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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199 2023-12-28 22:46 admin

一、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这个问题给我感觉的一个无力之处是什么?

不管我们怎么义正严辞地批判司机,怎么道德法律谴责,他已经死了,而且对于那些潜藏在日常,潜伏在普通人里面的“张某钢”,你就是骂破天了,键盘给你干碎了,他们报复社会的时候,你或者你的家人你的孩子还是可能会遭殃。

而且我们不是前浪也不是后浪,我们以及我们的家人总有一天要坐公交,甚至在每个日常都要把自己的生命习以为常交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保管。而他们说不定就是哪个张某钢。

我们能怎么保护自己?时代已经变了,后浪跟前浪们安安心心的住大别野,高档小区,出行也跟公共交通没关系。我听说过某北京富二代接受采访,直言家里人都不怎么坐地铁。

权贵永远不会死在贵州这个水库里,普通老百姓只能抽签看命。

我不是说为公交车司机辩护,而是,我们怎么保证接下来全国40万公交车司机不会再出一个张某钢?公交车司机待遇真的足够好吗?解决公交车司机,大巴司机呢?卡车司机呢?其他行业的呢?这事真的跟咱们0.62的基尼系数一点关系没有吗?以我浅薄的人生经历,我很担心。

因为我真的不是后浪,真的会不明不白莫名其妙死掉的。

二、如何看待公交车司机蓄意报复社会,坠湖事件。?

主要是可能周围只有湖,不然司机很可能直接开到海里

三、如何看待贵州安顺公交坠湖案为司机蓄意报复社会?

这事所暴露的深层次的问题:地方政府、企业与百姓三者的博弈中,获利最大、风险承受能力最强的是地方政府,获利最不直接、风险承受能力最弱的是百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地方政府负更多、更大责任的最主要原因。

事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贵州安顺52岁的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前几年与老婆离婚,又遇上自管公房被强拆,从而产生厌世情绪,最终为报复社会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蓄意开入湖中,导致21人死亡、15人受伤的惨剧。

自管公房强拆的问题已经有很多专家在讨论了,初哥就不在这里多掺和一脚。

但我注意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大量的辩论集中在这位司机可怜不可怜、自管公房被强拆究竟能不能作为此事件的原罪。

很多朋友认为自管公房被强拆导致了张某钢报复社会的行为,所以是张某钢行为的原罪,从而把一切后续所发生的事都归罪到了强拆上。

而同时又有很多朋友认为张某钢的行为是完全自私的,自管公房被强拆并不能作为报复社会的主要原因,最主要原因还是张某钢自私自利并且异常残忍的性格使然。

于是支持这两派观点的朋友在网上你来我往吵得不亦乐乎。但是在初哥看来,这些没啥可吵的,因为这些都是表象。

不管是自管公房被强拆、还是生活的不幸、还是张某钢自身性格的缺陷,都是构成悲剧的一块块拼图。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对立的关系,所以并不能被彼此的存在所否定。

如果过分地追求究竟是怎样的表象导致了张某钢残忍的报复社会的行为,那就会模糊整个事件的焦点。

我们能够因为自管公房被强拆,就否定张某钢的极端性格和残忍手段了么?

我们能够因为张某钢生活的不幸,就不顾自管公房被强拆对张某钢情绪的推波助澜了么?

我们能够因为张某钢自私自利的性格,就否定张某钢自管公房被强拆所带来的不幸了么?

这三件事可以说是互为独立、也是有内在联系的。

这就是初哥想说明的第一个问题:很多人考虑问题往往不能把握重点、或者被一叶障目的原因,就是不能把一件事情的利益关系拆开来看。

自管公房被强拆,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问题。如果是违法强拆,那么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强力地处理所有责任人;如果是依法强拆,那么在补助方面的工作肯定还有改进之处。

40平米7万多的赔偿,对于没有产权的自管公房来说初哥不能判断是什么水平。安顺房屋均价初哥查了在4640元/平米,7万多大概刚够付个首付。对于一个52岁的公交司机来说,想贷款买房基本是没希望了。情绪上的波澜肯定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生活比张某钢惨的人多的是。如果都像张某钢这样因为自己的凄惨生活而报复社会,那么整个社会必将陷入腥风血雨之中。相反的我们能看到很多人在逆境中挣扎求生、甚至打了漂亮的翻身仗,而并没有向张某钢一样走向极端。

