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队伍建设中提倡哪些价值理念的词语?
提倡价值理念的词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二、山东省规划建设中的高速有多少?
首先你要知道,山东的高速公路只属于两家主管单位:1、山东省公路局;2、山东高速集团。
前者是事业单位,后者是企业单位。
我知道山东高速集团管理下的在建高速公路:枣临高速(枣庄-临沂),以及省公路局主管下的在建高速公路:德滨高速(德州-滨州)。
另外还有德商高速山东聊城和德州段应该在规划当中,这条高速的主管单位是省公路局。
另外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在建工程还有京沪高铁山东段一部分,以及多条地方铁路。
三、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如何管理?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投资超标是困扰建设单位的老大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招投标行为的不断规范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投资超标现象大为减少但仍屡有发生。
笔者分析了所在单位近几年投资超标的工程项目后发现,工程变更是造成投资超标的重要原因。
工程变更往往带来投资的增加,进而影响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甚至引起争议或索赔。
因此,能否有效地对工程变更进行管理是建设单位能否实现投资控制目标的关键。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和形式 导致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政府行政法规的调整、事先未预料到的地质条件改变等客观因素,又有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改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调整等主观因素,还有设计图纸漏项、工程量估计不准等难以完全避免的人为失误等。
实践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单等等,都属于工程变更形式的范畴,它们只是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工程变更,并且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主动或应建设单位等的要求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的实施很有可能带来工程量变更和工期变更,同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就设计变更的实施带来的费用增减、工期延长或缩短等签订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单是对工程量的变更、工期的变更、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材料和设备的更换等某一项工程变更具体内容的确认性文件。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 笔者认为,对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应遵循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
二是必需的工程变更,应合理确定变更的经济结果。
如前所述,导致工程变更的原因多种多样,要想在建设工程特别是大型建设工程中完全避免工程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们可以做到减少工程变更,尤其要尽量避免因建设单位需求变化等自身原因和设计图纸漏项等人为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图纸、改变施工方法等工程变更建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同认真研究施工单位建议的合理性,也即工程变更的必要性,要坚决防止施工单位借工程变更为由达到增加工程造价、获取更大利润的目的。
对于确需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牢牢把握住价格和工程量这两个影响工程变更经济结果的关键因素,必要时借助造价审计单位的专业知识,把工程变更的经济结果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只有这样,建设单位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才能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经济结果,才能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标。 三、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一般来说,工程变更是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和结束的。但是,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都与工程变更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设计阶段完善的设计是减少设计变更的重要因素,招投标阶段编制全面、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变更,竣工结算阶段应对工程变更的经济结果进行最终的认定等等。
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而不仅是施工过程中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1.设计阶段。
一个好的设计完全可以避免因为设计的缺陷等设计本身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
当然,好的设计并不单是设计单位的事情,建设单位也非常关键。
首先,建设单位应清楚自己的需求,明确建设工程的用途、标准、投资规模等;
其次,建设单位应把这些需求明确告诉设计单位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规模内进行限额设计,必要时设计单位应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
最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自己的需求、投资等各方面因素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一经选定,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应该更改。
2.招投标阶段。
设计方案确定后,建设单位应通过编制全面、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自己的需求、材料和设备的指标、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量等,这样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因为需求描述不清晰、材料和设备更换、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改变以及工程量不准确或者漏项等引起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还应该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法,是固定总价法还是固定单价、工程量调整法或是单价和工程量都可以调整法等,这直接关系到工程量变化和物价快速上涨等因素影响单价等情况是否可以进行工程变更。此外,评标办法也可能会间接影响到工程变更。实践中,有很多施工单位通过低价甚至是低于成本价中标后,千方百计制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费用,让建设单位甚是头疼。因此,笔者认为,评标办法不能单以价格低为最优,而应该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即要在剔除报价不正常低的投标单位的基础上采用低价经济标得分高的评标办法。 3.合同谈判阶段。投标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应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谈判中双方应就工程变更的提出时间、审批程序和计价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理论上,工程各方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但实践中以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居多。首先,建设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除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等特殊事项外必须提前一段时间(比如7个工作日)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这样建设单位才有充足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变更,否则可能会影响工期。其次,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必须编制工程变更预算,说明工程变更可能导致的经济结果,作为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再次,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严禁施工单位先实施后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以签认。最后,双方应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标准。计价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施工单位投标时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时没有相同项目、有类似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时既没有相同项目、又没有类似项目但有市价的按照市价计算;投标时即没有相同项目、又没有类似项目且没有市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4.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变更实际发生的期间,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变更管理工作。首先,建设单位应牢牢把住工程变更审批关,应坚决拒绝不必要、可有可无、甚至是故意编造的工程变更。在这个环节,建设单位应充分依靠但是绝不能依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必要时建设单位应邀请、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其次,建设单位内部应建立有效的工程变更审批机制,应尽量避免一人就能审批工程变更的情形。一般而言,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都应该参与工程变更审批。再次,对于必需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尽快审批。一般而言,建设单位批准工程变更,也就意味着建设单位认可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变更预算。但是,实践中工程变更预算往往超过施工单位实际费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变更预算进行认真的审核,如果建设单位缺乏审核能力,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造价审计单位进行审核。最后,对于批准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和内容实施变更。此外,对于更换材料设备的工程变更或者原属于暂定价材料设备的确定,施工单位应提供多种品牌型号的材料设备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审核,必要时建设单位甚至可以自行组织材料设备采购,通过招标等方式降低材料设备价格。 5.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建设单位应认真核定、必要时委托造价审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根据合同确定的工程变更计价标准确定工程变更结算金额。同时,建设单位还应认真评估工程变更效果,总结工程变更管理中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进工程变更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上海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优缺点?
