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