那么这又牵扯出第二个问题,就是社会关怀与社会救助体制的问题。张某钢的自管公房被强拆确实是他本人的悲剧,这时会不会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对张某钢进行精神上的关怀?张某钢的拆迁补偿是不是合理?这些也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所以公交车坠湖的悲剧事件引出来的三个表象问题

1) 自管公房被强拆是不是违法的。

2) 如果不是违法的,那么拆迁补助是否合理。

3) 社会关怀和救助问题。

我们所应该关注的是这三个方面所代表的根源问题,而不是关于张某钢事件“原罪”的争吵。

这三个方面,其实代表了三方的利益:

1) 自管公房强拆与拆迁补偿:地方和单位的利益。

2) 社会关怀和救助:人民群众的利益。

但是这三方利益就一定是对立的么?并不是。

官员通过拆迁、重新规划、经济发展获得了政绩,能够有助于自己的升迁。

城市通过拆迁、重新规划而获得了经济发展,长远看来对市民的利益也是一个提升。因为市民获得了更好的居住、营商环境,潜在地能获得生活和经济上的收益。

最后,自住公房所属单位有可能获得一部分土地出让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可能盘活濒死企业、或者增加投资发展企业,最终受益的可能是企业职工。

所以我们看到房改项目有很明显的利益传导效应,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推进房改项目的动机。

当然,这些只是理想状况。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地方政府也有大把。

在好牌打得稀烂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受损方,人民群众无疑是损失最大的。个体的风险承受能力无疑是最弱的、受到的冲击也是最大的。

企业受到的冲击是其次,而推动项目的官员受到的冲击最小,甚至拍拍屁股就能去其它地方上任、不负任何责任的也大有人在。

这也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在发展中,必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因,因为人民群众的风险抵抗能力是三者中最弱的。

但我们依然看到有不少的地方政府并不是这么想,做事方式简单粗暴,有可能愿景是好的,但光有好的愿景、没有合理的手段,没有任何用处,最终受伤的还是人民群众。

作为人民群众一方为自己利益考虑无可厚非,因为作为弱势群体,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无疑是放在第一位,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也更没有任何责任为宏大的愿景去考虑。

我们只能说在国泰民安、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群众能为更为宏大愿景所考虑,是国家的福气,但我们不能强加任何责任和义务给最弱势的群体。

作为强势、抗冲击能力强的一方,政府和企业应该把这些为实现更为宏大愿景所考虑的义务和责任扛在自己的肩上。

这就是初哥觉得公交车坠湖悲剧的本质,张某钢、自管公房的企业、地方政府都是博弈链条中的一部分,而博弈链上的三者并不是平等的。政府和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这个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城市的改造项目,不论从获利程度、速度,还是从风险承受能力看,排序都是:

地方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获取的利益最不直接,却承受了最大的风险;地方政府官员获得了最直接的利益,却承受了最小的风险。

本质上这是不公平的,但这种不公平却很难改变。

不论是东亚倾向于干预经济的大政府模式,还是欧美倾向于自由市场的小政府模式,都很难改变这种态势。

对于大政府模式来说,地方的发展往往由地方政府把控;对于小政府模式来说,地方发展往往由资本把控。

而人民群众无论在大政府模式、还是在小政府模式中,都是最弱势的一方。

那么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怎么保护他们的利益?

初哥认为,只有从利益博弈规则、以及从法治上合理的设计和执行,以保护最弱势的群体为目标,才能够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法治上的设计已经日趋完善,但说一句不好听的话,有法不依,那法律也没任何鸟用。

法治法治,就是又要有法,又要有治。前者是合理制度,后者是公平执行,缺一不可。

所以再回到公交车坠湖的悲剧上来,对于强拆的问责是必须的,这是悲剧的导火索。但对强拆问责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注意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怀。

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应当仅仅是事后补救,更应该做的是事前预防。

官员和企业做出决策时,应当考虑到人民群众获得的利益是最不直接、风险承受能力也是最差的,只有充分地认识到这点,才有可能真正地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是虚幻地只考虑到远期的愿景。

因为人民群众是活在当下的,不能把责任和义务强加在他们身上。

如果希望人民群众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么应当提供更好的教育,从而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逻辑化的思维模式,从而让他们认识到宏伟愿景的必要性。在宏伟愿景的计划与具体实现中,我们并不能强求他们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人民群众来说,唯一的底线就是法律。