上海市的市域布局结构主要体现了两个方面的特点:
主城区面积过多,周围城区、中心镇的面积过小
主中心过于强大,副中心过于弱小
虽然是多中心发展,但是由于上海市的主中心过于强大,因此看起来还是单中心的方式。
五、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政策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条例所称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条例所称村庄、集镇规划区,是指村庄、集镇建成区和因村庄、集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集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倡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第二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十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划,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村庄、集镇规划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 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兴建乡(镇)村企业,必须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二十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2层(含2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建筑设计应当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应当符合紧凑、合理、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历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第二十六条 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
第三十条 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养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不得损坏。
第三十五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庄、集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2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条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 损坏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未设镇建制的国营农场场部、国营林场场部及其基层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由国营农场、国营林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3年11月1 日起施行。
六、建设中国梦的
建设中国梦的重要性
建设中国梦是当今中国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中国梦作为一个概念,是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这个概念是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核心内容。
中国梦的提出源于对历史的反思和未来的展望。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中国曾经辉煌过,但在近代受到了列强的侵略和欺凌,饱受屈辱。因此,建设中国梦成为了国家的使命和民族的共同愿望。
中国梦的核心价值观
建设中国梦的过程中,中国人民秉持了一系列核心价值观。这些核心价值观包括:
- 爱国主义:作为中国人,对祖国有深厚的感情和责任感。
- 集体主义:强调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 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建设中国梦的战略目标
为了实现中国梦,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战略目标,包括:
- 经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
- 科技创新: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
- 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的幸福感。
- 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
- 国防建设:提升国家安全防范能力。
- 文化繁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
建设中国梦的路径和方法
在建设中国梦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需要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中国梦的路径和方法包括:
- 改革开放: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时代的需求。
- 依法治国:建立和完善现代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建设。
- 人才强国:培养造就一大批人才,提高中国的综合实力。
- 开放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 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
建设中国梦的影响
建设中国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深远。它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中国梦也带来了国家自信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建设中国梦还对世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事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受到了广泛的响应,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区域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建设中国梦的未来展望
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然而,中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力优势,有坚强的领导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我相信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作为中国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建设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在工作上、生活中,还是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我们都应该积极主动地为实现中国梦奋斗。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中国梦才能变成现实。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中国梦,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七、重庆市规划建设中的火车东站在哪里?
直接上图:这是几个站的地点图
再来仔细解读重庆北站:
注意:南北广场目前是不通的,南广场主要负责“K, T, Z”系列字头的普通快车,北广场主要负责高铁和动车组!!
到南广场可以坐3号线到“重庆北站南广场”下。
到北广场可以坐10号线到“重庆北站北广场”下直达;或者坐3号线到龙头寺站下,但是出站还会有接近一公里路走过去,跟着大群人流走就到了,而且这条线黑摩的比较多,强烈建议拒绝和他们搭话!!重庆东站在南岸区茶园新城长生桥镇的村委会的位置,还在修建。
重庆站的高铁接送功能暂未开通,其余的车站均已正式步入使用。
最后,欢迎各位来重庆游玩祝大家玩的开心,吃得开心,爱的开心!!
