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起重机械十不吊
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
(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二、起重机十不吊具体内容
起重作业中“十不吊:
1、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3、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拓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14年第114号)中对起重机械做出明确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