而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作为强势的一方,不仅要在法律、更要在道德上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为地方政府和企业需要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就能说张某钢的极端作为就完全是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导致的。

张某钢自身的极端性格需要对事件本身担负很大的责任,在社会中总会存在张某钢这样的定时炸弹。我们只能通过各种机制去预防、去排除,但不能做到100%的排除。

在未来肯定还会出现类似的事件,也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民群众成为极端行为的陪葬。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怪罪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头上。

但是从宏伟的愿景和目标实现的角度,我们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做更多的事、负更多和更大的责任。

同时我们看问题也应当更加透彻,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具体事件中的责任我们应当赏罚分明。

请注意,初哥说的是在宏伟愿景的实现中,人民群众是不需要担负责任和义务的;而在具体事件中,作为个体是要有相应责任的。

如果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能够把这点分清楚弄明白,那么将有助于减少我们的社会矛盾。

而社会矛盾扩大、阶层分裂,正是目前众多国家矛盾扩大的根源。新冠疫情引爆了很多国家的社会矛盾,但是从中国的反应来看,我们绝对有自豪、自信的资本。

当然,自豪和自信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我们还需要在很多细节上做出改进,进一步弥合社会矛盾,而不是像欧美国家那样使矛盾扩大化。

从弥合矛盾这点上看来,我们做的还算是不错的。所以我们也不能妄自菲薄,毕竟现在全球经济重启的最大希望,还是聚焦在中国身上。

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发动机已经因为疫情的影响而熄火了,强行重启的美国疫情已经窜上了一个新的高峰,国内的矛盾也因特朗普的政策而迅速扩大。

所以从国际视角上看来,中国目前做的还算是不错的,大方向正确,小问题不少,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继续保持大的稳定方向不变,逐步恢复经济动能;在小问题上做到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优先,依法办事的同时要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关怀。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我们最根本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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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看待警方最新通报,贵州公交坠湖为司机蓄意报复社会?

第一,什么以前的公房默认是私人的,放狗屁,城镇不动产都只认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自己的名字,农村房子认林业证,房子产权都没有!自己在这意淫房子是自己的,当法律不存在吗?当意淫碰上现实,现实把他的贪欲狠狠击打了,司机这就恼羞成怒了?

第二,这完全就是他心情不愉快,想悄悄喝酒解闷,结果酒驾,大家都知道酒驾的后果有多严重,酒精麻痹大脑失去理智,使人高度亢奋,情绪容易激动,这也是这场惨祸的直接原因。

第三,一个人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去迫害其他家庭吗?就比如二战日本人在他的岛上资源匮乏,过的不舒服,就侵略中国屠杀中国人?这对吗?再比如今天送外卖被学校保安撵出来了,导致自己被差评,明天就去学校的自来水管里投毒,毒死几十上百的学生,这合适吗?要是人人都这样,那还要什么法制?

第四,有不少人因为自己在生活中不顺利(话说谁的生活是一帆风顺,就连王思聪都赔了一个熊猫直播),而去埋怨社会这里那里不好,所以从而去同情司机,甚至认为司机无罪,这他妈是人该说的话吗?21条生命逝去的事实被这些人给吃了吗?21个家庭在此刻分崩离析真的不让人感到痛心吗?还有那么多即将高考的孩子惨遭此祸都熟视无睹吗?竟然还有人同情杀人犯,不可理喻!说这些话的人都是因为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没有在那趟车吧,才有脸在这儿说风凉话。

第五,司机该死,死有余辜,就算活着,我相信也会被政府枪毙。

第六,现在不少人想马上调查背后是否有贪腐原因,我赞成调查,可是我就没看到一个人关心21个死者的安抚家人的情况和赔偿方案,15个伤者病情是否严重,可见这些人的人心是多冷漠无情!

