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运损失及计算标准
一、车辆停运损失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中发生车辆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的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停运损失计算标准
其一:可以由挂靠公司提供出具证明,证明原告每日可得收入。
实务中,存在此证明方法,例如:(2020)鲁14民终3333号,“实际车主为张华,挂靠公司不参与运营。同时,高唐县瑞航物流有限公司出具证明,冬季主要运输地瓜,运输线路固定为淄博至夏津,每日一趟,运费大约2000元。张华请求减去自己的实际费用,按1000元/日利润主张扣车营运损失;高唐县瑞航物流有限公司对运输地瓜运费的证明,以及双方在本次实际运输地瓜时运费情况,张华的请求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故对张华的该项请求予以支持。”
其二:可以委托相关价格评估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例如:“临沂国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其三:若原告去固定的工厂拉货,也可让该工厂出具证明。
三、停运损失相关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