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奖勤罚懒,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有效完成。
三、强化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公司培训方针,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素质教育,促进员工爱岗敬业,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员工从服务意识、礼仪礼貌、业务知识、应对能力、沟通能力、自律性等方面反复加强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检查落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四、结合小区实际建立严整的安防体系
从制度规范入手,责任到人,并规范监督执行,结合绩效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小区住户安防知识的宣传力度,打开联防共治的局面。
五、完善日常管理,开展便民工作,提高住户满意度
以制度规范日常工作管理,完善小区楼宇、消防、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保,让住户满意,大力开展家政清洁、花园养护、水电维修等有偿服务,在给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六、根据公司年度统筹计划,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创建和谐社区。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近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根据营运中心下发的《设备/设施规范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程序》、《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严格执行,逐项整改完善,按实施日期落实到位。
2、根据《绩效考核制度》中日常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各部门员工培训学习,明确岗位工作要求。
3、拟定车辆临停收费可行性方案。
4、配合运营中心"温馨社区生活剪影"等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5、按部门计划完成当月培训工作。
2010年御苑区将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公司的整体工作方针为方向,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在服务质量提升年中创出佳绩。
序号 工作内容 月 份 备注
1很抓团队的廉正建设、工作纪律
1.1全体人员参加军训
1.2定期思想交流总结
1.3建立经理信箱,接收各员工建议
2 交收楼工作
3 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
3.1制定调查问卷
3.2定期发出调查问卷
3.3统计问卷,制定改正措施并加以实施
4 完善管理制度
4.1根据新的工作要求,拟定各部工作标准
4.2根据工作标准,拟定操作程序
4.3试行半年,根据实际效果对标准和程序
二、物业管理员工作计划?
1、遵守物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待工作主动认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搞好同志间团结,顾全大局,按时节点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2、日常工作任务单派发、登记及与维修人员间的协调联系。
3、零星维修材料采购、入库、领用严格遵循中心的有关制度,把好数量关、质量关,增收节支,杜绝浪费。
4、配合部门经理定期检查、维修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记录。
5、建立高压配电房巡视制度,每天巡查两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
6、切实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则,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保证水电正常运转。
7、各维修点、工场间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
安全生产,文明维修。
8、主动上门征询听取业主意见,做好日常及时率和满意率的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并妥善解决。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参考二: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11、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2、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13、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1.负责大厦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2.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3.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4.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5.负责为大厦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6.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七、物业清洁员岗位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公司及管理处业户的服务工作。
3.负责大厦各区域的垃圾收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201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是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11条。
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 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十条 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应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建筑工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工资支付等从业信息,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按项目所在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将采集的建筑工人信息及时上传相关部门。
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第十四条 建筑企业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筑企业、系统平台开发应用等单位应制定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安全,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第十六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数据运用分析,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渠道,建立建筑工人权益保障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提高服务建筑工人的能力。
第十七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下级部门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二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严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五、仓库管理工作计划怎么写?仓管员如何写仓库工作计划?
写计划,应该就是要你写下你要怎么管理改善现状。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还是先盘一下,了解仓库现在的情况,然后分好类。再进来的新料都要做好记录分类放好,同时再有订单都出旧的库存,逐步清空旧库存今后再先进先出。 仓库最好有上货架。如果你们订单小额零散的话最好做个拆零区,对小额零散的订单在拆零区拣货。
六、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管理制度范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建筑工人的管理,推动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名制管理
一、建筑工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二、建筑工人实名认证应在进入工地前完成,工地管理人员应核实认证信息;
三、建筑工人应在进入工地后佩戴工牌,工地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牌管理,防止工人实名信息混乱或遗失;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立工人实名制档案,定期更新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档案涵盖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职业资格等;
五、工地管理人员应对建筑工人的进出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进入时的时间和退场时的时间,确保建筑工人的出勤情况真实可控;
六、建筑工人的实名信息应保护好,不能随意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第三章 法律责任
一、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信息不真实的建筑工人将被禁止进入工地,或者被要求重新进行实名认证;
二、工地管理人员未经核实认证信息允许建筑工人进入工地的,将被追究责任;
三、工地管理人员未加强工牌管理出现混乱或遗失的,将被追究责任;
四、未及时更新工人实名制档案的,将被追究责任;
五、工地管理人员未记录建筑工人的进出情况的,将被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
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包括哪些人?
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包括建筑工人,班组长,带班员,质量监督员,工地保安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需要随时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等,
八、工程管理工作计划怎么写?
进度计划的编制是进度管理工作的核心,保证项目进度满足项目目标的要求就要编制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项目计划通常包括项目管理方法的描述、范围说明、进度计划、项目预算、人力资源需求、风险管理计划及其他辅助管理计划等。
九、建筑公司的仓储管理员属于建筑工人吗?
建筑公司的仓储管理员属于建筑工人。
仓库管理员都是工人岗位,属于企业后期工作,有些经常需要搬运工作的管理员甚至还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真真是干部的就是上面科室负责仓库的设备工程师,由于个人还有其他工作,不在仓库办公,像企业都成品仓库都是办公室的计量、统计这方面人员负责的,仓库人员负责称重记账工作,但是工人编制。
十、物业管理保洁主管工作计划书?
一、 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二、 负责公司办公区过道、电梯内、电梯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做到每天拖四遍,每周用肥皂水拖一遍;
三、 负责会议室、贵宾厅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四、 负责打扫各独立办公室的地面卫生,清倒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五、 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六、 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七、 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