第七,还有人说是什么党的问题,国家的问题,我就只想说别人没有毛病,就他毛病多,屁事一大堆,自己家庭又不是很富裕,上学的时候不好好上,上班的时候又经常偷懒,现在又在这怨天尤人,怪这怪那,处处鼓吹外国多好等等,我只用外交部发言人的一句话回这些人:中国来去自由。

第八,有些人更奇怪,怪房价高导致了司机走上极端。我给大家说一下我的家庭,我父母20几岁去广东打工,那个时候90年代,今年跟司机一样也都是50几岁,当了20几年的工人,父亲搞水果货运加搬运工,母亲先是制衣厂后来做了几年的服装店小生意,挣得都是没日没夜的血汗钱,刚到广东的时候欠债上千上万。但是父母20几年省吃俭用,自己舍不得玩舍不得穿舍不得用,一直存钱。12年在成都全款买了一套中等户型房子,17年又在成都给我姐买房付了几十万(父母是借的部分钱,已经还清了)的首付,而且我和我姐给我父母带来的经济负担比较大,因为我俩都被供上读了大学。这说明了什么,不是社会对司机(还有很多其他怨天怨地的人)太残忍,也不是房价过高压迫了他,而是什么我也不多说,而且我不信他在房价涨起来之前在只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买不起贵州这个贫困省的小户型房子。他妻子离婚的原因我个人猜测更多在在于男方的过错,经济上和性格上的问题。所以说,这能说是被压迫吗?中国一样家境的普通家庭有的买了房,有的买不了房,这个问题才是值得深思!

第九,我看到有人给我说何不食肉糜,真是可笑。全中国有那么多的穷人,也没像他那样报复社会吧?说一说他的家境,年轻的时候就在机械厂(国企)打工,在当时这一点甩了多少穷人多少条街?特别是我们这些出身于农村的人!后来去开公交车司机,请那些说何不食肉糜的人去查一查公交司机工资真的低吗?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公交公司按时发工资,比我父亲以及那些在工地上的农民工舒服了上百倍!我也没见那些人去干报复社会的事情。再说一说他的房子问题,我就想问他这样相对我父亲更优越的工作条件还买不起贵州这个贫困省的房子,如此相对穷人更优越的条件工作了20几年没有存款买房,怪谁?怪你吗?怪我吗?还是怪21条无辜的逝去的生命?那这些不愁吃不愁穿的人都有理由去报复社会,那农民工,甚至乞丐是不是更有理由去杀说何不食肉糜的人?希望这些人面对残忍的杀人犯的时候,也能带着敲键盘说大话时的勇气笑着面对。

第十,这件事让我在知乎和抖音看到了有不少人的思想跟司机一样极其极端,发表的言论真的让人大跌眼镜,还有我希望那些在这大言不惭的为司机辩护的人,有本事自己在35个死伤者的家属面前去说,如果敢,我敬你是条汉子!。

第十一,我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是1.政府查一查中间是否有公务员违规操作的情况2.尽快安抚21个死者家属情绪,千万不要再让死者家属情绪崩溃,然后就是尽全力医治伤者,做好死伤者赔偿工作等事故善后工作。3.应该给那些能涉及到危害社会安全的岗位的员工定期做心里鉴定评估,评估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待岗观察或者直接下岗。4.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杜绝危害社会的情况,确保民众安全。

第十二,祈祷死者安息,伤者尽快康复[拜托][拜托][拜托]

五、如何看待贵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系公交车司机蓄意报复社会引发?

谢邀,知乎小透明的小宇宙要爆发啦~我没想到我之前的两篇答案会有那么多人看,已经有一万多阅读量了,还有六十多个赞,甚至还多了一些关注,还有很多邀请,既然有那么多人看,我以后就不做小透明了,以后就做个心理学知乎答主吧,谢谢大家支持嗷,敲开心(*^▽^*)

12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得知这个结果,我没有感觉特别的意外,而且也正好符合我之前对这件事的分析:我个人观点不排除司机是故意所为,这也是网友们主流的观点。我也看了下面的许多答案,大部分都涉及到拆迁、社会公平、弱势群体、心理、善恶等方面,别的方面我不太懂,心理学方面我还是略知一二的,我就再给大家补充一些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供大家思考,也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也就当一关于反社会行为的科普文吧。

看到这个结果,我当时就想到了这是一种反社会行为以及冲动行为。

反社会行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心理不健康

一、什么是反社会行为?