八、临时性建设规划管理规定?
临时性建设指因生产、生活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其外在形式有: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房顶棚屋、棚架、工棚、菜农、果农搭建的临时棚屋等,总之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根据《城市规划法》中“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及有关规定,临时建筑的特征是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2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九、水利工程建设中管理费包括哪些?
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因此,目前建设管理费已不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费。
十、请问,城市建设中的城市设计、规划要点、规划图则等概念如何理解?
金山区域指导思想:
1. 坚持生态优先的转型发展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世界进入资源环境友好、人文关怀至上的生态文明时代。切实贯彻“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更高标准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促进水、林、土、 气等环境的综合整治,以更广视野探寻生态修复路径,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和人文关怀的回归。
2. 坚持区域协同的一体发展 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指导下,区域协同、开放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题。金山区进一步关 注跨区域统筹联动、开放共享,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格局,创新合作发展机制,形成引领区域 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高地。
3. 坚持战略引领的统筹发展 发挥总规的战略引领作用,深化“两规合一”,积极推进“多规融合”,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强化总规的综合统筹作用。同时做好与金山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衔接,落实近期发展重点, 近远衔接,稳步实现《上海市金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金 山 2035”)发展蓝图。
金山区203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山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陆域面积 613.38 平方公里,海域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 445.22 平方公里。全区辖 9 镇 1 街道 2 个工业区,分别是: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在上海未来的发展中,杭州湾北岸地区成为四大战略协同区之一。
金山区203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山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陆域面积 613.38 平方公里,海域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 445.22 平方公里。全区辖 9 镇 1 街道 2 个工业区,分别是: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在上海未来的发展中,杭州湾北岸地区成为四大战略协同区之一。
朱泾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朱泾镇为核心,统筹区内吕巷镇、廊下镇及松江区泖港镇,形成跨区协调发展的城镇圈。 亭林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亭林镇为核心,包含金山工业区,在市域内统筹松江区叶榭镇,形成跨区统筹的城镇圈。重点发展金山工业区,提升城镇圈内公共交通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实现 15 分钟接驳进入市域公共交通网络。
适度引导人口向金山滨海地区核心镇(包括金山卫镇、山阳镇、石化街道)以及朱泾、枫泾、亭林三大中心镇集聚。1 个核心镇镇区(滨海地区)建设滨海地区核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卫镇镇区、山阳镇镇区及石化街道。3 个中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北部三镇,枫泾镇镇区、朱泾镇镇区及亭林镇镇区。4 个一般镇镇区包括吕巷镇镇区、廊下镇镇区、张堰镇镇区及漕泾镇镇区。
枫泾中心镇镇区推进与嘉善、平湖等地区的联动发展,以吴越文化为底蕴,承接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目标,促进文化创意、教育科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图为刚刚获批的上海金山区枫泾镇国际商务区详细规划。
1枫泾地区中心围绕长三角路演中心建设,以科创服务、古镇文化旅游和众创路演为特色 , 形成服务金山西北部沪浙边界的综合性地区中心。 朱泾地区中心围绕落照湾及东林寺周边建设,以高端商业、文化、医疗、旅游为特色,形成服务金山北部地区的综合性地区中心。
1枫泾地区中心围绕长三角路演中心建设,以科创服务、古镇文化旅游和众创路演为特色 , 形成服务金山西北部沪浙边界的综合性地区中心。 朱泾地区中心围绕落照湾及东林寺周边建设,以高端商业、文化、医疗、旅游为特色,形成服务金山北部地区的综合性地区中心。
金山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控制在 184.21 平方公里,本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内规模 180.77 平方公里。亭林大居预留开发边界约 1.08 平方公里,未来实施亭林大社区时,通过核销区级预留基本农田机动指标和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方式予以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 38.7 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区新增建设用地约 18.0 平方公里,产业区新增建设用地约 20.7 平方公里。城市开发边界外46.8 平方公里主要为交通设施用地和旅游休闲组团用地等。
