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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正高级教师评选结果?

118 2024-10-03 08:05 中山人才网

一、天津市2023正高级教师评选结果?

天津师范大学王红革,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王祥芬,塘沽湾第一小学王薇薇,天津空港保税区学校叶卉,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李习勤等

二、高级教师怎么评选?

高级教师的评选一般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的评选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性的评选步骤和标准:评选步骤:1. 提名阶段:学校或教育部门会公开宣布评选高级教师的消息,教师和学校都可以提名有资格的候选人。2. 自荐阶段:教师可以主动提出申请参与高级教师评选。3. 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会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教育背景、教学经验、教学成绩等。4. 教学观摩或公开课:候选人可能需要进行教学观摩或公开课,供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估和考察。5.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可能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对候选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进行评估。6. 面试或答辩:候选人可能需要参加面试或答辩环节,回答评选委员会的问题,以展示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7. 最终评选和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高级教师名单,并公示结果。评选标准:高级教师评选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水平: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和能力等。2. 教学成果:包括师生在学业成果、科研成果、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表现。3. 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创新等能力。4. 师德师风: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5. 研究能力:教师在教育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贡献。6. 学术影响力:教师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的评选步骤和标准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三、青岛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四、小学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需要以下条件:

     1、教龄要达到10年以上,也就是评(聘)小学一级教师四年后。

     2、聘小学一级教师期间写的教学论文获市、区级二等奖至少一篇以上。

     3、普通话城镇二级甲等,乡下二级乙等。

     4、电脑要过关三科以上。

     5、听说2011年以后要英语过关。

     6、平时的教学奖状越多越好。

五、陕西正高级教师评选办法?

陕西省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含)以上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含)以上。

  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或委托所在学校考核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且为第一完成人。

  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至少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每两年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培养、指导不少于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60天;近五年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报告年均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四)科研成果条件

  公开出版个人独著教育教学专著1部(15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连续25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可以使用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同学段学校进行过推广、对本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等量替代论文及科研成果。

  (五)继续教育条件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六)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任高级教师满3年的优秀教师,符合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除学历、任职年限外其它条件,且具备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个人教育教学独著1部(15万字以上),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

  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且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七)其他条件

  1.城镇中小学教师评定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在全省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每学年能够按照单位安排完成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可视同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要求。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市级)表彰奖励人员可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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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河南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工作业绩须符合下列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截至申报当年聘任高级教师满6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指特殊专业)不符合要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聘任高级教师满6年,可破格申报。

第二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素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服务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中面向未来,在坚守教育信念、总结教育经验、创新教育理念、实践教育理想等方面形成成熟的教育思想,具有自己的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

(三)教育教学经历。能够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且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校长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

(四)教学工作量。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近5年来教育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幼儿园教师的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的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近5年来教育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20课时。近5年来教育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

教研人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省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市、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每学年至少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市级范围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五)素质教育。在发展素质教育、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等方面,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理念创新、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创新性实践。

(六)示范引领。在学科教学与研究或教育管理中有示范引领作用,在本专业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其中具有主持省辖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3年以上,或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3年以上者,或被评为省辖市以上学术技术称号或管理的学校受到市级综合表彰,或指导的学校受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等可优先推荐。

(七)传帮带作用。教师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3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受到省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指导的3所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受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第三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工作业绩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一)教师

1讲授过省级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讲授过省级职业教研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并获一等奖)。

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或者主讲过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省辖市级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论文以上,其中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论文。

或者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曾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

3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获得以下表彰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级综合表彰;或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可的省、部级其他综合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中原名师。

或者获得以下表彰中的二项:

(1)省特级教师。

(2)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3)省辖市级学术技术称号。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5)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省级单项表彰2次。

4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等方面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对于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突出贡献或卓越成绩的教师,如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时,符合上述业绩1、2二项,评委会可适当倾斜。

(二)校长

1讲授过省级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讲授过职业教研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并获一等奖)。