百度百科这样说:反社会行为(Anti-social behaviour)指的是一种故意或非故意、不顾他人观感,而且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无法增进公众福祉的行为。包括违法、犯罪行为和并不触犯法律但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此类行为的特征是攻击他人。因此世界各国都在民事刑事上修订反制反社会行为的条文。

二、反社会行为的重点类型

按照有关学者吕鹏(2020)的观点,反社会行为的重点类型可分为:(一)个体恐怖犯罪(二)个体社会疏离(三)个体自我毁伤(四)越轨失范行为(五)暴力欺凌欺压(六)群体恐怖主义(七)社会冷漠戾气(八)严重刑事犯罪(九)公共安全事件(十)群体突发事件(十一)网络舆情事件

这次就属于个体恐怖犯罪。

个体恐怖犯罪(Individual Terrorism)是反社会行为的最新形式。“个体恐怖犯罪”已经成为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往往出于私愤。个体恐怖犯罪日益频发,成为迫切的公共安全问题,学校、医院、体育馆、海洋馆、科技馆、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成为重灾区。这种故意伤害行为广泛存在于各种社会情境,大到杀人放火、虐待老人儿童流浪汉,小到恶意毁坏他人财物、制造网络病毒、网络谩骂等。蓄意而为的反社会行为削弱社会道德秩序基础、制造混乱与恐惧、引发社会不信任,最终威胁社会稳定与发展。个体恐怖主义与传统恐怖主义不同,犯罪主体是单一的,行为结果是恐怖的。没有组织性,但是造成的社会冲击与恐怖气氛不亚于甚至超过传统的有组织恐怖主义。

三、反社会行为测量与预测

很显然,司机的行为就是一种反社会行为,反社会行为可以预防吗?答案是很难很难,先不说反社会行为的预测,就连反社会行为的测量都很难,而且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多,这也可以作为以后一个不错的研究方向。另外,如果这件事是因为司机患有心理疾病或者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导致的,那事件的性质就是另一种了,那就是心理问题来背锅。但事实上并不是,这点我非常赞同知乎大V山羊月的答案:张某刚平时的性格,很可能根本没有心理不健康的显著特征。所以,即使在当天早上八点对张进行心理测量,那时他还没有去看公房拆迁,心理测量的结果大概率是正常的,最多也就在抑郁、焦虑等维度上比平时偏高,这也能说明反社会行为的难预测。

关于个体恐怖犯罪的预测

个体恐怖主义的犯罪条件与机制成因复杂,大致可以从四方面进行预测:(1)心理剥夺感。长时期负面情绪积累产生反社会反政府倾向;(2)责任归因外置。将不平衡,不公平结果归因为阶层固化,社会溃烂与政府腐败等外部原因;(3)心态失衡长期得不到缓解。生活,感情方面的困难得不到解决,加上偏颇归因,导致对社会不满情绪积累,最终暴力报复社会;(4)犯罪对象脆弱性。个体恐怖袭击对象多为随机化的平民,这是因为平民安全防御脆弱,更容易成功且随机性放大恐怖感。基于心理剥夺感与犯罪对象的脆弱性,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对个体恐怖犯罪进行预测。

确实,司机的状况还是比较符合这些预测的。但是目前的反社会行为预测研究不足。预测研究是基于反社会行为原理、原因与机制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由于反社会行为的基础性研究尚不牢固,反社会行为预测研究尚不成熟。

四、反社会行为产生因素

一般认为产生反社会行为的因素有:①现代社会生活的高度复杂性。由于这种复杂性,人们很容易产生不规范的行为;②无知、失误、误解、信息不通、他人煽动、他人胁迫、粗心、偶然事故或处于不得已情况下,这些也是引起反社会行为的因素。关于反社会行为的形成机制,目前尚无一致观点。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生来就有反社会倾向,只是受着自我和超我的压抑和束缚而已。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反社会行为是模仿来的,父母冷若冰霜,孩子待人也难得热情。对条件反射形成中的失误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发现,如:道德感培养不够,反社会行为就难以得到控制;习得的行为规范与社会的规范相反时,自然会产生反社会行为;对不正当行为的惩罚,如时机把握不当或只讲惩罚不讲清道理,都会引起反社会行为。自卑感会产生越轨行为,而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反对又会强化自卑感,引起更强烈的反社会行为。人格失调也会产生反社会行为。此外,自制力薄弱,生活窘迫等也都是反社会行为习惯形成的根源。

弱势群体因社会支持不足,个人受挫而悲观失望,并极端化为对社会的仇视和对抗是最根本的原因。这些原因导致一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心理上失衡,产生相对剥夺感。从而把在经济领域中因利益冲突而生的“仇富”心理,以及针对明确对象的报复行为,已经延伸到在婚姻、家庭、日常交往中的琐碎纠纷郁积起来形成对整个社会和无辜他人的仇恨,并将仇恨转化为以残忍手段向无明确对象的群体(只要是易于攻击)实施报复的“反社会”暴力行为。