滨海地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量 42.72 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118.67 平方米。 其中,居住用地 13.82 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总量的 32.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54 平方公里, 占 22%;绿地 6.92 平方公里,占 16%;道路广场用地 8.72 平方公里,工业仓储用地 2.59 平方公里。
三心:结合金山区政府等行政类设施的集聚地发展新区服务中心,提供各类的综合服务;利用铁路站点建设枢纽商务中心,发展站点经济,带动周边的产业升级与转型;发挥金山铁路(轨道交通 22 号线)金山卫站交通优势,结合滨海地区的开发打造旅游服务中心,带动滨海地区的综合一体化发展;
1. 铁路系统充分利用国家及长三角区域铁路网规划,服务金山区对外交通,总体形成“两条通道、四条线路”的格局。规划金山区铁路系统包含既有沪昆铁路、沪昆客运专线和规划的沪杭市域铁路、沪乍杭铁路。
未来铁路线将连通毗邻长三角所有城市,增强金山区主要城镇在长三角的交通节点功能,进一步增强对长三角周边地区的辐射,成为衔接上海与全国和长三角南翼的陆上门户,成为杭州湾地区重要节点。
1 个化工总部基地包括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金山分区、第二工业区三个化工产业园区,促进三个化工产业园区联动发展。1 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金山工业区为核心,包括金山工业区山阳园区、漕泾园区、张堰工业区、亭林工业区、干巷工业区。1 个市级产业园区朱枫市级产业园区。包括枫泾工业区、朱泾工业区。推进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建设,努力打造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地、沪杭 G60 科创走廊关键节点。
金山区住房重点布局在金山滨海地区以及枫泾镇、朱泾镇和亭林镇等中心镇,并适度向金山 工业区、枫泾工业园、朱泾产业社区等就业岗位集聚区倾斜。在镇区内部,城镇住宅用地向交通 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地区中心周边适度集中,同时完善产业社区的居住配套,产业集聚区按照 就业岗位 10% 提供住宅配套,局部调整居住用地布局,产业集聚区内居住用地占比达到 5%-13%。
规划至 2035 年金山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28.7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3742 万平方米,住宅套数 40 万套左右,新增城镇住宅套数 19 万套左右。规划人均城镇住房建筑面积约38 平方米。规划 2035 年金山滨海新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11.52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1587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套数 17.4 万套左右,其中规划新增住宅用地规模约 2.76 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住宅建筑面积 497 万平方米,新增住宅套数约 5.3 万套。
为提升金山区区域品质及知名度,服务上海市和环杭州湾地区,深化金山区高等级文化、体 育、医疗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重点提升金山滨海地区、朱泾镇、亭林镇、枫泾镇的服务能级, 差异化特色化布局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城镇圈和各个街镇特色,保证每 20 万人拥有一处 市区级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和养老设施。
形成与金山现代化新型城市布局相协调,与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相匹配的基础教育 配套建设。推动教育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由义务教育向其他教育领域延伸,丰富广 大市民的精神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 城镇社区生活圈社区级设施总体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要求落实,结合社区中心布局。城镇社区生活圈平均规模约 3-5 平方公里左右,服务人口约 5-10 万人。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营造兼具环境友好、设施充沛、活力多元等特征的城镇社区生活圈。 教育设施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教育设施配置。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按照适龄人口规模配置幼儿园、小学、初中。
以“滨海 - 田园 - 古镇”为核心特征,提出“海岸田园,江南水乡”景观风貌的总体定位, 凸显金山面海拥湾、河网交织、林田共生的自然山水格局。 保护 “海”、“岛”、“滩”自然生态基底,加强杭州湾北岸的生态修复,保护滨海的圩田、 滩涂,发挥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与景观价值,打造特色滨海门户景观。
南部特色海湾门户风貌区-滨海地区、漕泾镇区域内丰富的滨海特色资源,如金山城市沙滩、金山嘴渔村、金山三岛等。北部历史文化古镇风貌区——枫泾镇、朱泾镇区域内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有枫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枫泾历史文化街区、落照湾文创街区、农民画村等。中部绿色生态活力风貌区——吕巷镇、张堰镇、廊下镇坐拥区域生态绿心,以千亩果园、万亩农田展现远郊生机勃勃的原生活力。
规划拓展公共空间层次,打造以街头绿地、广场为主的小型公共空间,挖掘附属公共空间, 通过街巷、通道串联,形成高效可达、网络化、立体化的公共空间体系。 增加公共空间的覆盖率和开放度,结合市民的多样化活动需求,推动学校校区(尤其是大学 校区)、科技园区、各级行政办公园区等附属开放空间 24 小时对外开放。强化公共空间的贯通性, 以街巷、滨水步道和建筑的公共通道等线性空间资源为主,辅以桥梁、天桥、地道等衔接要素, 将公共空间编织成网。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在公共活动密集地区加强屋顶、平台等空间的绿 化建设和公共开放利用程度,丰富公共空间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