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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村骨干教师属于省级表彰吗?

51 2024-03-11 17:12 admin

一、省级农村骨干教师属于省级表彰吗?

属于省级表彰的。

省级农村骨干教师属于省级表彰的,一般由省一级的教育部门进行认定和表彰,一般的认定要看最后盖的公章是哪一个层次的,如果属于省级部门的,就属于省级荣誉。

二、省级骨干教师补贴标准?

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从今年起对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实行补助,每月补助600-1000元。补助对象遴选将向在农村义务教育从教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

据悉,此项补助政策旨在奖励长期扎根农村义务教育、发挥骨干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师,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重要举措。补助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在职在岗期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二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省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骨干教师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对象,每三年遴选一次,可连续入选连续享受;不能再次入选的,不再享受骨干教师补助。

三、省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比较高。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教龄十五年以上。

二、具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者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者五四红旗手、省级劳动模范等。

三、科研课题获得市一等奖或者省级以上奖励。

四、担任过市级公开课的评委或者市级以上公开课的主讲。

五、文章或者论文公开发表两篇以上。

六、指导的中青年教师获得县市区的骨干教师或者教坛新秀等。

四、山西省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参于评选者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2: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教学业绩突出。

3:已经顺利获得中小学高级职称。

4:参加评选者的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近五年来一直出色完成教学工作,并且始终在一线任职。

五、省级骨干教师是什么级别荣誉?

这要看颁奖的单位是什么,如果省级骨干教师落款单位是省委省政府,那么你的这个省级骨干教师就是省级荣誉,如果你的证书上落款的单位是省教育厅,那么,只能按照市级荣誉看待,也就是所谓的市级省级,它指的是相应的党委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才称之为省级市级直属部门颁发的只能降一级使用。

六、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有什么区别?

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是有区别的。省级优秀教师是一种荣誉称号,教师不仅要业务素质高,还要政治思想觉悟高、师德师风高尚才能够获得该荣耀。

省级名师一般在省级比赛获得很多奖项,业务素质棒,被称为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比前二个都要低些,骨干教师分省级、市级、县级、学校级骨干教师。不同级别差别很大

七、省级骨干教师证有啥用?

骨干教师的作用:

为了完善师资培养的有效机制,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精湛的教学技艺,掌握和运用教科研前沿的成果,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能不断完善、发展自我。

省、市、县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形成优秀教师的群体,形成拥有名师,名学科的名校。

培养骨干教师的目标:学生尊敬的人,家长放心的人,群体认可的人,实绩突出的人。最终实现四高、四转化。

(1)由“接受型”转变为“开拓型”,教师应主动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主动迎接新科技的挑战,主动开拓自己发展领域。

(2)由“单一型”转变为“复合型”,教师从只会一门学科转到教多种课程。

(3)由“经验型”转变为“科研型”,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法,掌握科研方法,对先进的教育策略有研究、选择、运用的能力。

(4)由“同类型”转变为“特色型”,教师应改变统一的教学风格,面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自我,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八、2020河南省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学科素养,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3.获得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九、省级选调生报考条件?

考选调生的要求和条件:选调对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勤奋敬业,乐于奉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2020年河南省省级骨干教师条件?

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

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

一、遴选范围

(一)学科分类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含劳动与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二)遴选对象

遴选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一线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任教的校(园)长、在薄弱学校兼职任教的教研员。校(园)长申报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兼职任教证明。教研员申报需选定一所当地薄弱学校兼职任教,所在教研室与学校签订至少3年的任教协议。

二、遴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教研并重。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坚持以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标准,防止片面以职称和升学率为主要评价指标遴选名师、骨干教师的现象。

(二)学科平衡,倾斜一线。统筹考虑区域已有的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段和学科分布情况,适当向紧缺学科和一线教师倾斜,做到学段学科相对平衡,基本实现区域学科全覆盖。校(园)长、教研员候选人推荐所占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推荐指标的15%。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建立遴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遴选培育对象,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和有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

三、遴选标准

(一)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学科素养和专业水平,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

3.有强烈的专业发展需求,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很好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具备教育教学资源整合能力和网络教研能力,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4.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5.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6.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同时,推荐人选还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5年来,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20年以上教师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市级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主持过省辖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文,或在省辖市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与任教学科一致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或专著,其中本人撰写5000字以上;

3.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者,不受年龄和推荐指标限制(不超过分配指标的5%),直接列入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1.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3名);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2名);

3.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1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4.省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学前教育游戏比赛、教育案例分析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学科素养,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3.获得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同时,推荐人选还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5年来,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教师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县(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县(区)级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主持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文,或在县(区)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公开出版的有关教材或教辅资料;

3.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者,不受年龄和推荐指标限制(不超过分配指标的5%),直接列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1.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限前3名);

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权威性杂志发表1篇及以上相关专业领域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3.在省级优质课大赛、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学前教育游戏比赛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比赛获得者。

四、资格认定

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周期为一年,完成培育任务并通过考核且成绩合格者,将分别认定为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并颁发相应证书。

五、动态管理

依托河南省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大学)建立河南省名师、骨干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已经认定的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省级名师、骨干教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未按要求发挥作用的将按照有关程序取消其相关称号。

(一)省级名师每年职责任务

1.每年帮带指导5—10名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形成1篇教师专业成长行动研究报告。

2.每年承担至少1次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3.每年提交10篇教育或教学反思。

4.积极承担完成各级教育部门和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省级骨干教师每年职责任务

1.每年帮带指导3—5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形成1篇教师专业成长行动研究报告。

2.每年承担至少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3.每年提交5篇教学反思。

4.积极承担完成各级教育部门和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成果评价管理

1.经专家评审,教育教学反思成绩良好者,由学校负责同志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按5学时(省级骨干教师)、10学时(省级名师)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校本研修部分)。

2.经项目办研究推荐,教育教学反思成绩优秀者,省级将推荐至《河南教育》(教师教育)等期刊或媒体予以发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程序撤销其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称号和相关待遇,并收回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1.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司法处罚的。

2.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

3.未履行职责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