五、反社会行为者主要心理特征

一般来说,反社会行为主要是在个体与环境消极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也受遗传因素的影响。常表现反社会行为的人通常具有的主要心理特征:(1)自我中心和利己主义,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2)具有违反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观念。(3)缺少爱、同情、友谊等道德情感,具有自卑、冷酷、自私等心理特点。(4)意志力薄弱,自制力差。儿童也可能出现反社会行为,是属于问题行为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做违反社会规范的事;反抗父母和教师;逃学、伤害他人;有偷窃、说谎等不道德行为;在这些不良行为出现后,缺乏羞耻和内疚感。对于有反社会行为的儿童,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请专家咨询,寻求有效的途径矫正孩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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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反社会行为新闻报道及模仿的阻断

反社会行为的新闻,近些年在报纸上所占的的版面越来越多,人们也愈来愈关注这类报道。但是不恰当的报道方式导致一些有犯罪心理的潜在人群走入歧途,如何让这类报道在告诉受众信息的同时,警示受众,引导那些有犯罪心理的潜在人群。

报复社会型行为模仿性产生的机理

(一)个体天生具有学习性与模仿性

美国犯罪学者萨瑟兰曾经指出:“遗传不可能决定一个人是否犯罪,因为人类的所有行为模式只有在一定文化环境中才能理解其意义。所有的行为都是从周围的文化中吸收而来的。犯罪行为是一种习得获得的行为,所谓的正常的守法行为也是如此。”人的反社会行为天生也具有模仿性质,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环境刺激与变化可以诱导人性中对反社会思维的激发,从而引起反社会行为的产生;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模仿和效仿是一种纯粹的心理现象,也是重要的学习途径之一。单从学习行为产生的角度来分析反社会行为产生模仿性的原因,会显得单薄无力,因为那些模仿性行为之所以产生,同样有其他因素参与其中。实践表明,报复社会型行为的当事者多具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具有人格或心理障碍的人多半处事悲观、性情压抑,长期的心理积压一旦被触发,极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近年来社会中发生的几十起极端暴力案件,其本身都具有突发性强、侵害对象不确定、出于报复或制造社会影响的动机、损害巨大、影响恶劣等特点,而且该类行为对相同群体具有示范或学习的效应。“对某一具体个人而言,

他并非对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反应都怀有兴趣而加以观察,相反,他只注意与他自己相关的社会角色成功的行为方式,从中学习并提高自己的活动效果以获得自己的各种益处或满足自己的需要。”

因此,犯罪模仿多呈现出一定的阶层性。具有相同性格或者相似境遇的人往往会受到同一种情境的触动,从而产生具有模仿性质的行为。随着我国当前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格局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社会利益结构更加不同步与不均衡,

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复杂,各阶层、各类人的冲突加剧,极易使一些社会底层人员因生活的不如意产生反社会模仿心理。

(二)网络媒体不当报道与渲染

在影响巨大的社会事件发生后,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在信息的迅速传播、事件的全面报道和公众舆论导向的形成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人们往往期待得到第一手的信息,新媒体的产生迎合了社会大众的需求。毋容置疑,新媒体传播的发展不仅方便了人们的各类需求,也起到了对社会违法犯罪行为的示警和预防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亦对当今社会产生了大量的“负面效应”。某些媒体在报道犯罪之时,经常依靠曲折的情节和暴力的色彩来吸引受众的眼球。对于此类犯罪的报道,比其他一般的新闻更加具有故事性、刺激性与娱乐性,同时由于记者的追踪查证,使得这些犯罪细节方面的报道过于详细完整。由此,新闻报道往往走向另一个极端,过于细节化和煽情的报道成为了犯罪分子学习作案的模板。在这些案件的报道之中,媒体是不太负责的,它们只完成了传播的职责,却忽视了对社会的责任。