或者主讲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国或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或管理类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或者在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过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5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至少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论文以上,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或者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曾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担任校长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省委、省政府或部级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或省辖市级综合表彰2次。

4获得以下表彰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级综合表彰;或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可的省、部级其他综合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中原名师。

或者获得以下表彰中的二项:

(1)省特级教师。

(2)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3)省辖市级学术技术称号。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5)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省级单项表彰2次。

5所管理的学校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组织观摩学习2次。

(三)教研人员

1省教研员从教以来讲授过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同时,参加过有关教研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1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省际间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其他教研员从教以来讲授过省级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省级示范课、观摩课。同时,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主持国家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3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参编过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

4获得以下表彰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级综合表彰;或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可的省、部级其他综合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中原名师。

或者获得以下表彰中的二项:

(1)省特级教师。

(2)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3)省辖市级学术技术称号。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5)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省级单项表彰2次。

第四条 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二)近6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至少2次。

(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

七、高级教师职称评选条件?

首先要评定中职五年及以上,一般至少要有一个市级优秀教师证书,还要有评优课证书或微课证书,指导教师证书,另外还要有班主任经历,年终考核优秀鉴定,另外其他的都是锦上添花的了。

当然,首先得杀出学校。换句话说,得有名额或指标。相对来说,农村受照顾,更容易一些。

八、小学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二、能力业绩条件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职业中学

①职业中学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

③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4)教科研机构

①专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5年以上。

2、具有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了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5)获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之一。乡镇以下中小学获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之一。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具有省级认证的“双师型”资格。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3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2条:

(1)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为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4)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5)积极参加教研、科研部门以及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2次。

三、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的4条以上:

(一)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获特级教师或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2次以上。

(四)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五)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或与他人合著2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以上。从事少先队工作,本人或者组织学生受到全国少工委表彰2次以上。

(八)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2次以上

九、陕西省高级教师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主持社团或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4.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

 5.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发展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6.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7.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研活动中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8.近五年,年均完成72学时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完成24学时以上的少先队专业培训。

 9.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10.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应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年内无空缺岗位或未落实评聘结合要求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2.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或委托所在学校考核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的中小学教师,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工作经历;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5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5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

 培养、指导8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60天以上;近五年,年均执教6次以上的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4.教师进修学校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培养和指导5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年均执教2次以上的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报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四)科研成果条件

 1.公开出版1部15万字以上的个人教育教学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教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发表在核心期刊。

 2.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和2项以上市级教科研课题;其他类型学校的教师,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

 3.连续25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时,可使用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已在本行政区域内同学段学校推广、对本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等量替代论文及科研成果。

 (五)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但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已聘任高级教师满3年且具备其他业务条件的优秀教师,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1部(15万字以上)个人教育教学独著,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以上教科研论文;

 2.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和2项省级教科研课题;

 3.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六)其他条件

 1.城镇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除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见附件2)。教学研究人员,在教学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每学年能够按照单位安排完成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可视同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要求。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十、乐山市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1、优质课

农村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优质课证书县级一等奖就可以(两次县级二等奖也可以)。优质课以各级教育部门基础教育教研室举办的为优,一些地方也承认电教优质课,这个根据各地文件要求。

2、单项优秀证书

以教师节期间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证书为优,文明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也可以。(县级即可)

3、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指导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内容,取得良好效果,有县级表彰证书。或所进行的科研立项取得结项证书或获奖证书,(一些地区要求农村教师科研立项结项证书为市级等次,一些要求县级即可,这个要根据各地文件要求)。特别说明: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在科项立项中必须为前三人(包括主持人在内)。

其它条件

1、年限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5年(一些地区要求6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

2、业务考核近5年来至少有2学年获优秀等次、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

教育局每学年进行一次的考核为业务考核(至少两次优秀等级),人社局每年年底进行的考核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即可。

3、班主任工作经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

4、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优质课评比或其它活动中有获奖证书。

5、能胜任毕业年级的教学或循环教学

连续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或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工作。

6、教科研成绩

每学期至少有一次教研成果(小论文)在校级范围内取得同学科教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