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注:如原户以单位、团体报装的,公章已注消,应提交工商核销证明。
2、租户要求销户的,应提供产权人声明材料;
3、非业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
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
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