(三)报复社会型行为成本低,易得手

报复社会型行为实施的成本较低,易得手。人是理性的动物,即使报复社会型犯罪人的心理状况不佳、长期处于压抑状态,在实施行为之时他们依然可以理性判断得失与后果,或者说是天生的理性指导他们如何实施反社会行为。这些犯罪人往往选择那些防范意识不强、比较弱小的作案对象或者模仿发生过的案件来实施他们的犯罪行为。例如在飞机恐吓事件中行为人均是通过向机场拨打匿名电话 来威胁飞机迫降、在校园安全事件中犯罪人均选择手无寸铁的幼儿和年轻女教师进行侵害、在超市伤人案件中犯罪人多数用刀具捅伤毫无防范的顾客等等。犯罪人通过多种途径得到报复社会型行为的报道,那些报复社会的案例成为有使用价值的犯罪示范行为,变成他们学习的模板。一旦他们掌握了如何进行犯罪操作,他们就会以不同的频度实施同一类犯罪行为。犯罪示范行为越具有实用价值,也就越容易引起潜在犯罪人的学习与模仿。

(四)转型期社会分化使反社会心理获得某种认同

当今社会中的价值观念呈多元化发展,加之网络时代新媒体的普遍运用,在这种环境中一些反社会行为就会得到一些个体的社会认同。当社会群体中的某些个体在生活中受挫或遭受打击,他会参考处于类似处境中其他人的做法,从而减轻自己做决定带来的压力和痛苦。犯罪模仿理论的主要阐释者之一、社会学和犯罪学者塔尔德在其《模仿律》中说到了三种可能导致犯罪的模仿规则,即社会个体总是模仿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人的行为;模仿是下降的,即社会下层人士模仿上层人士,贫穷的模仿富有的,职位低的模仿职位高的;当两种相互排斥的行为模式相遇时,其中一种行为模式会取代另一种模式。

从社会认同心理的角度讲,2010 年发生的校园屠童案件就是典型的事例。南平惨案发生后,立即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各种不同的声音铺天盖地,充斥于媒体。有讨伐、谴责凶手的,有批评政府不力和社会不公的,其中也不乏对凶手表示同情和欣赏的……一夜之间,郑民生成了全国关注的焦点人物。一些自认为有类似遭遇的人从中得到启发,蠢蠢欲动,或者想发泄愤恨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或者是羡慕罪犯的名声,也将犯罪的目标投向更易得手的校园,将罪恶的魔爪伸向最弱小无辜的孩子。结果校园血案接连在全国各地上演。

一些后话

这是我关于反社会行为的一些科普,里面部分文献年代较早,后面我会慢慢更新补充。关于这件事,这次官方的反应还是不错的,关于网上的一些说法,官方通报中也都有提及。关于这起事故,我觉得关于事故本身的讨论点到即止,更多应当对事故进行反思,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以及对社会的引导,这不仅能够减少事件的模仿,更能够改善这个社会。

不要让事故仅仅是事故,而是要让事故成为一种教训。这起事故不仅仅能反映出个人的问题,也更能反映出社会的问题。最后,愿警钟长鸣。

我是心理学徒赵二狗,一身勇敢且温柔~

参考文献

[1]吕鹏.基于预测视角的反社会行为谱系类型与研究述评[J].晋阳学刊,2020(02):104-114.

[2]杨辉解. 个体恐怖犯罪概念辨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1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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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贵州大巴司机怎么样?

我觉得挺好的,我就是贵州的,我坐过的大巴车司机都是挺好的,开车很稳,脾气也挺好的,没有路怒症

七、安顺坠湖司机家庭情况有老婆吗?

张某钢,男,52岁,安顺市西秀区人,离异,案发时系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车队驾驶员

八、女大巴司机开下山崖是真实事件吗?

这个事件是真实的。是根据伏虎山车祸事件改编而来的电影短片故事发生在1999年。女司机搭载14人在盘山公路行驶,结果上来三名歹徒调戏女司机,只有一个见义勇为的人出手相助,但是经过了暴打,所以女司机对世人的冷漠心灰意冷,决定开车冲向了悬崖

九、女司机带一车人坠崖真实事件?

据报道,这是一起发生在中国云南省的真实事件。女司机在驾驶一辆小巴时,载着一车人行驶在山路上,不幸失控坠崖。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受伤。经过调查,女司机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因为她在驾驶过程中疲劳驾驶,没有按照规定的速度和路况行驶,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十、汽车失控坠江只露车尾,三名环卫工人开窗破窗救出坠江司机,如何看待屡屡发生的车辆坠河、坠江事件?

前几天有个新闻,女子开车坠江没有得到救援,溺水而亡,这个司机还是比较幸运的。

看了车开到江里也并不稀奇。

在车里装上破窗锤和救生衣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