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理条件:
1、由车主所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
2、携带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办证窗口受理登记;
3、由办证窗口核定行驶区域、行驶线路等内容后报批;
4、按照批准的事项制发相应的通行证。
申报材料: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